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住:哺乳、懷孕、備孕看病或藥房取藥或藥店購藥,必須告訴醫師或藥師您目前狀態如備孕、懷孕、哺乳等,這樣能夠儘可能的避免藥物傷害到寶寶!可謂:少一句不如多一句。服用藥物時,注意包裝或說明書上的“孕婦及哺乳期慎用、忌用、禁用”字樣。醫生不可能瞭解所有的藥物,如有以上字樣,應提醒醫生是否能用。
乳汁對乳兒生長髮育有許多益處。可是,乳母一旦患病需要用藥時,幾乎所有藥物都能透過血漿/乳汁屏障轉運到乳汁中,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和危害。但在現代生活中,孕期用藥已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而哺乳期用藥還沒有引起重視。因此,哺乳期婦女不可隨便用藥,要正確對待哺乳用藥問題,並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藥物與乳汁的性質決定哺乳期能否用藥 藥物主要以被動擴散的方式透過血乳屏障,從乳母血液轉運到乳汁中,其影響因素如下:
1.藥物的酸鹼度:由於乳汁的pH(6.8)低於乳母血漿的pH(7.4),偏酸性,故弱鹼性藥物易透過血乳屏障,使乳汁中的藥物濃度接近於血藥濃度。
2.藥物的脂溶性:脂溶性大的藥物為非離子型,易透過富含脂質的細胞易溶於母乳的脂肪中。
3.藥物的分子量:分子量小於200的水溶性藥物透過單純擴散即可從血漿向乳汁轉運,不可隨便用藥。
4.藥物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結合率高的藥物,其遊離型的濃度低,難以透過生物膜向乳汁中轉運。
5.乳母方面的因素:影響乳汁中藥物濃度的因素為pH、蛋白含量和脂類含量及乳房血流量、乳汁分泌量、乳母健康狀況也可影響藥物向乳汁中的轉運。在每次哺乳的後半部分射出的乳汁脂類含量較高, 因而後半部分乳汁藥物濃度較前半部分高。
二、關注藥品說明書哺乳期用藥警告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前藥品說明書上眾多的描述,有時容易給人模稜兩可的感覺,有的科普雜誌哺乳期用藥的敘述並不一定正確,給安全用藥帶來隱患。
1.“禁用”是對用藥的最嚴歷警告,即禁止使用;
2.“忌用、忌服”說明其不良反應比較明確,發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個體差異而不能一概而論,故用這些詞語以示警告;
3.“慎用”是指醫師在使用該藥時必須小心謹慎,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若服用後出現不良反應,須立即停止服用,若沒有則可繼續使用,並不是說不能使用;
4.“避免使用、避免應用、不宜服用、不宜使用、不宜應用、不宜用於”應該是比較嚴重的警示,如果患者遇到這樣的警示,最好選擇其它藥,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後果;
5.“原則上不用此藥、一般不用”是指該藥對孕婦、哺乳期婦女造成的不良後果較大,在一般情況下不用此藥,只有在需要挽救患者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
6.“暫停使用”是指給患者使用藥物期間,要求患者停止哺乳,以免對嬰幼兒造成傷害,停止用藥一定時間後,可繼續哺乳。
三、重視哺乳期用藥注意事項 為了乳兒的健康,哺乳期不要濫用藥物,應權衡利弊,遵循醫囑,慎重選擇安全、有效、適量、必用的藥物。
1.選藥慎重,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權衡利弊用藥。乳兒出生後1個月內,乳母應避免用藥。允許乳兒單獨使用的藥物,乳母可使用。這類藥物一般不會對乳兒造成大的危害,但不排除特異質個體。避免應用禁用藥物,如必須應用,應停止哺乳。如所用藥物弊大於利則應停藥或選用其他藥物和治療措施。對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必須用者要謹慎應用,療程不要過長,劑量不要過大。用藥過程中要密切觀察乳兒反應。
2.適時哺乳,一般以乳母服藥前哺乳為宜,防止蓄積或避免在乳母血藥濃度高峰期間哺乳,並適當延遲下次哺乳時間(間隔大於4小時),也可根據藥物半衰期來調整用藥與哺乳的最佳間隔時間。如每日只需服一次藥,應在睡前服,夜間用奶瓶餵養,儘量減少乳兒自母乳中的藥物攝入量。避免使用長效藥物及多種藥物聯合應用,儘量選用短效藥物,以單劑療法代替多劑療法,減少藥物在乳兒體內蓄積的機會。值得指出透過擠空乳房來清除乳汁中的藥物是不可能的。
3.非用不可,選好替代,乳母患病必須用藥時,則應選擇對乳母和乳兒危害和影響小的藥物替代。如乳母患泌尿道感染時,不用磺胺藥,而用氨苄西林代替,這樣既可有效地治療乳母泌尿道感染,又可減少對乳兒的危害。
4.代替不行,乳母必須用藥,但該藥對乳兒的安全性又未能證實時,應暫停哺乳或改用人工餵養。人工哺育如果乳母必須使用某種藥物進行治療,而此種藥物對乳兒會帶來危害時,可考慮暫時採用人工餵養。
5.恢復哺乳,一般停藥以後的5個半衰期藥品或3~5天使用的藥品代謝完畢後再繼續哺乳。
總之,我們應該哺乳期用藥必須考慮乳母與乳兒二方面的因素,認真權衡利弊,做到合理用藥,確保母嬰安全,和下一代的健康。
請記住:哺乳、懷孕、備孕看病或藥房取藥或藥店購藥,必須告訴醫師或藥師您目前狀態如備孕、懷孕、哺乳等,這樣能夠儘可能的避免藥物傷害到寶寶!可謂:少一句不如多一句。服用藥物時,注意包裝或說明書上的“孕婦及哺乳期慎用、忌用、禁用”字樣。醫生不可能瞭解所有的藥物,如有以上字樣,應提醒醫生是否能用。
乳汁對乳兒生長髮育有許多益處。可是,乳母一旦患病需要用藥時,幾乎所有藥物都能透過血漿/乳汁屏障轉運到乳汁中,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和危害。但在現代生活中,孕期用藥已經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而哺乳期用藥還沒有引起重視。因此,哺乳期婦女不可隨便用藥,要正確對待哺乳用藥問題,並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藥物與乳汁的性質決定哺乳期能否用藥 藥物主要以被動擴散的方式透過血乳屏障,從乳母血液轉運到乳汁中,其影響因素如下:
1.藥物的酸鹼度:由於乳汁的pH(6.8)低於乳母血漿的pH(7.4),偏酸性,故弱鹼性藥物易透過血乳屏障,使乳汁中的藥物濃度接近於血藥濃度。
2.藥物的脂溶性:脂溶性大的藥物為非離子型,易透過富含脂質的細胞易溶於母乳的脂肪中。
3.藥物的分子量:分子量小於200的水溶性藥物透過單純擴散即可從血漿向乳汁轉運,不可隨便用藥。
4.藥物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結合率高的藥物,其遊離型的濃度低,難以透過生物膜向乳汁中轉運。
5.乳母方面的因素:影響乳汁中藥物濃度的因素為pH、蛋白含量和脂類含量及乳房血流量、乳汁分泌量、乳母健康狀況也可影響藥物向乳汁中的轉運。在每次哺乳的後半部分射出的乳汁脂類含量較高, 因而後半部分乳汁藥物濃度較前半部分高。
二、關注藥品說明書哺乳期用藥警告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前藥品說明書上眾多的描述,有時容易給人模稜兩可的感覺,有的科普雜誌哺乳期用藥的敘述並不一定正確,給安全用藥帶來隱患。
1.“禁用”是對用藥的最嚴歷警告,即禁止使用;
2.“忌用、忌服”說明其不良反應比較明確,發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個體差異而不能一概而論,故用這些詞語以示警告;
3.“慎用”是指醫師在使用該藥時必須小心謹慎,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若服用後出現不良反應,須立即停止服用,若沒有則可繼續使用,並不是說不能使用;
4.“避免使用、避免應用、不宜服用、不宜使用、不宜應用、不宜用於”應該是比較嚴重的警示,如果患者遇到這樣的警示,最好選擇其它藥,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後果;
5.“原則上不用此藥、一般不用”是指該藥對孕婦、哺乳期婦女造成的不良後果較大,在一般情況下不用此藥,只有在需要挽救患者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
6.“暫停使用”是指給患者使用藥物期間,要求患者停止哺乳,以免對嬰幼兒造成傷害,停止用藥一定時間後,可繼續哺乳。
三、重視哺乳期用藥注意事項 為了乳兒的健康,哺乳期不要濫用藥物,應權衡利弊,遵循醫囑,慎重選擇安全、有效、適量、必用的藥物。
1.選藥慎重,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權衡利弊用藥。乳兒出生後1個月內,乳母應避免用藥。允許乳兒單獨使用的藥物,乳母可使用。這類藥物一般不會對乳兒造成大的危害,但不排除特異質個體。避免應用禁用藥物,如必須應用,應停止哺乳。如所用藥物弊大於利則應停藥或選用其他藥物和治療措施。對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必須用者要謹慎應用,療程不要過長,劑量不要過大。用藥過程中要密切觀察乳兒反應。
2.適時哺乳,一般以乳母服藥前哺乳為宜,防止蓄積或避免在乳母血藥濃度高峰期間哺乳,並適當延遲下次哺乳時間(間隔大於4小時),也可根據藥物半衰期來調整用藥與哺乳的最佳間隔時間。如每日只需服一次藥,應在睡前服,夜間用奶瓶餵養,儘量減少乳兒自母乳中的藥物攝入量。避免使用長效藥物及多種藥物聯合應用,儘量選用短效藥物,以單劑療法代替多劑療法,減少藥物在乳兒體內蓄積的機會。值得指出透過擠空乳房來清除乳汁中的藥物是不可能的。
3.非用不可,選好替代,乳母患病必須用藥時,則應選擇對乳母和乳兒危害和影響小的藥物替代。如乳母患泌尿道感染時,不用磺胺藥,而用氨苄西林代替,這樣既可有效地治療乳母泌尿道感染,又可減少對乳兒的危害。
4.代替不行,乳母必須用藥,但該藥對乳兒的安全性又未能證實時,應暫停哺乳或改用人工餵養。人工哺育如果乳母必須使用某種藥物進行治療,而此種藥物對乳兒會帶來危害時,可考慮暫時採用人工餵養。
5.恢復哺乳,一般停藥以後的5個半衰期藥品或3~5天使用的藥品代謝完畢後再繼續哺乳。
總之,我們應該哺乳期用藥必須考慮乳母與乳兒二方面的因素,認真權衡利弊,做到合理用藥,確保母嬰安全,和下一代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