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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洛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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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小說家
格格是滿語音譯而來的,清朝入關後,皇帝的女兒一般不稱為格格,只有皇室其他人,親王,郡王,貝勒的女兒被稱為格格,還有就是這些人的一部分女人也被稱為格格,一般府中他們的女人有四級,福晉,側福晉,格格和侍妾。
而皇宮裡皇帝的女兒被稱為公主,公主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皇后生的嫡女被封為固倫公主,妃子生的女兒被封為和碩公主。
格格是滿語音譯而來的,清朝入關後,皇帝的女兒一般不稱為格格,只有皇室其他人,親王,郡王,貝勒的女兒被稱為格格,還有就是這些人的一部分女人也被稱為格格,一般府中他們的女人有四級,福晉,側福晉,格格和侍妾。
而皇宮裡皇帝的女兒被稱為公主,公主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皇后生的嫡女被封為固倫公主,妃子生的女兒被封為和碩公主。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姑娘之意。在滿語中原來是對女性的一般對稱。而在漢語中出現時則大多:一是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二是皇帝和親王妾室的稱謂。
一、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製。
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
“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
順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格格”之稱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
二、皇帝和親王妾室的稱謂。入關前,滿洲的親貴們有用格格稱呼妾的習俗。順治入關,仍用此稱號。到康熙時期,後宮定製,用格格稱呼後宮嬪妃的情況才消失。大清會典也規定了皇室女孩的封號與稱呼,格格才從皇帝后妃中消失。
但是王府仍用此稱謂,用來稱呼王府中沒名份的小妾。乾隆帝生母孝聖憲皇后鈕祜祿氏在雍親王府邸時,名號即為格格。
公主是分三六九等的,諸侯女地位自然比不得帝王女。西漢時,皇女稱公主,諸侯王之女稱翁主(或稱王主)。
和後世不同的是,西漢長公主並不一定是皇帝的姐妹,如漢文帝長女館陶長公主劉嫖和漢武帝長女衛長公主,均是在其父在位時加號長公主。
東漢以後,翁主一號不復見。東漢皇女以縣名為封號,稱縣公主,諸侯王之女以鄉、亭之名為封號,稱鄉公主或亭公主。此外,和西漢相同,諸公主中有尊寵者,可加號為長公主,儀服(禮服)相當於各劉姓諸侯王,即在禮儀上給長公主和諸侯王同等的待遇。縣公主儀服相當於列侯。
唐朝帝姑母為大長公主、帝姊妹為長公主、帝女為公主,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親王女封縣主,郡王女封鄉主,宗室女封亭主。宋朝時帝姑祖母為兩國大長公主、帝姑母為大長公主、帝姐妹為長公主、帝女為公主。除帝姑母外,皆以美名二字為封號,婚後改以國名為封號。元朝時期,皇女、諸王之女皆稱公主,但可想而知,皇女和諸王之女的地位肯定不一樣。明代皇姑母為大長公主。皇姊妹為長公主。皇女為公主。親王女為郡主。郡王嫡女亦為郡主、庶女則為縣主。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等,夫婿稱駙馬;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等,夫婿稱儀賓。親王孫女為郡君。親王曾孫女為縣君。親王玄孫女為鄉君。
清朝上面已經說過了,這裡再說一下:
在後金時期,朝儀粗備,皇女與宗女俱稱格格。自清太宗起,改皇女為公主,但清初期仍有皇女被封為鄉君,是由於制度不嚴。清世祖入關後,於順治十七年(1660年)制訂皇女、宗女封號如下:皇帝嫡女為固倫公主、庶女為和碩公主。
和碩親王嫡女為郡主、庶女為郡君。
和碩親王世子、多羅郡王嫡女為縣主、庶女為縣君。
多羅貝勒嫡女封郡君、庶女為鄉君。
固山貝子之嫡女為縣君,庶女不受封,稱宗女。
入八分鎮國公、入八分輔國公之嫡女為鄉君,庶女不受封,稱宗女。
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女皆不受封,只稱宗女。嘉慶以前稱和碩或固倫公主皆是,固倫或和碩(封號)公主。嘉慶以後是,(封號)固倫或和碩公主。
嘉慶以前如固倫純禧公主,固倫和靜公主等。嘉慶以後如莊靜固倫公主,壽安固倫公主等。若宗女能夠養在宮內,也會受封為和碩公主,如和碩和婉公主;若得寵愛可封為固倫公主,如固倫端敏公主。
皇帝庶女也可讓封為固倫公主,如固倫和孝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