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對我們小區的物業無語啦,每年兩三千的物業費就是白交,其他樓都有電,就我們單元沒有,打電話聯絡,讓自己給電工打電話,給電工打電話打了4個不接,和物業說手機沒電了幫著聯絡電工吧,人家說你手機充上電聯絡呢哇,我就想說,我要家裡有電,聯絡你們幹嘛吃的?
我家物業管理費每平米1.6我覺得我交的不是最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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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中b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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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將與你同行
這樣的物業管理就是一個混日子的企業。物業作為一個服務與管理的企業,就是為業主急事所急,煩惱所憂的。它旗下有維修,電工,綠化,清潔,保安和前臺等人員。物業作為聯動的業主視窗,什麼事兒都是找物業,沒有理由找下面的部門人員。
現在,你提到的問題是大部分業主的面臨的,物業不作為,物業亂作為,物業的不負責任,導致業主的麻煩,居住體驗差,怎麼辦?
1,打電話投訴,幾個業主一起去前臺罵。罵的人多了,有的人會長記性。
2,找社群居委會,街道投訴,拿出證據,約幾個業主一起。
3,去住建局投訴。住建局掌握著開發商的發展大計,效果突出。
4,聯名業主申請建立小區業委會。只有成立了業委會,可以另聘物業公司,也可以自管,增加業主的話語權。
致以交物業費,儘量不要推欠。一旦進入訴訟,業主吃虧的多。除非你有證據,物業不作為,應該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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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awmeng
區分所有建築物物業管理應當是對建築物共有部位的管理,很多管理活動和行為業主很難看到,或者感受不到。是否物有所值,需要科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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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隱患2
保安和公安的區別,環衛工人和保潔人員的區別,收電費的和供電公司的區別,收水費的和供水公司的區別,物業公司和居委會的區別,如果沒有區別那物業費的確是白交了。
這種物業,很可能是開發商聘用的前期物業公司。由於依仗著開發 商,又沒有業主委員會的監管,所以疏於職責,管理混亂。
業主只有一個辦法——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監管物業公司。對不合格的物業公司,堅決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