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不屬於任何國家,不允許有國家對其宣佈領土主權。
曾有不少國家打南極的主意,英國、法國、智利、阿根廷、澳洲、紐西蘭、挪威等,都曾經試圖“佔有”南極。但是在1959年末,國際物理年的12個主要成員國,在華盛頓簽署了《南極條約》,約定南極大陸將“只允許從事有和平目的的活動”。該條約還凍結了一切南極大陸上的領土要求。《南極條約》於1961年起生效。
《南極條約》除了凍結了所有領土主張,也凍結了資源的商業開採。主要內容是:
1、禁止軍用:
南極洲應僅用於和平目的,禁止一切具有軍事性質的活動,如建立軍事基地、建築要塞、進行軍事演習以及任何型別武器的試驗等,但不禁止為科學研究或任何其他和平目的而使用軍事人員或軍事裝置。
2、禁核:
禁止在南極洲進行核爆炸和處理放射性廢物;保證在南極洲科學考察的自由,促進在科學考察中的國際合作
3、禁主權要求
在條約有效期內凍結各國對南極洲的領土要求,但不得解釋為任何締約國放棄它前已提出過的對南極洲的領土主權的權利或要求;締約各國有權指派觀察員在任何時間進入南極洲任何一個或一切地區進行視察;本條約各項規定應適用於南緯60°以南的地區,包括一切陸緣冰。
簽訂的意義在於:確立對南極洲的考察應為和平目的服務的原則;緩和各有關國家對南極洲領土要求的矛盾和衝突;促使各國在考察和研究活動中進行國際合作和保護南極洲生態平衡。
南極不屬於任何國家,不允許有國家對其宣佈領土主權。
曾有不少國家打南極的主意,英國、法國、智利、阿根廷、澳洲、紐西蘭、挪威等,都曾經試圖“佔有”南極。但是在1959年末,國際物理年的12個主要成員國,在華盛頓簽署了《南極條約》,約定南極大陸將“只允許從事有和平目的的活動”。該條約還凍結了一切南極大陸上的領土要求。《南極條約》於1961年起生效。
《南極條約》除了凍結了所有領土主張,也凍結了資源的商業開採。主要內容是:
1、禁止軍用:
南極洲應僅用於和平目的,禁止一切具有軍事性質的活動,如建立軍事基地、建築要塞、進行軍事演習以及任何型別武器的試驗等,但不禁止為科學研究或任何其他和平目的而使用軍事人員或軍事裝置。
2、禁核:
禁止在南極洲進行核爆炸和處理放射性廢物;保證在南極洲科學考察的自由,促進在科學考察中的國際合作
3、禁主權要求
在條約有效期內凍結各國對南極洲的領土要求,但不得解釋為任何締約國放棄它前已提出過的對南極洲的領土主權的權利或要求;締約各國有權指派觀察員在任何時間進入南極洲任何一個或一切地區進行視察;本條約各項規定應適用於南緯60°以南的地區,包括一切陸緣冰。
簽訂的意義在於:確立對南極洲的考察應為和平目的服務的原則;緩和各有關國家對南極洲領土要求的矛盾和衝突;促使各國在考察和研究活動中進行國際合作和保護南極洲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