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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將與你同行

    物業管理的物件是房子和業主,無論任何變更,都需要變更手續。

    現在,房子賣了,也簽有免責協議,房子也已經過戶了。表面上看是合理合法的。但是有幾個問題你漏掉了。

    1,房子交接時,房子的新舊業主要對煤氣,水電,電視,電話,以及車位,管理費用進行交割。水電,煤氣,電視電話只認房主不認人的,所以,當你拿到房產證時,要去變更房主訊息。

    2,管理費用在你過戶後,也要進行交割。其中包括管理費,出入門禁卡,小區物業維修基金。

    3,如果新舊業主沒有進行交割,因為牽扯到第三方,雙方的協議也是不完整的,應該約請雙方交割,否則,你表面上看是合法的,但是作為物業不幫你進行變更,你也麻煩不斷的。

  • 2 # 塔下遇見你

    房產交易,往往到最後水電費交割的時候,矛盾就出來了,物業費,水電費,維修基金這些都是在籤中介買賣合同的時候,都商議好了的。並且正規的中介會收業主的5000到一萬不等的物業保證金,這個物業保證金,就是要原業主交房後,結清物業水電費,這筆錢到那個時候才會給原業主,過戶水電之前,你就應該讓原業主把物業水電費結清,水電錶壞了,也應該跟物業說清楚,現在房產在交易,物業肯定會修,關鍵就是你沒做過這個動作。。如果是在中介交易的,就去找中介,讓中介幫忙協調解決,又沒有中介,原業主也不講理,那隻能吃啞巴虧了。。

  • 3 # 聽我說房

    毫無疑問,物業有權向你要!

    叮囑各位購買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預留一筆錢,到物業交接完畢才全部支付。

    舉個例子:房子100萬,你要預留1萬元,到物業交接結束,才支付給對方。

    這樣,能避免前業主出現拖欠物業費導致你成為“接盤俠”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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