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後勤方面,宋朝沈括的《夢溪筆談》卷十一中有如下的設計(今譯):每個民夫可以背六鬥米,士兵自己可以帶五天的乾糧,一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十八天。(六鬥米,每人每天吃二升,二人吃十八天。)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九天的路程。兩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的話,一次可以維持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個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後,其中一個民夫背的米已經吃光,給他六天的口糧讓他先返回。以後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
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後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個人,每天吃八升米。減去一個民夫,給他四天口糧。以後的十七天三個人,每天吃六升。再減去一個民夫,給他九天口糧。最後的十八天兩個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可以前進十六天的路程。(開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已經到了極限了。如果要出動十萬軍隊,輜重佔去三分之一,能夠上陣打仗計程車兵只有七萬人,就要用三十萬民夫運糧。再要擴大規模就很困難了。(遣送運糧民夫返回要派士兵護送,因為運輸途中還會有死亡及患病的,而且要利用這些減員的糧食供應護送士兵。)每人背六鬥米的數量也是根據民夫的總數推算出來的,因為其中的隊長自己不能背,負責打水、砍柴的人只能背一半,他們所減少的要攤在眾人頭上。另外還會有死亡和患病的人,他們所背的也要由眾人分擔,實際上每人背的還不止六鬥。
所以軍隊不容許有吃閒飯的,一個吃閒飯的人二三個人供應他還不夠。
如果用牲畜運,駱駝可以三石,馬或騾可以馱一石五斗,驢子可以馱一石。與人工相比,雖然能馱得多,花費也少,但如果不能及時放牧或餵食,牲口就會瘦弱而死。一頭牲口死了,只能連它馱的糧食也一同拋棄。所以與人工相比,各有得失。
應該承認,沈括的設計是以周密的安排、合理的排程而且不發生意外為條件的,在一般情況下很難達到這樣高的水平。假定一支軍隊能以平均每天40公里的速度進退,在30萬民夫的供應下,7萬作戰士兵(另三萬負責輜重)的活動半徑只有640公里。漢、唐的軍隊以長安為起點,還到不了今天的蘭州(公路距西安712公里);如果要到達今烏魯木齊,至少要67天半的時間(2699公里)。
即使不考慮糧食的產地,而以漢唐的玉門關或陽關(今甘肅敦煌市西)為起點的話,往返於今新疆西部或北部的行程也不止16天;要翻越蔥嶺(今帕米爾高原)的行程就更難想像了。
舉例說明:十萬大軍所需的陸運具體規模:1、唐代容量轉換標準:10升=1鬥,10鬥=1斛(中唐前“斛”、“石”通用,以下統一簡稱“石”)。
2、一青壯男子每天食量2升米,60日需食1.2石米;1萬人60日需食米1.2萬石。(分見唐李筌《太白陰經》、宋沈括《夢溪筆談》,唐升、宋升相差無幾)
3、1驢負重1石,騾、馭馬負重1.5石,牛車負重10石。(前兩者見《夢溪筆談》,後者見《大唐六典》卷三《度支》“車載一千斤”,也見《舊唐書·裴行儉傳》:“遂詐為糧車三百乘,每車伏壯士五人,各齎陌刀、勁弩”,1人及武器相當於2石,記得唐平百濟或高麗,一大臣奏章在提及船運時,也說到1兵當2石,可惜忘了出處。)
4、隋唐每名兵士,如帶百日糧及裝備行具,重逾三石。(見《資治通鑑》:“述等兵自瀘河、懷遠二鎮,人馬皆給百日糧,又給排甲、槍槊並衣資、戎具、火幕,人別三石已上,重莫能勝致”)10萬兵的負重,按百日算,30多萬石,按60日算,只能減去8萬石,大致在 25萬石左右,24萬好算點,就再從寬計算吧。
5、初唐、盛唐軍隊,每火(10人),標準配備六馱,有時(如李世民徵遼東)為八馱,馭畜多為驢,從寬計算,每火配8匹馬騾,負重1.5石,也只能負重12石,除武器裝備用具等,能帶糧食極少。按60日行軍作戰計算,每人額外還得負擔1石輜重,必須安排專門的輜重部隊運輸。 計算出動10萬兵(按《通典》中2萬唐軍配備4千騎兵計算,10萬兵含2萬騎兵,姑且只按1騎1馬算,戰馬就得2萬匹。(實際上,天寶年間的安西唐軍,步兵皆有私馬,即10萬兵起碼就有10萬馬,5萬兵起碼5萬馬,姑且從寬計算吧)作戰60天的後勤需要,也即專門計算輜重部隊規模。那麼,很顯然——10萬兵總計1萬火,按1火八馱計算,單馭畜即達8萬馬騾,而這隻承擔了12萬石的後勤,還需要負擔12萬石。如果輜重全為牛車,則還需1.2萬輛;如以馬騾來運,則還需8萬匹。假設均為牛車,按最好條件算,四輛牛車為一排,每排5米計算,則單輜重部隊就可排上30裡,按最好的行進速度算,牛車每天也就走3、40裡,也即先頭輜重部隊到達紮營休息,後面的輜重部隊還剛出發。還有10萬戰馬、馭獸,加起來起碼得100裡了。而且長達百里的輜重,行走極其困難,極其容易被襲擊。隨便一個隘口,那麼多的輜重後勤都極易形成交通瓶頸。 這裡還沒有計算戰馬、馭獸的飼料問題,戰馬2萬匹,加上馭畜8萬,駕車馭畜1.2萬頭,總計11.2萬頭(匹),為計算方便,姑且再從寬按10萬匹馬食量算。
要保證戰馬、馭獸體力,除青飼料(按《戰爭與後勤》,每英畝青飼料可供應50匹馬)外,必須保證每匹每天1鬥穀物或豆類飼料。10萬匹馬,按少計算,1天起碼得1萬石的谷、豆。
關於後勤方面,宋朝沈括的《夢溪筆談》卷十一中有如下的設計(今譯):每個民夫可以背六鬥米,士兵自己可以帶五天的乾糧,一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十八天。(六鬥米,每人每天吃二升,二人吃十八天。)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九天的路程。兩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的話,一次可以維持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個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後,其中一個民夫背的米已經吃光,給他六天的口糧讓他先返回。以後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
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後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個人,每天吃八升米。減去一個民夫,給他四天口糧。以後的十七天三個人,每天吃六升。再減去一個民夫,給他九天口糧。最後的十八天兩個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可以前進十六天的路程。(開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已經到了極限了。如果要出動十萬軍隊,輜重佔去三分之一,能夠上陣打仗計程車兵只有七萬人,就要用三十萬民夫運糧。再要擴大規模就很困難了。(遣送運糧民夫返回要派士兵護送,因為運輸途中還會有死亡及患病的,而且要利用這些減員的糧食供應護送士兵。)每人背六鬥米的數量也是根據民夫的總數推算出來的,因為其中的隊長自己不能背,負責打水、砍柴的人只能背一半,他們所減少的要攤在眾人頭上。另外還會有死亡和患病的人,他們所背的也要由眾人分擔,實際上每人背的還不止六鬥。
所以軍隊不容許有吃閒飯的,一個吃閒飯的人二三個人供應他還不夠。
如果用牲畜運,駱駝可以三石,馬或騾可以馱一石五斗,驢子可以馱一石。與人工相比,雖然能馱得多,花費也少,但如果不能及時放牧或餵食,牲口就會瘦弱而死。一頭牲口死了,只能連它馱的糧食也一同拋棄。所以與人工相比,各有得失。
應該承認,沈括的設計是以周密的安排、合理的排程而且不發生意外為條件的,在一般情況下很難達到這樣高的水平。假定一支軍隊能以平均每天40公里的速度進退,在30萬民夫的供應下,7萬作戰士兵(另三萬負責輜重)的活動半徑只有640公里。漢、唐的軍隊以長安為起點,還到不了今天的蘭州(公路距西安712公里);如果要到達今烏魯木齊,至少要67天半的時間(2699公里)。
即使不考慮糧食的產地,而以漢唐的玉門關或陽關(今甘肅敦煌市西)為起點的話,往返於今新疆西部或北部的行程也不止16天;要翻越蔥嶺(今帕米爾高原)的行程就更難想像了。
舉例說明:十萬大軍所需的陸運具體規模:1、唐代容量轉換標準:10升=1鬥,10鬥=1斛(中唐前“斛”、“石”通用,以下統一簡稱“石”)。
2、一青壯男子每天食量2升米,60日需食1.2石米;1萬人60日需食米1.2萬石。(分見唐李筌《太白陰經》、宋沈括《夢溪筆談》,唐升、宋升相差無幾)
3、1驢負重1石,騾、馭馬負重1.5石,牛車負重10石。(前兩者見《夢溪筆談》,後者見《大唐六典》卷三《度支》“車載一千斤”,也見《舊唐書·裴行儉傳》:“遂詐為糧車三百乘,每車伏壯士五人,各齎陌刀、勁弩”,1人及武器相當於2石,記得唐平百濟或高麗,一大臣奏章在提及船運時,也說到1兵當2石,可惜忘了出處。)
4、隋唐每名兵士,如帶百日糧及裝備行具,重逾三石。(見《資治通鑑》:“述等兵自瀘河、懷遠二鎮,人馬皆給百日糧,又給排甲、槍槊並衣資、戎具、火幕,人別三石已上,重莫能勝致”)10萬兵的負重,按百日算,30多萬石,按60日算,只能減去8萬石,大致在 25萬石左右,24萬好算點,就再從寬計算吧。
5、初唐、盛唐軍隊,每火(10人),標準配備六馱,有時(如李世民徵遼東)為八馱,馭畜多為驢,從寬計算,每火配8匹馬騾,負重1.5石,也只能負重12石,除武器裝備用具等,能帶糧食極少。按60日行軍作戰計算,每人額外還得負擔1石輜重,必須安排專門的輜重部隊運輸。 計算出動10萬兵(按《通典》中2萬唐軍配備4千騎兵計算,10萬兵含2萬騎兵,姑且只按1騎1馬算,戰馬就得2萬匹。(實際上,天寶年間的安西唐軍,步兵皆有私馬,即10萬兵起碼就有10萬馬,5萬兵起碼5萬馬,姑且從寬計算吧)作戰60天的後勤需要,也即專門計算輜重部隊規模。那麼,很顯然——10萬兵總計1萬火,按1火八馱計算,單馭畜即達8萬馬騾,而這隻承擔了12萬石的後勤,還需要負擔12萬石。如果輜重全為牛車,則還需1.2萬輛;如以馬騾來運,則還需8萬匹。假設均為牛車,按最好條件算,四輛牛車為一排,每排5米計算,則單輜重部隊就可排上30裡,按最好的行進速度算,牛車每天也就走3、40裡,也即先頭輜重部隊到達紮營休息,後面的輜重部隊還剛出發。還有10萬戰馬、馭獸,加起來起碼得100裡了。而且長達百里的輜重,行走極其困難,極其容易被襲擊。隨便一個隘口,那麼多的輜重後勤都極易形成交通瓶頸。 這裡還沒有計算戰馬、馭獸的飼料問題,戰馬2萬匹,加上馭畜8萬,駕車馭畜1.2萬頭,總計11.2萬頭(匹),為計算方便,姑且再從寬按10萬匹馬食量算。
要保證戰馬、馭獸體力,除青飼料(按《戰爭與後勤》,每英畝青飼料可供應50匹馬)外,必須保證每匹每天1鬥穀物或豆類飼料。10萬匹馬,按少計算,1天起碼得1萬石的谷、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