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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這網名有七個字

    從一開始我們就知道在日本死刑是很難的,日本是判例法國家,最近幾年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都是個位數的,其對死刑非常慎重。可能是後來江歌媽媽的努力讓我們有了陳世鋒可能會判死刑的錯覺,所以對這個結果會覺得不滿。但是現在的刑法無論是中國還是日本,對於“殺人”的定性是很複雜的,有故意和非故意,作為和不作為......事後是否救助、是否悔過、是否是自首、影響是否惡劣......情節不同量刑也不同。

    當審判下來陳世鋒判二十年刑期時。江媽是覺得不服判決。畢竟國內外法律法規不同,然後劉鑫的種種謊言,輿論道德對她的各種譴責也好。或許只是逃脫罪責的一種途徑,然後並沒有實質意義,想要定性劉鑫是否有罪,各方需要長時間的蒐集證據來質控劉鑫,對於日本這樣一個國家來說,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準確性事實等證據去證明。除非江歌案有更大的突破口。或者說新的證據。然後一切都是未知。只是各方面的猜測而已。

  • 2 # 大雁成群

    江歌案中最應該受到懲罰的就是劉鑫!即便法律不能,也應該接受道德審判不是嗎?

    劉鑫沒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私事,又膽小怕事、極其自私,這是導致陳世峰殺人,江歌送命的根源問題!

    如果,劉鑫跟陳分手了,就分的乾脆利落,不拖泥帶水的讓陳世峰死心了,還會有後來的事情嗎?藕斷絲連才會讓陳世峰報有希望的僥倖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糾纏!

    如果,就算是陳世峰對感情執拗,而無賴的糾纏你,不願放過你,你掌控不了陳世峰的執拗,那你也該自己去面對吧?而不是把你落難時,收留你的你“所謂的親人”替你出面,然後,又在你的膽小怕事下替你去送了命!

    如果,就就就算是江歌送命替你檔了刀,之後呢?

    之後,劉鑫以及家人的所作所為,就不僅僅是自私了,是過分了吧?什麼叫警察不讓聯絡,什麼叫人家家姑娘命短?

    之後的之後,你接受媒體採訪,辣麼多案情流漏出來又是什麼用心呢?世人可以理解為你在變相的幫助陳世峰嗎!

  • 3 # 天馬行空223435177

    劉鑫現在不正承受著網民們的口誅筆伐嗎?許多人譴責劉鑫自私自利害了江歌,豈不知劉鑫也是受害者,只不過比江歌幸運些罷了。如果當時劉鑫走在後面,也同樣會受到傷害,而江歌也會選擇關門報警。換句話講,就是一個男人當妻女受到威脅而自己沒能力對抗的時候,報警也是最正確的選擇,而不是去做無謂的犧牲,更何況是個弱女子。趨利避害是人之天性,正是劉鑫臨危不亂,機智應對才避免了更大的傷害,江歌的死才更有價值。面對危險,又有誰能做的比劉鑫更高尚些?說劉鑫是精緻利己主義者,而這個社會立己主義者又何止千萬?環境造就人,而每個人又推波助瀾的造就著社會環境。適者生存有錯嗎?捫心自問,又有誰會把自己的子女教育成江歌第二,而不是告訴孩子在外面多佔便宜別吃虧,要學的鬼一點呢?沒必要惺惺作態標榜正義,對別人進行道德綁架。要知道,偽君子比真小人更令人憎惡!有些人辱罵劉鑫連帶其家人,咒罵劉鑫孤獨終老,心中的暴戾之氣堪比陳世峰第二!試問劉鑫雖非國色天香,也算是花容月貌,楚楚動人,惹人憐愛。且不說那幾千萬光棍子,就是有婦之夫又有誰能拒絕?只怕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吧!劉鑫或許有不足之處,些許細枝末節沒有表述,掩蓋了些真相。可畢竟及時協助警方起訴了兇手,使其伏法為江歌討回了公道。還有什麼真相比這更重要呢?誰人沒有屬於自己的隱私呢,而有些隱私只屬於劉鑫和她的閨蜜,與別人無關。正因如此,才會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懷著對自己的悔恨和對江歌的愧疚,化悲痛為力量積極的面對生活。正所謂知恥而後勇!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慢慢的堅強起來,一點一滴的回饋社會,回報江母。正所謂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可是除了口誅筆伐苦苦相逼,又有幾多良善之輩肯給劉鑫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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