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題主在武器盔甲的表現之下更進思考了一步,開始已科學理性的角度考慮兵器實戰中的問題。
但是還不太夠。
首先考慮鞭鐧這一類武器本身。
作為短柄鈍器,鞭鐧的重量比起同長度刀劍自然分量更重,而且因為形制的原因,重心更加靠向頂端頭部。
而刀劍的重心一般處於護手位置,因為重心離手近則更省力。但相對的,更低的重量,更靠後的重心導致單手刀劍無法和鞭鐧類鈍器硬碰硬。
舉一個例子,把軍刀刀刃朝側上,斜向上舉過頭頂,可以格擋上段的軍刀劈砍,卻很難擋住雙手劍的劈砍。而雙手劍在標準格擋架勢下(右方:左右手手腕交叉,手肘開啟,劍尖指向對手中心)又很難靜態格擋住來自長棍的下砸。
這是武器的優勢,動量的優勢和更大的功率是很難抹掉的。
再來說盔甲。
如果手持一杆銅鐧,打在一塊堅硬的巨石上,人會收到很大的反作用力。所謂虎口震裂不過如此。
但是盔甲不一樣,這裡分析兩種盔甲,一是東方常見的面甲,札甲。
此類盔甲透過吸收動能來抵禦鈍器,靠的是本身的材質(棉甲)或者結構上的能量傳導,由多個甲片共同分擔,在過程中不斷削減威力。
另一類是板甲,板甲面對利器幾乎是無懈可擊,只有腋下等罩門暴露。然而鈍器作為破甲利器,自有其道理。首先板甲並不沉重,而且很薄(相比於人們的想象),鈍器襲來,板甲發生形變,以此削弱威力,然而一體的板甲同時也是傳遞動能的好手,在盔甲與身體接觸承重的部位,會收到很大的衝擊。導致板甲對鈍器並不理想。
再說震不震手,震肯定是震的,只是相比於打石頭這個過程,在鞭鐧類武器抽打盔甲時,盔甲是吸收卸力的一方,而碰撞發生後作用在攻擊方的動量並不太多,不會像打石頭一樣震手。
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題主在武器盔甲的表現之下更進思考了一步,開始已科學理性的角度考慮兵器實戰中的問題。
但是還不太夠。
首先考慮鞭鐧這一類武器本身。
作為短柄鈍器,鞭鐧的重量比起同長度刀劍自然分量更重,而且因為形制的原因,重心更加靠向頂端頭部。
而刀劍的重心一般處於護手位置,因為重心離手近則更省力。但相對的,更低的重量,更靠後的重心導致單手刀劍無法和鞭鐧類鈍器硬碰硬。
舉一個例子,把軍刀刀刃朝側上,斜向上舉過頭頂,可以格擋上段的軍刀劈砍,卻很難擋住雙手劍的劈砍。而雙手劍在標準格擋架勢下(右方:左右手手腕交叉,手肘開啟,劍尖指向對手中心)又很難靜態格擋住來自長棍的下砸。
這是武器的優勢,動量的優勢和更大的功率是很難抹掉的。
再來說盔甲。
如果手持一杆銅鐧,打在一塊堅硬的巨石上,人會收到很大的反作用力。所謂虎口震裂不過如此。
但是盔甲不一樣,這裡分析兩種盔甲,一是東方常見的面甲,札甲。
此類盔甲透過吸收動能來抵禦鈍器,靠的是本身的材質(棉甲)或者結構上的能量傳導,由多個甲片共同分擔,在過程中不斷削減威力。
另一類是板甲,板甲面對利器幾乎是無懈可擊,只有腋下等罩門暴露。然而鈍器作為破甲利器,自有其道理。首先板甲並不沉重,而且很薄(相比於人們的想象),鈍器襲來,板甲發生形變,以此削弱威力,然而一體的板甲同時也是傳遞動能的好手,在盔甲與身體接觸承重的部位,會收到很大的衝擊。導致板甲對鈍器並不理想。
再說震不震手,震肯定是震的,只是相比於打石頭這個過程,在鞭鐧類武器抽打盔甲時,盔甲是吸收卸力的一方,而碰撞發生後作用在攻擊方的動量並不太多,不會像打石頭一樣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