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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何以笙丶丶

    “潮流”的定義就是流行趨勢的動向。潮流的形態是一個無法定義的詞語,沒有固定的形態可以形容是否潮流,因為潮流總是在變化的。所以,我們把它叫做“潮流”。另一種說法是,當今社會大眾的口碑很好的物質,比如:衣服,用品,飾品等等。很多很多,隨著一個人喜歡,別的人看見了,也很喜歡,隨之,大眾就喜歡這個東西或者物,那麼,被喜歡的這個東西或者事物就成為了“潮流品”,隨意,潮流是無法定義的。

      加入真的讓人給它下個定義的話,那我們就可以稱它為“流行貨”,就是一些比較受人歡迎的,普遍的人都很喜歡,中意的事物。現在的“新新人類”,普遍把 個性 當作一種潮流。因為,個性可以體現一個人的風格,比如:穿衣,打扮等.別人會很在意你,而把眼光都投入到那個人的身上,大家或許是喜歡這種被別人矚目的感覺吧,也算是自己讓別人關注的一種潮流。潮流大多數是屬於年輕人的,年輕引領潮流嘛,很顯然,潮流就是流行的趨勢和動向。

      注:潮流不同於非主流!

      比喻社會變動或發展的趨勢。和“時尚”意思相似,代指一種流行趨勢。如:世界潮流、新潮流。  時尚又稱流行,是對一種外表行為模式的崇尚方式。其特徵是新奇性、相互追隨仿效及流行的短暫性,如年年有其崇尚的流行色。社會成員對所崇尚事物的追求,獲得一種心理上的滿足。時髦是非理智的與過渡性的行為專案或行為模式的流傳現象。這種行為模式具有以下特徵:一是無階級性。在各種不同的階層、階級意流傳。它的發起人通常是社會名流,一旦開了風氣就成為他們尋求地位或自我表現的手段。二是文明開放的社會都有的現象。其產生、流行與社會文明成正比;其流傳的範圍,可以跨越國家,廣為流行。三是以持續時間講,時髦現象處於風格與時尚之間。四是自我宣揚的工具。藉著時髦,標新立異、提高社會地位,但仍保留著原團體中一分子的地位,所以,它是自我個體化的手段。五是模仿與暗示性強烈。如時裝、化妝品等物質的流行,旅遊、曲等行動的流行,消費觀念、生活追求等社會風氣的流行。六是時髦行為具有抒情性,是一種發洩不滿或壓抑情緒的社會運動。

    時髦與時尚最顯著的差別是時尚所流行的專案對社會來講,微不足道,影響很小,時尚僅僅流行於某一階層、社群或某一同質體;而時髦則流行於社會各階層與異質體之中,時髦的流傳時間顯示出有組織的特性。

    時尚在我的概念裡面。.就是直擊的感覺。.

    敏銳的撲捉時尚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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