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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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博洛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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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嘮叨的寶藏女孩007
沒結婚就懷孕,我認為是不可取的,凡事都有個順序,有個規矩,有規矩才能成方圓,不管男孩女孩都要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在對對方都負責的一個狀態下再去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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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搞笑就你行
怎麼看,躺床上著看唄,沒結婚就同床就同居,現在早就見怪不怪了,但是以前確是很了不得的事情,現在再看沒結婚就懷孕,估計以後弄不好會大勢所趨見怪不怪了。年輕人總是在不斷的挑戰道德底線
“未婚”,有兩層含義,通常是指男女雙方沒有辦理並領取結婚證,這被視為個體在國家層面上的法律行為;還有是來自民間的說法,就是沒有經過結婚儀式,包括舉辦婚宴等等。“未婚先孕”,即在沒有取得婚姻法規定的結婚證件或者沒有舉行過結婚儀式而懷孕,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是因“非法同居”或“非禮同居”而懷孕。一句話,就是既不領取結婚證,也不舉辦結婚儀式而懷孕。改革開放以前,人們普遍的意識是,性行為應在法律許可的情形之下進行,即在符合法律基礎上的正式夫妻關係確立的前提下,其性行為才是天經地義的,正兒八經的。否則就是非法的,比如,非法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不可否認,改革開放以後,由於受外部世界有關性自由性開放思潮的影響,相當多的人特別是中青年一代在性的觀念上遠沒有老一輩人那麼保守了,所以非法同居,未婚先孕,私生子,挺著大肚子舉辦婚禮,頻繁流產,早已見怪不怪了,還有諸如“臨時夫妻”,“搭夥過日子”等等現象。但是,也不可否認,就整個社會來看,循規蹈矩,遵紀守法還是社會主流,正能量始終佔據社會主導地位。在逐步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們的法律意識也在逐漸增強,社會的生態環境有望隨著社會的改革會進一步好轉。
(圖片來自網路搜尋,圖文一概無關,若不行則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