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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壹山郡老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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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圍城百年
開發商應該告訴,但是沒有主動告訴的義務。也就是說,所有紅線以外的都歸市政管理,開發商並沒有權利處置,也沒有義務主動告知。
不過,如果購房者知道並問起,一般開發商會有一套"銷售說辭"來講解,當然會講對自己有利的方面。
比如,石家莊棉三地塊是地王價摘牌,賣的是當年最高地價,開發商是河北最大的上市公司RS。地塊後面就是石家莊市熱電廠,濃煙滾滾味道刺鼻。銷售員按照當年拿地的時候城市規劃和政策"退二進三",告示業主兩三年內熱電廠會退出二環市區。但是,市政的事情開發商說了不算,這個熱電廠5年了不但沒有動,連動的意向都沒有。我也很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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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們一起聽分享
你好,關於你的這個問題開發商肯定會有標準,不過字型的大小不是很惹眼的地方,包括備案登記表都是放在一個不起眼的位置。如果高出30米,開發商也可以不告知,只是在一個小角落裡有一個告示。開發商不會把樓盤的缺點暴露給購房者,這是常規做法。
會告訴,在售樓處有不利因素公告牌,上面都會寫,比如有垃圾場,水站,氣站之類的,影響小區居住品質的不利因素。
不過這個100個售樓處裡,能有一個張貼出來就不錯,即使張貼出來也是在犄角旮旯,不是專門找,你都找不到。
買房別聽銷售說規劃,大多是把一些大的規劃生搬硬套到本專案,有可能都是20年規劃之類的。
自己去登入當地政府網站,檢視規劃,以及周邊規劃建設工程,去和當地居民瞭解情況。這是普通人不會上當吃虧的笨辦法,好多被投訴的樓盤全是周邊設施,道路,配套,教育之類的沒有跟上,開發商承諾的東西不行成文字,簽字蓋章的話,後期維權很困難,一句售樓員說的不代表開發商承諾,你就沒轍。
買房一定親自去看,去了解,別被樣板間和展示區綠化所欺騙,要問不利因素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