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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舞風花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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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秋隨話
這個問題,我疑惑了很久。
因為賈珍實在是太不堪,而秦可卿太完美。
賈珍有多不堪呢?
書中一開始他就是紈絝子弟的形象。
這珍爺那裡肯讀書,只一味高樂不了,把寧國府竟翻了過來,也沒有人敢來管他。
雖然秦可卿出現時候大概還沒有尤二姐尤三姐什麼事,但是也是妻妾成群了。
早有賈珍之妻尤氏與賈蓉之妻秦氏婆媳兩個,引了多少姬妾丫鬟媳婦等接出儀門。
那麼秦可卿呢?容貌不必說了。兼美。兼具書中兩個最高人氣林黛玉和薛寶釵的美。
更可駭者,早有一位女子在內,其鮮豔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嫋娜,則又如黛玉。
為人行事呢?
賈母素知秦氏是個極妥當的人,生的嫋娜纖巧,行事又溫柔和平,乃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見他去安置寶玉,自是安穩的。
秦可卿的死,大約除了尤氏和賈蓉都是傷心的。
那長一輩的想他素日孝順,平一輩的想他素日和睦親密,下一輩的想他素日慈愛,以及家中僕從老小想他素日憐貧惜賤,慈老愛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此時眾人的悲嚎痛苦,和後來襲人看到王夫人哭而陪哭,顯然不是一個概念,應該是真的有幾分傷心在的。
更不要論,她對賈家整個家族退路的安排,著實是心中有丘壑的。
目今祖塋雖四時祭祀,只是無一定的錢糧,第二,家塾雖立,無一定的供給。依我想來,如今盛時固不缺祭祀供給,但將來敗落之時,此二項有何出處?莫若依我定見,趁今日富貴,將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皆出自此處,將家塾亦設於此。合同族中長幼,大家定了則例,日後按房掌管這一年的地畝,錢糧,祭祀,供給之事。如此周流,又無爭競,亦不有典賣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這祭祀產業連官也不入的。便敗落下來,子孫回家讀書務農,也有個退步,祭祀又可永繼。若目今以為榮華不絕,不思後日,終非長策。
這樣的秦可卿如果會愛上賈珍這麼個敗家紈絝玩意,實在是難以想象的。
但是我細細推敲下來,卻發現這個難以想象其實不是沒有可能的。
第一、我們現代人,無論男女,假如發生了自己不情願的性行為。即使我們都會對這個人深惡痛絕。
古代女子,又是對貞潔看得極為重視的。顯然對被強迫的性行為會更加厭惡和痛苦。
假如秦可卿是被賈珍強迫的,很難解釋秦可卿都已經死去,而且是在自縊的情況下,還心心念念去託夢給王熙鳳,你要拯救這個家族。
按照正常的邏輯難道不應該是,賈家你最好全部滅亡,斷子絕孫嗎?
第二、秦可卿生病是在焦大罵出扒灰之後的,那麼焦大未罵出之前呢?
賈蓉和秦可卿的關係是不錯的,至少面上很不錯。王熙鳳到寧國府去,要見秦鍾,秦可卿和賈蓉之間說話還是有說有笑的。
秦氏笑道:“今兒巧,上回寶叔立刻要見的我那兄弟,他今兒也在這裡,想在書房裡呢,寶叔何不去瞧一瞧?”......賈蓉笑道:“不是這話,他生的靦腆,沒見過大陣仗兒,嬸子見了,沒的生氣。”......賈蓉笑嘻嘻的說:“我不敢扭著,就帶他來。”
此時賈蓉對妻子秦可卿的弟弟秦鍾言語間還有迴護之意,顯然是愛屋及烏出於對妻子的愛護。
而焦大在此章回罵出扒灰,顯然是在此之前秦可卿和賈珍就有了不倫之事。而在焦大罵出扒灰之後不久,秦可卿就病了。
焦大第七回開罵,秦可卿第十回生病。
這很難說是個巧合。
而第十回的時候,從尤氏對秦可卿的關心來看,尤氏是不知道秦可卿和賈珍之間的不倫關係。
尤氏說道:“他這些日子不知怎麼著,經期有兩個多月沒來。叫大夫瞧了,又說並不是喜。那兩日,到了下半天就懶待動,話也懶待說,眼神也發眩。......我才看著他吃了半盞燕窩湯,我才過來了。嬸子,你說我心焦不心焦?況且如今又沒個好大夫,我想到他這病上,我心裡倒象針扎似的。
到了張友士來看病,尤氏還挺高興的,覺得媳婦的病這下有得治了,顯然也是真關心。
尤氏向賈珍說道:“從來大夫不象他說的這麼痛快,想必用的藥也不錯。”
第十一回的時候,秦可卿病得不行了。尤氏還說給她準備了葬禮,就是棺材不好找。顯然對秦可卿還是關心的。
而且張友士也說了,秦可卿的病過不了春分,但是過了冬天還是沒有問題的。
先生笑道:“大爺是最高明的人。人病到這個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吃了這藥也要看醫緣了。依小弟看來,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總是過了春分,就可望全愈了。”
此時是什麼時間呢?
且說賈瑞到榮府來了幾次,偏都遇見鳳姐兒往寧府那邊去了。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
到交節的那幾日,賈母,王夫人,鳳姐兒日日差人去看秦氏,回來的人都說:“這幾日也沒見添病,也不見甚好。”
但是秦可卿死後,尤氏的態度陡然一變,推病不肯料理。
只是賈珍雖然此時心意滿足,但裡面尤氏又犯了舊疾,不能料理事務,惟恐各誥命來往,虧了禮數,怕人笑話,因此心中不自在。
而且秦可卿的葬禮,尤氏的“舊疾”是一直沒有好過的。
這顯然和之前尤氏對秦可卿的關心愛護是相悖的。
因此這裡大膽推測下,秦可卿和賈珍發生了不倫關係,此時賈蓉不知道——焦大抖出“扒灰”醜事,賈蓉知道——秦可卿嚇病了,尤氏不知道——尤氏知道後,秦可卿終於無法苟活,自縊身亡。
雖然我們不瞭解為什麼秦可卿是出於什麼原因和賈珍發生了這樣不容於世的關係。
但是我們確乎知道,在那個時代,婚姻並不如現代一般,可以有自由戀愛,哪怕是相親也是可以選擇的。那個時代的婚姻,全憑父母包辦,婚姻中的男女直到洞房當晚才得見彼此的比比皆是。秦可卿和賈蓉也不例外。
因素與賈家有些瓜葛,故結了親,許與賈蓉為妻。
因此秦可卿和賈珍的見面,可能也是在秦可卿嫁到賈家之後的。
愛情的發生本就是無跡可尋的,難免不懼世俗無視禮教的時候。
尋常人也許有法律和道德的束縛。
賈珍是襲爵的,在那個官官相護的年代,一般情況下,法律約束不了他。
而賈珍本人,又是沒有道德廉恥的。
通常情況下,我讀書,喜歡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想一想,自然賈珍之為人是無法和他有同理心的。於是我站在秦可卿的角度想了一想。
婚後才遇到真愛,於她來說已經是悲劇。
這個真愛是她的公公,日日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情況下,賈珍只需要略一引誘,錯誤就會鑄成。
相對於賈珍的無恥,她顯然是忐忑不安又惶恐的。
那媳婦雖則見了人有說有笑的,他可心細,不拘聽見什麼話兒都要忖量個三日五夜 才算。這病就是打這‘用心太過’上得的。
然而不齒的事情一旦被揭發,她卻成為唯一過錯承擔者,不得不自縊以保全自己和全族人的臉面。
而過錯的另一方賈珍,在悲痛過一段時間後,沒事人一樣,依然毫無廉恥的精彩的過了下去。
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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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珍與秦可卿的關係,並不是公公與兒媳以及爬灰與被爬灰的關係。理由:
1)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屬“四品龍敬畏”。賈蓉花錢買的龍禁尉,屬“五品龍禁尉”。假如秦可卿與賈蓉是夫妻關係,賈珍無需亂費給賈蓉捐龍禁尉,儘可坐等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就行了。
2)原文:前面銘旌上大書:奉天洪兆不易之朝誥封一等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家秦氏恭人之靈柩。秦可卿為一等寧國公冢孫婦,屬一等寧國公第三輩的孫子媳婦,還是“享強壽”的老太太,與批語“老朽因有魂託鳳姐賈家二事……”之意吻合。
3)原文:下一輩想他素日慈愛……。秦可卿有下一輩,賈蓉是寧國府第五輩,還沒生育,沒下一輩。秦可卿與賈珍二人,不是兒媳與公公的關係。
作者因創作需要,配設了與榮國府形成對應的寧國府。寧國府與榮國府的關係,實為“演”與“源”的關係,兩府的原型就只是榮國府。與養小叔子以及扒灰之事,從寧國府非但找不到依據,還無法找到與爬灰、叔小叔子相匹配的物件。賈家兩府的“源”是在榮國府,就應在榮國府尋求答案。
1)賈赦命刑夫人向賈母討鴛鴦,碰一鼻子灰之後,還花八百兩銀子,買了媽紅姑娘。但是,賈璉奉賈赦之命完成了平安州之行的任務,賈赦卻毫不忌諱的將自己房裡的丫頭秋桐賞給賈璉,還給賈璉賞了一百兩銀子。
2)賈赦既樂意給賈璉賞小老婆,原可將獎品賞為銀子,命賈璉自己去物色一個小老婆。或者,賈赦到外面買一個姑娘回來賞給賈璉,不該將自己屋裡的丫頭賞給賈璉。
3)賈璉身上捐的是個“同知”,賈璉的名字起到的作用:講連、假連、連爺、連二爺、連二哥哥。作者借賈璉之名的功能,隱寫賈赦與兒子曾共用小老婆之事。
4)賈蓉不便說出賈赦爬灰的話,可是,作者卻讓賈蓉說出了賈璉偷姨娘的事。賈蓉的這一句話告知:賈璉與賈赦父子兩人曾經共用小老婆之實。也就是說,焦大罵的爬灰者,就是賈赦。
5)作者取名均有隱意,“秋桐”二字,與賈赦、賈璉父子的關係可思。作品將秋桐年齡偏設定為十七歲,而不是十五歲、十六歲、十八歲、十九歲等,“十七”二字的諧音可思。作品大量運用諧音的方式發出各類資訊,諧音運用不僅只限於人名、地名。
除了賈赦,作品裡找不到與爬灰沾得上邊的人員。若將爬灰與被爬灰物件亂套在賈珍和秦可卿身上,只會亂了子輩與母輩的關係。秦可卿是亂倫者,但是,絕不是被爬灰,而是養小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