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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帆風順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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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yr涵泳
週末,小白帶著妻子小蘭來到商場購物。小蘭逛得那叫一個“爽”,小白陪的那叫一個累。
好容易等到小蘭拎著大包小包結束購物,直奔停車位,小白卻發現他車子的左前方停了一輛黑色的SUV。
小白圍著兩輛車轉了好幾圈,顯然,這位老兄在著急辦事兒而又找不到車位的情況下,把車停在了小白和前面車位車主的兩車之間,而小白和前面車位車主都是正常停放在馬路免費停車位內的,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且正常停放的前後兩車,因為這輛SUV的違停,都無法從車位上開出來了。
小白馬上撥打了114查詢SUV的車主資訊,當他要求SUV的車主挪車時,對方卻說有急事辦理,得三、四個小時才能回來挪車。
聽到這裡。小白的氣不打一處來,他將車主的回覆告訴了小蘭,並告訴小蘭:“你等會兒,我去找塊大石頭來,把他車玻璃砸了,讓他涼快涼快。”
小蘭急忙抓住小白的手,把他拉了回來:“你這是有理變成沒理呀,本來是他違規,如果你砸了他的玻璃,輕者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重者觸犯刑法。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是要坐牢的。”
小白的眼睛要噴出火來,他氣勢洶洶的反駁小蘭:“明明是他不對,我坐牢憑什麼呀,不砸車現在怎麼辦呀?等四個小時嗎?”
小蘭說:“咱們馬上撥打122,告訴122違停的車型,車牌和車身顏色,122就會聯絡對方司機,要求他挪車,如果他再拒絕挪車的話,122會直接派人過來將車拖走。”“真的嗎?又累又餓、急於回家的小白似乎看到了希望,他抱著試試的態度,按小蘭的主意撥打了122。
果然,一會兒的功夫,對方司機就來了,看到怒氣沖天的小白,對方車主自知理虧,一言不發地馬上將車挪走了。
那麼小蘭出的這個主意法律依據是什麼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33條規定規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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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砸了你就要賠錢甚至有可能會被行政拘留。如果對方佔用了你的車位或堵到你的車且多次聯絡後對方拒不挪車的話你可以報警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