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問責任制】是針對群眾對機關內設機構職責分工和辦事程式不瞭解、不熟悉的實際問題,而採取的一項便民工作制度。
【首問責任人】有關人員來省局機關辦事,第一位接受詢問的局機關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制度細則】
一、有關人員來省局機關辦事,第一位接受詢問的局機關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來辦事的人員,負有為其服務的責任,必須做到使用文明、規範的用語;耐心聽講,認真受理,服務周到。
三、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範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接洽,能馬上辦理的即予辦理,不能馬上辦理的,應耐心說明情況;不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範圍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負責向對方明確地告知有關承辦處室。
四、屬於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部門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與局辦公室聯絡,幫助落實有關承辦部門。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是自己職責(權)範圍的事,都有責任和義務給群眾以一個滿意的答覆。
五、辦理事項若不屬於我局職能範圍的,首問責任人要耐心給予解釋。
六、有關人員來電話反映情況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局機關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將來電內容、來電人姓名、聯絡電話等登記在冊,轉局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辦理。來電話諮詢的,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屬於本人業務範圍的,應認真負責地回答;屬於其他部門業務範圍的,應將有關的電話號碼告知來電人。局機關工作人員接答電話都應熱情禮貌,並儘可能地回答問題。
七、對於來投訴、報案、舉報的群眾,應熱情接待,認真受理,詳細耐心地聽取群眾的陳述,並做好記錄。
八、對群眾的投訴、報案、舉報的問題或由其他單位、部門經手辦理的事項等,一時無法做出明確答覆的情況,要認真做好登記工作,並及時查詢落實,主動向群眾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和反饋工作,讓群眾滿意。
九、對首問責任人的處理:
1、責任人沒有做到首問責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談話告誡。
2、責任人接待推諉或刁難群眾產生不良後果的,一經查實,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當年考核不稱職或直至紀律處分。
十、對首問責任人的處理依據:
1、對“責任要求”的執行情況及其產生的效果。
2、群眾的投訴信函(舉報電話)、意見箱等。
【首問責任制】是針對群眾對機關內設機構職責分工和辦事程式不瞭解、不熟悉的實際問題,而採取的一項便民工作制度。
【首問責任人】有關人員來省局機關辦事,第一位接受詢問的局機關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制度細則】
一、有關人員來省局機關辦事,第一位接受詢問的局機關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來辦事的人員,負有為其服務的責任,必須做到使用文明、規範的用語;耐心聽講,認真受理,服務周到。
三、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範圍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接洽,能馬上辦理的即予辦理,不能馬上辦理的,應耐心說明情況;不屬於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範圍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負責向對方明確地告知有關承辦處室。
四、屬於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部門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與局辦公室聯絡,幫助落實有關承辦部門。對群眾提出的問題或要求,無論是否是自己職責(權)範圍的事,都有責任和義務給群眾以一個滿意的答覆。
五、辦理事項若不屬於我局職能範圍的,首問責任人要耐心給予解釋。
六、有關人員來電話反映情況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局機關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將來電內容、來電人姓名、聯絡電話等登記在冊,轉局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辦理。來電話諮詢的,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屬於本人業務範圍的,應認真負責地回答;屬於其他部門業務範圍的,應將有關的電話號碼告知來電人。局機關工作人員接答電話都應熱情禮貌,並儘可能地回答問題。
七、對於來投訴、報案、舉報的群眾,應熱情接待,認真受理,詳細耐心地聽取群眾的陳述,並做好記錄。
八、對群眾的投訴、報案、舉報的問題或由其他單位、部門經手辦理的事項等,一時無法做出明確答覆的情況,要認真做好登記工作,並及時查詢落實,主動向群眾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和反饋工作,讓群眾滿意。
九、對首問責任人的處理:
1、責任人沒有做到首問責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談話告誡。
2、責任人接待推諉或刁難群眾產生不良後果的,一經查實,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當年考核不稱職或直至紀律處分。
十、對首問責任人的處理依據:
1、對“責任要求”的執行情況及其產生的效果。
2、群眾的投訴信函(舉報電話)、意見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