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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系育兒先育己

    延遲滿足,第一次瞭解這個名詞。本著求知好學的態度,我百度它的的理論起源:

    1968年,心理學家沃爾特•米歇爾(Walter Mischel)在位於美國斯坦福大學的比英幼兒園主持了著名的“棉花糖實驗”。在32名成功參與了實驗的孩子中,最小的3歲6個月,最大的5歲8個月。實驗開始時,每個孩子面前都擺著一塊棉花糖。孩子們被告知,他們可以馬上吃掉這塊棉花糖,但是假如能等待一會兒(15分鐘)再吃,那麼就能得到第二塊棉花糖。結果,有些孩子馬上把糖吃掉了,有些等了一會兒也吃掉了,有些等待了足夠長的時間,得到了第二塊棉花糖。在那之後,先後有600多名孩子參與了這項實驗。

    這項實驗最初的目的,只是研究孩子在什麼年齡會發展出某種自控能力。然而,18年之後,在1988年的跟蹤調查卻獲得了意外的發現:當年“能夠等待更長時間”的孩子,也就是說當年“自我延遲滿足”能力強的孩子,在青春期的表現更出色。1990年第二次跟蹤的結果提供了更客觀的依據:延遲滿足能力強的孩子,SAT(美國高考)的成績更優秀。2011年,當初參加實驗的孩子已經步入中年,他們接受了最新的大腦成像檢查,結果發現早年延遲滿足能力強的人,大腦前額葉相對更為發達和活躍,而這個區域負責著人類最高階的思考活動。

    於是人們興奮不已,似乎找到了成功教育孩子的法寶,以至於在解釋和傳播的過程中斷章取義,甚至添油加醋。

    實驗從一開始,就明確定義了“延遲滿足能力”的含義:為了獲得將來的更大利益,而自己主動延遲或放棄眼前較小的利益。也就是說——

    哪個利益更大,是孩子自己做出的判斷;是否延遲滿足,也是孩子自己做出的決定。而在我們身邊大量發生的所謂延遲滿足,都是基於父母的判斷和父母的決定。

    李巖老師曾與某雜誌就延遲滿足”和“自控力”有一段對談,一起來看他的更多解讀:

    提問:在棉花糖實驗中,有的孩子的自控力比別的孩子強,這背後最可能的原因是什麼?

    李巖:最可能的原因是他在之前的生活裡他有足夠自主的機會,父母能夠充分接受並回應他的情感。

    糖果幾乎對所有的孩子都有誘惑力,但是它對每個孩子的誘惑力又不是等同的。讓我們來想想,糖果對哪種孩子更有誘惑力呢?是一直想吃糖果卻不能吃到的,還是想吃的時候就可以吃到的?更可能的答案是:那些一直想吃卻吃不到的孩子因為太想吃了,所以等不到另一顆糖果的到來,就急不可耐地把第一顆吃掉了;而那些想吃就可以吃到的孩子因為得到了足夠的滿足,所以此時糖果對他的誘惑力沒有那麼高,這使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衝動,等到第二顆糖果的到來。

    孩子的成長有很多階段,在3歲以前,建議給孩子充分的滿足和情感上的迴應,這是孩子學習認識情緒和平復自己情緒的關鍵時期,這個階段給孩子打好足夠的根基,在孩子五六歲的時候適當限制孩子的一些不當行為就不會那麼困難。因為你知道你們之間的根基很深,偶爾限制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如果你覺得孩子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他人或者有可能傷害到他自己,完全可以讓他停下來。這時候孩子哭鬧也很正常,你只需要在旁邊陪伴他就可以了。不必為此心存愧疚。

    要避免的是,打著自由的旗號,對孩子的所有行為都放任自流,比如孩子搶了別人的玩具,也不加以限制。這種放任恰恰讓孩子喪失了童年最需要的互動。

  • 2 # 葫蘆媽媽

    延時滿足感,就是不貪圖暫時的安逸,先苦後甜,重新選擇人生快樂與痛苦的次序;首先,面對問題並感受痛苦;然後,解決問題並享受更大的快樂。

    認真觀察的媽媽會發現,孩子吃飯的先後順序,孩子的碗中放滿了各種的菜,有的孩子先把不喜歡吃的菜吃完,然後再吃喜歡吃的菜。孩子在排隊玩小火車時,孩子寧可多排一回,也要當小火車頭。這是孩子最原始的延遲滿足。

    上了小學的孩子如何正確對待家庭作業,是培養“先苦後甜”原則的最佳時機。無須父母敦促,也可以先做完功課,再去看電視。久而久之孩子就把這個原則形成了一種習慣,成為自己的一種狀態,擁有足夠的自制力。

    從生活的點滴入手,培養孩子學習:先承受痛苦,再享受快樂。先苦後甜的優良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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