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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上班:白班12小時×10個=120小時,夜班12小時×10個=120小時,共計2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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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聽生活

    你好,在工廠做了十幾年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對於工廠加班,恐怕是太普遍不過了,很多人覺得,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但很多公司安排的加班遠遠超過這個,這麼明顯違法的行為,為什麼公司一點事情沒有呢?每月上班時間至少240小時,違法嗎?我們逐步來分析。

    一、每月最長可以上多少天班?看似明確實則不清不楚!

    假設1個月按照30天算,週六日總共8天,週一到週五22天。那麼22天*8小時=176小時,加上每月最長加班36小時,那就是176小時+36小時=212小時。

    以為這個就是每月的工作時間上限了?《勞動法》的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工時制度“至今還沒改,但另外的法律法規上又說了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時制度”。雖然,目前已經形成共識,就是每週5天8小時工時制度,但還是有點不清不楚!

    如果每月有4周,那麼每週4小時*4=16小時,這樣一個月就是212+16=228小時。這樣240小時仍然超過了!

    二、你每月上10個白班、10個夜班,還有10天休息,雖然是12小時制,你已經比很多員工好!

    雖然你24小時,但你一個月只上20天班,算是正宗的雙休了。相比很多工廠一線員工已經幸福很多了,很多工廠一線員工兩班倒,每天12小時,每週工作6天,一個月就能休息4天,一個月總共要工作26天*12小時=312小時。

    三、根據目前各類公司、特別是工廠的現狀,每月加班36小時的工作制已經被完全忽略了!

    對於製造業工廠來說,能夠做到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的,掰著手指頭都能數得過來。甚至員工當中都這樣流傳,不加班的工廠,都是效益不好的工廠!

    每天加班2-3小時,一週工作6天是普遍現狀,每天加班4小時,一週上7天,也經常會出現。

    每月加班36小時,已經成為傳說!有的人說勞動法的規定已經不符合實際了,有的人說執法部門不嚴!現在已經不好說了!

    四、這些超時工作時間肯定違法,但實際中是看有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

    大家都知道這種超時加班是違法的,但基本上也都忍受了。因為大家最關心的不是超時加班,而是加班了,公司有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如果公司支付了,基本上是皆大歡喜,沒人會去投訴!如果沒支付或沒足額支付,才會產生爭議!

    反過來說,如果公司支付了加班費,即便公司安排超時加班,員工去投訴了最多就是對公司罰款和整改,對員工自己沒有一點好處,並且如果真的公司被處罰不能安排超時加班,很多工資靠加班費的員工更被動!

    總而言之,目前關於每月的工作時間和加班事假規定,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應該既要保護員工的健康權益,也要貼合實際情況,否則制定了的條款,沒人執行沒人管,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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