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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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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琅琊線上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交警隊和保險公司報案,在徵得對方同意並通報保險公司及交警,不是逃逸。就是這麼簡單!沒有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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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JY年少縱馬且長歌
哥們2017年的事,在菜市場碰了一個老太太。其實也就是輕輕碰到她的電動車。車身上的土都沒掉。隨口問了一句您沒事吧,老太太說沒事就走了。等過了一天突然接到交通隊電話說撞人了肇事逃逸了。瞬間懵逼都沒想起怎麼回事,到了交通隊才知道老太太家裡人說老太太被撞了,現在腿疼正找肇事者呢。
跟交警說了事情經過,交警從你要你沒撞到人的證據。人證、無證都沒有就隨口問一句沒事就走了。最後交警讓雙方先協商解決,家屬提出4000塊錢買藥。經過雙方殺價還有警察和稀泥最後賠償了2500塊,不賠錢老太太就要住院了。
最後才得出教訓以後不管出了什麼交通事故不管大小都要儲存證據,儲存證據,儲存證據重要事情說三遍。(最好是影片證據,要有人證更好)!最最後千萬別怕麻煩,該報警報警,該報保險報保險。千萬別怕耗時間,把有理的事變成沒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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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郭廣吉律師
先看一下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公安部頒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十五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離開事故現場的,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節在行政處罰及刑事處罰方面都是從重的情節,其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讓肇事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保護事故中的受到傷害的人,不至於使事故被害人在發生事故後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
如果事故發生後,被撞的人沒有什麼事,經其認可後離開現場,那麼肇事者就不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不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離開,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不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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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交通事故中徵得了被撞人同意後離開現場應當不算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指駕駛人不下車檢視、尋問被害人傷勢情況,擅自離開事發現場或明知受害人有受傷損害情況,不報警,不施救,為逃避責任私自駕車離開現場。還有一種情況是雖將受害人扶進車內,謊稱去醫院救治,但半路將受害人棄在路旁不管,駕車逃離。
肇事逃逸在交通事故中是最惡劣、最無人道,情節最為嚴重的交通肇事違法情形之一。
車輛碰撞人員後,最好的解決辦法是:主動要求被撞人到醫院進行檢查,如果輕微沒什麼後果,在徵得被撞人同意後可以離開現場,但要蒐集好一些證據,比如附近有無監控設施,附近有沒有自己熟習的見證人,用手機拍下事故現場,最好有對方當時的對話錄音,防止被撞人家屬事後找後帳,引來麻煩。
回覆列表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案情分析。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當事人已經徵得了對方同意後離開了事故現場。這在我們日常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中是經常出現的一種現象。但是作為離開事故現場的人員一定要將所有的證據儲存好,以免受傷的人員報案。
如果有證據證明當時離開事故現場是徵得了對方同意。交警在責任認定的時候,是不會認定為當事人存在逃逸行為的。
逃逸行為的認定。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如果要確認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的話。通俗的講,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駕駛員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2、駕駛員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駕駛員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
3、駕駛員棄車或者駕車離開事故現場。
在這個交通事故當中,駕駛人員是徵得對方的同意之後才離開了事故現場。交警部門在認定的時候是不應該認定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的。
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交警部門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的行為,以及過錯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如果當事人存在逃逸行為的話,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中,一般情況下會認定逃逸的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交警隊在取證的時候會慎之又慎。
關於當事人的事後報案。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雙方進行了自行協商。但是在事故發生後幾天又到交警隊進行報案。交警部門在接到申請之後,會在三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此案。在此期間,交警部門將會對案情進行仔細的調查。如果認為案件不具備設立條件的話,將會給當事人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果這個案件交警部門即使受理了,作為當事人來說也是徵得對方同意的。交警部門是不會認定對方存在逃逸行為的,會根據事故的形態來劃分責任。如果不能確認當時事故發生的狀態的話,交警部門將會出具交通事故證明。
逃逸行為的處罰。作為在交通事故當中如果認定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的話,處罰的力度是非常嚴重的。所交警部門在認定駕駛員是否存在逃逸行為的時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
如果確認了駕駛員存在逃逸行為的話,根據這個案情造成的事故非常輕微,駕駛員也是會被處以200元到2000元的罰款,駕駛證扣12分,拘留14天以下。
當事人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滿意。如果在這個案件當中,駕駛人員被認定了存在逃逸行為的話,駕駛人員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
對於複核申請書可以向事故辦案民警提交,也可以向上級機關直接提交,在這裡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責任認定書或者事故證明下發之後三日內必須提交,否則上級機關將不會受理。
上級機關的複核委員會會在30日之內,對案件進行全面的稽核,作出書面結論。
我的個人建議。在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的時候,最好能保留好證據。
現在保留證據的方式其實有很多,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自行協商,留下案件的原始記錄。
當然,作為當事人來說,也可以透過手機進行拍照。
如果當事人對此還是不放心的話,可以直接撥報警電話進行說明。
透過以上的操作方法,可以最大化的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