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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毛坯未入住,前幾天廚房水龍頭凍爆了,漏水把我家剛裝修好的房子給淹了。損失大概一萬左右,現在樓上物業聯絡他了,也沒表態。物業說自己沒責任,現在我準備走法律程式,告樓上還是把物業一起加上,哪位老哥懂的,求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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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侯王666

    有,可要看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爆管。但先更正一個用詞,從元月一日起,為物業小區提供服務的叫"物業服務人",物業服務人可以是物業公司,可以是自管自治組織,也可以是代管機構。下面針對水龍頭跑水回答如下:

    一是樓上的水龍頭開關爆管若在質保期內,一般規定水電汽暖質保期為二年,在質保期內水龍頭凍壞跑水責任有開發商承擔。

    二是水龍頭開關質保期已過,水龍頭凍壞跑水責任有水龍頭使用人承擔。但若是水龍頭存在質量問題(需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憑自己說),跑水責任有開發商負責。

    三是若樓上水龍頭已被業主改換成新的自購水龍頭,跑水責任有樓上業主負責。

    四是如果樓上的防水層按技術要求是不會漏水的,若因防水層質量問題跑水,質保期內有開發商擔責,質保期外有樓上業主負責。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即地漏不通造成漫水漏水的,要看是地漏原來不通還是交房後不通。交房時若不通,開發商沒及時維修的,有開發商擔責任,但若是交房後業主打掃衛生將汙物堵塞地漏的,責任在樓上業主。

    五是樓上業主若長期未住,若寒潮襲來,小區物業服務人沒有在明顯位置提示的,特別是南方人到北方買房,防凍意識比較淡薄,小區物業服務人有部分管理服務責任。一般情況下,負責人的小區物業服務人會主動將長期不住的住戶總供水閥門關掉,以防凍壞,當然業主也應該這樣做,因為只要業主接了房,業主專有部分都有業主自己管理了。

    六是業主一般遇上跑水侵害事件,蒐集完整證據後(照上面五項劃分責任),在確定責任人後,先主動找樓上或小區物業服務人或開發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走訴訟解決。不過若侵害損失數額比較大的,建議業主還是騁請有經驗律師幫助訴訟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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