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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758571095622

    人類徒手無法和大中型野獸對抗,因為人類已經“反自然”進化了。人類靠解放的雙手、發達的大腦、高度的社會性、高超的智慧、先鋒的科技應對自然。

    1、野獸有厚重的皮毛(其他野獸也有),抗擊打能力超強;而且能抵禦一定猛獸爪牙的攻擊。人類皮薄餡大,皮光肉滑,如果沒有使用工具、社會性和現代科技的保護,任何野生動物都會把吃人當成首盤,因為太省力。即使體重只有人體體重三分之一的一些貓科或犬科猛獸都能用爪牙豁開人類的肚子,進行開膛。

    2、而且動物界的殺戮多數使用銳器:利爪和尖牙。這兩點徒手人類完全沒有,大猩猩仍然具有。格鬥高手能打過兇猛犬種比如警犬德牧,位元之類,都很困難(或者完全不可能)。簡單咬住腿肚子,很多格鬥家都嚇傻了,因為不知道也沒練過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先不說大猩猩,單說攻擊力較低的猛犬,一個格鬥家決沒有一個盜狗賊和屠狗者厲害,我鄉野調查過一些屠狗者。一個人拿跟棍子就能輕鬆搞定哪怕是藏獒的大型犬,他們傳授的經驗是打鼻子,而且經常屠狗打狗者和狗會有氣勢和眼神的交流,誰厲害眼神一搭就分個大概。

    親眼見過,兩人打狗(80斤左右的犬),一個人用皮帶套住狗脖子,另一個人用暖氣管試圖打狗頭,狗急了,掙脫了持皮帶者,向持棍者前撲,一暖氣管打在狗背上,當即狗被打扒,後腿抽搐,又補了兩暖氣管,狗頭被整個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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