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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魚重同學

    不合法。父親要是沒有留下遺囑,把屬於他的房產份額指定留給某個人的話,按照法律規定你也有權繼承,屬於父親的那部分房產中的部分份額。在你不知道或不同意的情況下,母親是無權對屬於你的那份房產份額進行處置的,是不合法的。

  • 2 # 法之眾武林

    按繼承法,如果你父親部分沒有指定遺囑就按法定繼承,怎個房屋的一半即5O%由你母親和你及弟弟共同繼承分配。母親部分願給誰,由她本人決定。

  • 3 # 亓官仁

    父母的遺產每個子女都有合法份額繼承的權利,不會由於老人去世而隨意更改,前提是繼承人必須滿足繼承的條件。

    如果其中有的子女不盡兒女的義務,平時對老人不管不問,甚至在老人生病時也拒不履行兒女職責,老人活著時就可以立下遺囑,剝奪該子女繼承遺產的權利。如果一方離世,也可由仍健在的老人代為轉訴。

    假如您恰好就是那不孝子女,老人活著時並沒有盡到兒女的孝心,甚至是大逆不道,此時您還有什麼臉面來爭遺產?母親這麼做一定是在你父親活著時就已達成了共識。

    當然也可能這不是您父親的本意,您母親就是偏心,就是看您不順眼,您可以透過司法途徑討要自己應得的那一份,如果您母親拿不出遺囑,又沒人可以證明這是您父親活著時訂下的亊,您母親的決定就是法律不支援的無效贈予,您可透過訴訟得到自己應得的那份遺產。

  • 4 # 一紙家書

    這種情況,要看這兩套房子是否屬於母親的個人財產:

    如果全部屬於母親個人財產,全部給到小兒子,合法。如果屬於父母共同財產、甚至父親的個人財產,在父親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全部給到小兒子,不合法。

    至於房子如果全部屬於母親個人,這裡不展開說明。本屬於自己的財產,願意給誰就給誰,合法。

    一旦房產不完全屬於、甚至不屬於母親,這種處理方式就有待商榷了。

    能否全部給小兒子,不取決於母親個人態度

    父親過世之後,房產中屬於他的份額就發生了繼承。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房子能夠全部給到小兒子:

    要麼父親生前留下過合法有效遺囑、指定將其自有份額全部由小兒子繼承。要麼其他繼承人願意主動放棄、全部由小兒子繼承。

    第一種情況,指的是父親生前做出的安排,主動自願將自己的份額全給小兒子。只要遺囑合法有效,這種安排就合法。

    第二種情況,指的是法定繼承。從題主描述上理解,父親的繼承人除了母親、小兒子,應該還有其他子女。這些人全部是題主父親的合法繼承人。這些繼承人中,只要不做出書面放棄,均視為有合法的繼承權。那麼,當母親自己做主把房子全給小兒子的時候,其實已經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 5 # 喜歡荷花

    不合法,因為父親已去世,你已經繼承了房產,父親去世前,所有財產為父母公共所有,父母各佔一半,父親去世後,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和孩子。所以,你已經繼承了父母財產的一半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全部財產的六分之一。母親把兩套房都給了小兒子是不合法的,這裡面有你的六分之一房產,你可以起訴母親,要回你應得的房產。

  • 6 # 陳紅光

    如果父親去世,沒留下公證或遺囑,哪麼你母親把二套房都留給小兒子,的確不合法。

    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父親理應有一半的份額,你也享有一定的繼承權。

    可兩人如提前做好了一切法律檔案,你也只有乾瞪眼了。

    只能說明父母偏心弟弟,老人有處分自已財產的權力,而膳養去逃不掉,這就是法律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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