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1、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2、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車主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會開具“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貼到車的窗戶上。3、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4、在汽車被貼罰單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罰單上指定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要繳納滯納金的,因此要儘快把罰單處理了。5、到交警部門後,把“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核實罰款數額,是否扣分(違法停車不扣分),然後受理罰款申請,然後會給交費名稱,接著去銀行交費就行了。 一般來說“違章停放”只是罰款,但不扣分,有的地方200元不計分,有的地方100元不計分但如果不交納罰款就要計入車輛檔案記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1、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2、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車主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會開具“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貼到車的窗戶上。3、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4、在汽車被貼罰單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罰單上指定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要繳納滯納金的,因此要儘快把罰單處理了。5、到交警部門後,把“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核實罰款數額,是否扣分(違法停車不扣分),然後受理罰款申請,然後會給交費名稱,接著去銀行交費就行了。 一般來說“違章停放”只是罰款,但不扣分,有的地方200元不計分,有的地方100元不計分但如果不交納罰款就要計入車輛檔案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