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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1785年8月30日-1850年11月22日), 是清朝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詩人,官至一品,曾任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和雲貴總督,兩次受命欽差大臣;因其主張嚴禁鴉片,在中國有“民族英雄”之譽。
林則徐(1785年8月30日-1850年11月22日), 是清朝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詩人,官至一品,曾任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和雲貴總督,兩次受命欽差大臣;因其主張嚴禁鴉片,在中國有“民族英雄”之譽。
一、受命禁菸
道光十八年11月15日,林則徐受命欽差大臣,入廣州查處禁菸。於道光十九年正月(1839年3月)抵廣州,於二月初四(3月19日),林則徐會同鄧延楨等傳訊十三行洋商,責令轉交諭帖,命外國鴉片販子限期繳煙,並具結保證今後永不夾帶鴉片。
但外商拒絕交出,經過堅決的鬥爭,挫敗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和鴉片販子,收繳全部鴉片近2萬箱,約237萬餘斤。於四月二十二日(6月3日)在虎門海灘上當眾銷燬。
二、放眼世界
他提出“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主張,他提出為了改變軍事技術的落後狀態應該制炮造船的意見;他親自主持並組織翻譯班子,翻譯外國書刊,把外華人講述中國的言論翻譯成《華事夷言》,作為當時中國官吏的“參考訊息”。
適應當時對敵鬥爭和對外交涉的需要,著人迅速編譯了《國際法》,這在中國國際法學史上是一個劃時代的事件: 它標誌著西方國際法著作開始正式傳入中國,,標誌著近代國際法開始在中國應用於對外交涉,標誌著中國近代國際法學史的開端。
三、治理水利
道光十一年十一月廿二(1831年12月25日),林則徐擢升東河河道總督。到任後,林則徐立即補修治水方面的知識,驗催河工,保持質量,處分辦事不力之官員,下令檢驗河堤料垛。
他向道光帝呈上的奏摺中表示:“周曆履勘,總於每垛夾檔之中,逐一穿行,量其高寬丈尺,相其新舊虛實,有松即抽,有疑即拆,按垛以計束,按束以稱斤,無一垛不量,亦無一廳不拆。
四、安定陝西
道光二十六年七月,林則徐任陝西巡撫後,便上書皇帝,宣稱陝西“ 東北毗連晉豫,西南壤接川甘,道路紛歧,奸究易於出沒。如佩執兇器之刀匪,此拿彼逃,最為民害” 。並表示決心要把“ 除暴安良” 、“ 嚴緝捕以靖地方”,作為接任陝西巡撫後的“ 首務” 。
到是年底,由於林則徐積極督剿,在關中東部各縣,以及陝北的安塞等縣,又相繼緝獲146 人,其中明確稱為“ 刀匪” 的有46人, 均從嚴懲處 。對林則徐積極鎮壓刀客的行動, 道光帝硃批“ 所辦甚好”,大加讚賞。
五、防衛新疆
林則徐不顧年高體衰,從伊犁到新疆各地“西域遍行三萬裡”,實地勘察了南疆八個城,加深了對西北邊防重要性的認識。林則徐所譯資料中發現沙俄對中國的威脅,促成了他抗英防俄的國防思想,成為近代“防塞論”的先驅。
於是他明確向伊犁將軍布彥泰提出“屯田耕戰”,有備無患。他還領導群眾興修水利,推廣坎兒井和紡車,人們為紀念他的業績,稱為“林公井”“林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