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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364316064609

    你這姐妹的物件也是有點意思,既然都是前任了,為何還要保留著聯絡方式嘛,難道說真的想要印證這樣一句話:分手後我們還是好朋友嘛,呵呵!退一萬步講即便分手後便真的做了所謂的朋友,幹嘛還要遮蔽前任這個朋友呀,怎麼了怕自己恩愛被前任看到,心裡有鬼嘛?!

    明人不說暗話我認為分手後不應該留下前任的聯絡方式,既然分手了就說明兩個人肯定在某一方面不合適,別和我說什麼曾經的戀人如今的朋友,這樣的我還真沒見到過。反之分手後依舊保持聯絡,最後導致非常規狀態下的舊情復燃,我倒是真的見聞頗多。

    既然分手了,那就意味著成為了過去式。如果再保留著聯絡方式,無論對自己、對彼此、還是對以後的現任我認為都是百害無一利的。首先有一個詞叫做觸景生情,當你看到前任的聯絡方式時,你會有忍不住的回憶,甚至會讓自己的心態受到很大的影響。其次如果分手以後,還繼續與前任聯絡,你不認為這種藕斷絲連的方式很危險嘛。

    最後當你有了現任,如果你還保留著前任的聯絡方式,你認為對現任公平嘛?!換位思考一下,如今的戀人依舊有前任的聯絡方式,你會怎麼想對吧!就算你心裡真的沒有鬼,但是你要知道感情是自私的,你的另一半百分百會很反感並且有所猜忌的。因此綜上所述我認為既然分手就分的徹徹底底,直接刪掉前任的所有聯絡方式,如果可以在心裡默默祝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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