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習俗都有功能性,就鬧婚而言,其功能性在於讓身處封建禮教之下,婚前互不認識的兩個人迅速消除陌生感,進入氛圍。也有學者認為鬧洞房是為了保佑年輕夫婦不被鬼邪之物侵襲,因為在有些地方,鬧洞房的習俗中包括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歌曰:“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但我認為,這實際上是生殖焦慮下為了短命鬼、索債鬼不來投胎,子孫福壽綿長的一種巫術形式,說白了,還是前面說到的,出於保護婚姻的一種考慮。
鬧婚由來已久,而且經常鬧得過於粗俗。唐朝魏徵的《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汙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這就是粗俗化的一種表現,也說明東漢時就已經有鬧婚了,但這種粗俗化和如今有些地方的相比,還是要“文明”多了。
封建社會,正常情況下,新婚夫妻對男女之事是缺乏瞭解的,所以壓箱底的繡鞋、宮畫,乃至鬧婚,作用都是幫助新婚夫婦瞭解這件事,兼且藉助眾人的洋氣嚇退厲鬼邪祟,保佑受孕過程不出意外。所以從漢到清,鬧婚這事兒都沒有斷絕。比如明末清初學人褚人獲在《堅瓠集》裡就寫到:“以群兇驚繡幕之紅絲。鬧洞房之花燭。不逞之風。漸不可長。公請府公痛懲之。”這是一群流氓惡少藉著鬧洞房的名義來騷擾新人。
鬧洞房承載的以上的功能,顯然已經不適用於現代婚姻,首先以知識獲取渠道之豐富而言,不需要有人來做這樣的啟蒙吧?其次以醫療條件的進步而言,還有人擔心或相信子嗣被邪鬼附身以致有夭亡的危險嗎?再次在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性的情況下,還要鬧婚,無非就是集體發洩,這樣的活動,顯然不利於維持社會的公序良俗。
現代的很多鬧婚手段,實際上沒有什麼道理可講,也並非傳統文化,比如鬧伴娘,有些地方鬧婚時公然調戲伴娘,有時甚至是新娘子的妹妹,但伴娘實際上是舶來品,古代婚禮上功能類似伴娘的,是所謂全和人,即父母健在、兒女雙全,八字屬相又和新人相合的女性。有些地方強迫公公和兒媳婦親嘴、表演“扒灰”,甚至有毆打新郎新娘的,所謂“不打不發”,越打越有錢,就是打著祝福的名義,公開耍流氓,出了事當然也要負刑事責任。
鬧婚為什麼會鬧成這個樣子?私以為是青年人缺乏家族以外的群體性活動,比如集體體育專案、派對、hang out,以及現代公民意識、法律意識淡漠,只知有家族而不知有社會,所以在平時壓抑慣了,鬧婚時“三天不分大小”,打破了宗法社會的倫理秩序,就給人一種犯禁的快感,越鬧越起勁,公序良俗也只好放到一邊去了。
2014年11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透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21155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9.2%的受訪者都曾經歷過“鬧洞房”,60.9%的受訪者直言並不喜歡“鬧洞房”婚俗。鬧成這個樣子,實在是沒什麼意思。
任何習俗都有功能性,就鬧婚而言,其功能性在於讓身處封建禮教之下,婚前互不認識的兩個人迅速消除陌生感,進入氛圍。也有學者認為鬧洞房是為了保佑年輕夫婦不被鬼邪之物侵襲,因為在有些地方,鬧洞房的習俗中包括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歌曰:“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但我認為,這實際上是生殖焦慮下為了短命鬼、索債鬼不來投胎,子孫福壽綿長的一種巫術形式,說白了,還是前面說到的,出於保護婚姻的一種考慮。
鬧婚由來已久,而且經常鬧得過於粗俗。唐朝魏徵的《群書治要》引仲長統《昌言》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宜淫泆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間,汙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這就是粗俗化的一種表現,也說明東漢時就已經有鬧婚了,但這種粗俗化和如今有些地方的相比,還是要“文明”多了。
封建社會,正常情況下,新婚夫妻對男女之事是缺乏瞭解的,所以壓箱底的繡鞋、宮畫,乃至鬧婚,作用都是幫助新婚夫婦瞭解這件事,兼且藉助眾人的洋氣嚇退厲鬼邪祟,保佑受孕過程不出意外。所以從漢到清,鬧婚這事兒都沒有斷絕。比如明末清初學人褚人獲在《堅瓠集》裡就寫到:“以群兇驚繡幕之紅絲。鬧洞房之花燭。不逞之風。漸不可長。公請府公痛懲之。”這是一群流氓惡少藉著鬧洞房的名義來騷擾新人。
鬧洞房承載的以上的功能,顯然已經不適用於現代婚姻,首先以知識獲取渠道之豐富而言,不需要有人來做這樣的啟蒙吧?其次以醫療條件的進步而言,還有人擔心或相信子嗣被邪鬼附身以致有夭亡的危險嗎?再次在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性的情況下,還要鬧婚,無非就是集體發洩,這樣的活動,顯然不利於維持社會的公序良俗。
現代的很多鬧婚手段,實際上沒有什麼道理可講,也並非傳統文化,比如鬧伴娘,有些地方鬧婚時公然調戲伴娘,有時甚至是新娘子的妹妹,但伴娘實際上是舶來品,古代婚禮上功能類似伴娘的,是所謂全和人,即父母健在、兒女雙全,八字屬相又和新人相合的女性。有些地方強迫公公和兒媳婦親嘴、表演“扒灰”,甚至有毆打新郎新娘的,所謂“不打不發”,越打越有錢,就是打著祝福的名義,公開耍流氓,出了事當然也要負刑事責任。
鬧婚為什麼會鬧成這個樣子?私以為是青年人缺乏家族以外的群體性活動,比如集體體育專案、派對、hang out,以及現代公民意識、法律意識淡漠,只知有家族而不知有社會,所以在平時壓抑慣了,鬧婚時“三天不分大小”,打破了宗法社會的倫理秩序,就給人一種犯禁的快感,越鬧越起勁,公序良俗也只好放到一邊去了。
2014年11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透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21155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9.2%的受訪者都曾經歷過“鬧洞房”,60.9%的受訪者直言並不喜歡“鬧洞房”婚俗。鬧成這個樣子,實在是沒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