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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小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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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追夢平凡人生
對這個問題,我想我最有資格來回答。因為我一直在外地工作,自結婚那天開始,夫妻就分居兩地長達27年之久。夫妻分居兩地既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兩人沒有時間天天黏在一起,減少了矛盾衝突。因為距離產生美感,雙方在不能相見的時候,彼此會更加思念對方,夫妻恩愛的情景會如同電影片段不時在腦海中閃現,待到相聚時,會加倍補償之前欠下的情債。
壞處是分居的時間長了,受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和外面花花世界的誘惑,夫妻一方或許經受不住誘惑而發生外遇。這時,夫妻一定要理智的對待這個問題,只要出軌一方迷途知返,不再一錯再錯,不妨給他(她)一個留用察看的機會,畢竟建立一個家庭不易,而且離婚又再婚也是一個傷精費神的頭疼事。
年輕時聽過很多身邊朋友提出這種疑問,並且相信她的家庭絕對不會出現生變的情況,然後,自信滿滿地遠走他鄉,或者讓心愛的人走出去。挑戰過這個問題的年長姐妹們,反而輕易不敢作答,因為她們很多有傷疤,至今還在隱隱作痛。莫非老師長期在廣播電臺從事婚姻和家庭問題的迴應,也常常意味深長地迴應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
人生每個選擇,都反映出我們的價值觀如何。為生活打拼,常使現代人的家庭,父母、夫妻與兒女,迫不得已四分五裂。尤其是夫妻,經常因為工作的原因,不能常常在一起。其實,夫妻分居兩地,感情是否生變,要視兩人個性穩定性、分離時間長短、與對外遇的警覺性高低等而定。
但分居兩地,絕對是對婚姻的一個嚴酷考驗。因為婚姻不只是一個名分,一紙婚約,還包括一個內在的本質——關係。一個在精神、感情、生活與肉體上,各個層面皆“結為一體”的獨特關係。這個關係是有“生命”的有機體。所以,感情生變,多半是因為關係已經近乎死亡。
通常在婚姻關係裡,夫妻本應成為彼此的看顧者,照顧彼此生活與感情的需要,也要為彼此的生命成長出一份力量。但另一方面,夫妻更要成為“婚姻關係”的看顧者,用共享、共處、與互相扶持來維持一份有品質、有內容的婚姻關係。但很多“太空家庭”是丈夫賺錢給在外地的妻兒花,共享只在金錢物質的唯一層面,而忽略夫妻共享最重要的,是家庭的共同建造經驗、孩子成長的共同經歷與家庭回憶的共同參與。
至於夫妻共處,則指的是為適應彼此所需做的讓步與犧牲。為體貼對方所做的一些愛的小動作,再加上肢體親熱,等等。而夫妻扶持,更是生活各面的有難同當、生活分工,與精神上的挫折排解。這方面特別是“遠水救不了近火”。所以,不在一起,這些全等於是空白一片,什麼都談不上。因兩地相隔,婚姻關係是屬於抽象的,沒有具體內容。長久不生活在一起,時空差異,不管再怎樣靠電子郵件、信件往來,用電話互通心聲,婚姻關係仍然是處在停擺狀態,家庭的內在結構也仍然是一點一點地在腐蝕。
不可否認,長久分離,使彼此在生活中關懷的重點逐漸不同,久別重逢又得重新適應彼此之間的差距。兩個人又因各自獨立自主,而愈隔愈遠、愈陌生。因此,“分開”,基本上是消耗既有關係的老本,在感情需要上只支出不存進。自然,再好的關係也經不起長久又遙遠的時空消磨。
不只如此,婚姻關係也許可以暫時停擺,人的慾望卻是不會休息的。家人不在身邊,行動、時間上都很自由,心靈裡又空留了位置,門戶是大大地開放,為外遇提供了一個理想的溫床。尤其是感情薄弱,心裡懵懂未設防的,特別容易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