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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內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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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豆漿騎兵
雖然題目中是張獻忠在前,回答這個問題,我還是決定先說項羽。
1.項羽(公元前232年―公元前202年),項氏,羋[mǐ]姓,名籍,字羽,楚國下相(今江蘇宿遷)人,楚國名將項燕之孫,他是中國軍事思想“兵形勢”代表人物(兵家四勢:兵形勢、兵權謀、兵陰陽、兵技巧) 的軍事家,也是以個人武力出眾而聞名的武將。李晚芳對其有“羽之神勇,千古無二”的評價。
項羽早年跟隨叔父項梁在吳中(今江蘇蘇州)起義反秦,項梁陣亡後他率軍渡河救趙王歇,於鉅鹿之戰擊破章邯、王離領導的秦軍主力。秦亡後稱西楚霸王,定都彭城(今江蘇徐州),實行分封制,封滅秦功臣及六國貴族為王。
而後漢王劉邦從漢中出兵進攻項羽,項羽與其展開了歷時四年的楚漢戰爭,期間雖然屢屢大破劉邦,但項羽始終無法有固定的後方補給,糧草殆盡,又猜疑亞父范增,最後反被劉邦所滅。公元前202年,項羽兵敗垓下(今安徽靈璧縣南),突圍至烏江(今安徽和縣烏江鎮)邊自刎而死。
關於項羽瘋狂濫殺的事蹟,最知名的就是鉅鹿之戰後,坑殺秦軍二十萬降卒這件事了。項羽一生戎馬,成名之戰就是鉅鹿之戰,項羽先殺宋義,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以五萬兵馬,硬撼秦軍四十萬大軍,連戰連捷,堪稱兵史奇蹟,打贏了戰役後,問題來了秦軍降卒太多,二十萬只多不少,出於後勤壓力,隊伍穩定性,秦楚間的世仇情節,還有最重要的安全性上綜合考慮後,項羽與部將商議後議定坑殺二十萬降卒。
說完項羽,再看張獻忠。
2. 張獻忠。(1606年9月18日-1647年1月2日),字秉忠,號敬軒,外號黃虎,陝西定邊縣人,明末農民軍領袖,與李自成齊名,是大西開國也是唯一的皇帝。
張獻忠出身貧苦家庭,從小聰明倔強,跟著父親做小生意,販賣紅棗。他當過捕快,後又來到延綏鎮當一名邊兵。生性剛烈,愛打抱不平,為此幾乎丟了性命。崇禎年間,組織農民軍起義,1640年率部進兵四川。1644年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權,即帝位,年號大順。1646年,清軍南下,張獻忠引兵拒戰,在西充鳳凰山被流矢擊中而死。
說張獻忠濫殺一說,影射的還是“張獻忠屠川”這個歷史懸案,明史上稱張獻忠屠川人數有60多萬,但是普遍對這個說法是存在質疑的!現在公認的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銳減,是多股勢力混戰的最終惡果,張獻忠並不是唯一的屠川元兇,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張獻忠確實在四川幹過屠戮生靈的惡行,這點也不可否認。
將項羽與張獻忠各自情況簡單介紹一遍後,咱們再來綜合分析一下,為何同樣都是殺人,二者的歷史評價差異如此之大!
1. 階級利益訴求的滿足:同樣是反抗前朝的階級統治,項羽在取得一定成就後採取的是自立為西楚霸王,建都彭城,以霸主的身份將全國分成十八個王國,分封給諸侯、部將和降將為王。有蛋糕大家分著吃,這絕對得人心。
而張獻忠在建立大西政權後,張獻忠封四個養子為王,孫可望為平東王,劉文秀為撫南王,李定國為安西王,艾能奇為定北王。其餘人等只是封了個文臣武將。張獻忠等人是堅決反對地主階級,明朝官員的,每到一地必殺之,入川后這個政策執行得更徹底,然而殺來殺去,當張搖身一變成為“皇帝”後,一起造反的農民階級,卻被張遠遠地踹開了!既得利益者還是張與張的這些養子們,豈能不失人心?
2.反秦與反明的直接對比:項羽自出道之日,便高舉反秦大旗,也至始至終是站在反秦第一線,對秦朝軍隊的打擊無人能出其右,軍事成就上比張獻忠高出很多!同樣是反對前朝統治,張獻忠出道以來,靠游擊戰術,靠反覆無常(多出招安,多次反叛)靠鑽營取巧(有多次行賄明朝將領的記載),拼了老命才堪堪站住腳,反明大業上,沒有摧毀明朝統治階級核心(李自成完成了這個主線任務),軍事成就上與項羽差得不是一個檔次。
3.各自不同的大環境:項羽反秦,是當時的大環境,各路起義軍都是要推翻秦朝的統治,大勢所趨,秦朝統治被推翻後,四年的楚漢爭霸,這些也都算是各為其主,當時及其後的文人墨客對這段決定天下歸屬的爭霸沒有什麼槽點可吐的。張獻忠起義時的槽點就有些多,明朝剛滅,滿清便席捲天下了。固然不是張一人可以抵擋的,但是沒有在民族危難的時刻,站出來抵抗外族侵略,成為了文人墨客吐槽的發力點。加之清朝腳跟剛站穩,為了自己統治需要,也需要一個人出來背鍋,老張不幸被選中了!
綜上三點,讓人們對項羽與張獻忠二者,在濫殺這件事上,評價出現了極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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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苟或
其實張獻忠還比較情有可原,項羽是真的有點濫殺無辜了,且不說張獻忠有沒有屠川,就農民起義軍來言固定的收入來源只能靠搶,這也就是為什麼每次農民起義死的最多的都是平民百姓,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百姓被屠殺簡直是常見的不能再常見,如果有仔細去翻閱史料的話你會發現滿清入關的大屠殺很多朝代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說滿清還比較的有人情味只要你服從“剃髮易服”就不會有事,而其他農民起義是真的看見錢就搶看到人就殺,就連朱元璋也不例外。但是項羽做為地主階級濫殺無辜真的就只是喪心病狂了。他不缺錢不缺糧純粹是殺人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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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形勢使然,並無其他選擇。一個是出於私憤的個人情緒發洩,絕非不得已而為之。物件上前者是軍,後者是民眾為主。其三,儘管有歷史並無真相一說,但張獻忠的屠川在不同的史料中還是有跡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