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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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啦啦178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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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晉中消防
沒有劃分責任,你肯定開不走車。責任認定書下達之後,無論傷者一方是否同意,交警隊都應該放車。現實生活中,為了化解社會矛盾,交警隊在放行車輛之前,一般都會通知傷者一方,詢問傷者一方是否需要提起訴前保全。如果對方需要訴前保全,那就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保全手續。如果對方不需要訴前保全,那他就要在交警隊的告知書上簽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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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愉快就好5
交通事故不是發生傷人事故就等交警處理,得看發生事故輕重及傷者危險狀況。為了救人也要必須留下圖象現場參照物。並且撥打122、120、及參保公司。一般傷者就等交警來處理吧!挪車小心偽造事故現場!
你想問的是不是,車現在在拖車廠,現在你跟傷者那邊的賠償沒有談妥,交警隊事故科的責任暫時還沒劃分下來,你想把車開走是這個意思嗎?按照正規程式你是開不走的,責任未劃分,賠償沒有到位!但是走非正規程式這個看你個人本事了!不過現在輿論壓力這麼厲害,估計沒人會願意為這點小事在自己的仕途上留下一筆汙點,你說呢?還是老老實實的走程式吧!對了,只要事故責任劃分之後,交警隊那邊就可以放車了。還有一種可能,對方不服從事故科判決,拒不簽字,不露面,貌似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可以先行放車!撞人是你不對,但是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這種人絕不能慣著,走法律途徑,只要你買的有保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