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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星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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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1497050509
這裡你問的婆冢的房子,因為地方不同,風俗也就不一樣。在我們這邊是這樣的,兒子娶親時不會另蓋新房,都是和父母住一起,如果是獨子自然是有份的。如果不是,只有分家後再蓋的房子女方才能有份。誰照顧老人算誰的,已經分家的也不會爭老房子。作為女方如果自己另蓋房子後出現離婚的,那房子一人一半,由男方折算成現金付給女方。如果住的是父母的老房子出現離婚這種情況那女方就沒有份了。除非小夫妻又翻蓋過,那女方可以拿到現金補償。以上事我說的是農村的壯況。嫁出去的女兒孃家的財產是不繼承的(我說的是我們這邊的習俗,),如果條件好的在出嫁時會給一筆豐厚的嫁壯。結婚以後孃家的房子也好財產也罷就和女兒沒什麼關糸了。
這個要看風俗習慣還是法律?
法律上來說父母的財產子女共同繼承,父母養老病痛子女共同承擔,除非父母的遺囑特別指定。
從中國5千年的文化和風俗來說,大部分地方都有養兒防老、兒子才繼承父母財產的思想,這樣嫁出去的女兒就無法繼承父母的財產包括房子。絕大部分嫁出去的女人也默認了這一點。
隨著80年代計劃生育實行,很多人只有一個女兒,或者兩個女兒,沒有兒子,這時,養兒防老,兒子繼承祖業的思想變得沒有以前那麼濃重了。就連一子一女的家庭在偏向兒子的同時也會給女兒留一些。
目前的好大部分家庭女兒嫁出去後,只要是父母的房子,起碼都會留一間女兒回來住。但涉及到拆遷賠償,父母家產繼續等女兒有沒有份,就要看父母開明不開明。
一些重男輕女或者偏向的父母,把財產嚴重偏向一方,既造成了子女父母間的感情不和,還會讓溺愛的孩子不懂感恩,到老了就會後悔本來想依靠的孩子因為不懂感恩而靠不住,另一個可依靠的卻因為不公平對待而有矛盾。
無論兒子女兒,開明的父母都儘量在孩子面前顯得公平一些,既維護了家庭的和睦,也教育了孩子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公平就是處理問題最關鍵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