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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永遠追不上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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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兵說
早在19世紀後期,歐洲各國外交大會就通過了首部日內瓦公約,確立了建立傷兵救護協會的設想,到了1906年,首部日內瓦公約被修訂,擴充套件了對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的保護。1899年和1907年對海牙公約的重大修訂將保護物件擴大到戰俘,到了上個世紀30年代,國際人道法越來越普及。所以從人道主義上來說,士兵即使打了敗仗當了俘虜,也不會有生命危險,古代亦是如此,一方打了勝仗,俘虜了敵方士兵,大多情況下都是將這些俘虜遣散或者招安,所以在當俘虜和裝死之間,很多人都會選擇前者。
實際上,在戰場上裝死的風險很大。古時候打仗都是車、騎、步兵的集團大混戰,如果士兵這時候裝死,必然被馬車碾壓或馬蹄踐踏,這不等於送死嗎?近代戰爭也一樣,對手的炮火覆蓋土地都可以掀開幾尺。就算是激戰結束後,勝利的一方在打掃戰場時也會盡全力去尋找裝死的“漏網之魚”,所以在戰場上裝死成功的機率並不大。
一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成立“國際戰俘中心”,專門為戰俘收集和傳遞郵件,1920年,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努力下,40多萬名一戰戰俘獲得了遣返,戰俘被虐待的事件發生的很少很少,人們似乎在如何對待戰俘問題上已經形成了共識。所以在後來的戰爭中有些軍隊打不贏了就直接集體投降,反正當戰俘也能活命,用不著裝死。
然而到了二戰,很多戰俘卻走到了災難的深淵。首先,日本在對付俘虜及其殘忍,基本上不留活口,中國軍隊一些士兵被日軍俘虜後,大多數遭到了無情的殺戮,太平洋戰場上,日軍對待美軍戰俘也是如此。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很多士兵寧願戰死也不願意當俘虜了。
首先古代戰爭不是影視作品中所有人拿著兵器一擁而上,而是要講究陣型的。在密集的軍陣當中士兵根本沒有躺下裝死的機會,不動的時候容易被識破,進攻的時候一旦躺下就會破壞整整一行的完整性,整個陣型都會受到影響(當然更有可能的就是被後面停不住腳的同伴踩過去,裝死就假戲真做了)。其次就算髮展到了大混戰的階段,裝死也不是可行之策。因為陣型雖然亂了,但人員依然密集,裝死之後被踩死的可能性還是很大,而且在戰鬥結束後如果要打掃戰場,那麼必然會對可能沒死的敵人補刀,甚至乾脆焚燒戰場,如果裝死計程車兵所在的那一方戰敗了,那他實際上更危險。在戰爭中,裝死逃脫只在一種情況下才能成功,就是你所在的這一方被打散了,在混亂中敵軍很可能無法顧及到所有潰兵,這個時候利用屍體做掩護方可有機會逃離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