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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爾濱崔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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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濟寧情感使者
我個人認為,女人快到四十歲的年齡了,到現在還沒結婚,理所當然的就應該要降低擇偶標準才可以,我的理由如下:
一、過去這個村沒有這個店了。
無論男女找物件這件事情,其實就如同我們在上班的路上吃早點,在走親戚串門的路上買禮品一樣,越接近目的地,吃飯的地方越少,越是接近目的地,買東西的商店和超市越少,甚至是我們到達了目的地,都不一定再有飯店和商店超市一樣了。
即便是有飯店和商店超市,可是,裡面的飯菜和裡面的東西,也不一定比上面我們遇到的幾家飯店,或者是我們上面遇到的幾家商店超市裡的東西好,或者是便宜。
這個時候我們大家應該怎麼辦呢?我們只能降低標準和要求才可以,不然的話,我們很有可能餓著肚子,或者是我們只能不買東西。可是,餓著肚子不是一個辦法,走親戚串門不買禮品又不行,這樣的事情,我相信我們大家,我們幾乎每個人都遇到過這種情況和這種現象。找物件處朋友這件事情,其實如同這個道理是一樣的道理;
二、自身的條件越來越低了。
處朋友找物件這樣的事情,不像我們大家做其它的事情一樣,年齡是無論男女,處朋友找物件最大的優勢。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上面來說,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應該是23週歲到30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段懷孕的機會和機率最大。
無論是從遺傳學,還是無論是從變異學的角度來看,女性23歲到30歲之間,這個年齡段生出來的孩子健康的機率比較大一些。
男性的最佳生育年齡,則是30週歲到35週歲這個年齡段。我們不能說其它年齡段生育出來的孩子有什麼不好,可是,最少是這個年齡段生育出來的孩子的健康機率最大。
再就是,無論男女處朋友找物件,包括兩個人在一起結婚過日子,這需要一個過渡期和磨合期,我們自身的年齡越大,我們自身的性格和脾氣就會越來越固定,婚後就不是太好磨合才是;
三、無論男女獨身一輩子是很不現實的一件事情。
無論男女要想獨身一輩子,這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情,因為,截止到目前為止,人們對於獨身的男女或多或少還是有些餓歧視的。不管是他們自己的家人,還是自己的身邊人,甚至是自己的親朋好友,對於年齡稍微大一些,依然還是單身的男女,或多或少還是有一定歧視的。
特別是他們的家裡人,對他們更是充滿了牴觸和懷疑。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依然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主旋律,對於一些另類的男女,其實,我們大家確實是有些看不習慣的。
單身男女他們自己的思想、他們自己的心理壓力他們自己也承受不了。這裡不單單是社會壓力、家庭壓力和別人給他們的壓力那麼簡單的事情。從生理學和心理學的角度來說,男女都需要有人在自己的身邊陪伴自己才可以,而單身男女就沒有這種待遇。
特別是夜深人靜難以入睡的時候,他們的身邊就沒有別人的陪伴,因為,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大家各自又都有自己的家人,人家清閒沒事的時候可以陪陪你,可是,人家忙起來的時候,朋友之間是沒有責任和義務陪伴你的才是。
所以,無論男女,將近四十歲的年齡了還依然是獨身的話,那麼,就應該降低擇偶的標準和要求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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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女人沒結婚,說明一路走來談了無數戀愛,和男人無數,玩到了這個歲數如果是處女那就是醜陋不堪誰會要呢,如果漂亮就是妓女,有無數男人在身邊,這個歲數想結婚只能找八十歲以上的老頭了,到老頭身邊伺候老頭,既當保姆,老人還不用給錢,老人只要每週和這樣女人做愛就行。四十歲以上女人和八十歲老頭最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