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達子說個球

    1,門將用手接到了本方球員的腳踢回傳球,那麼將會被判罰禁區內的間接任意球。

    2.如果本方球員擲界外球時擲入本方禁區後,門將用手接球。

    3.門將手中拿球準備發球時如果拿球走的步數超過四步,跟籃球的走步有點像。

    4.比如門將用手拿到球后將球拋在地上準備開大腳,這時如果再用手去碰球,就會被判罰。

    5.門將拿到皮球后半天不發球的,會被認為拖延比賽時間,然後判罰禁區內任意球。

  • 2 # 雨妖

    題主的問題給出了限定——由攻方主罰的禁區內間接任意球,那麼好,我們今天也就忽略另外一種由守方主罰的禁區內間接任意球,單說前一種情況。

    在說判罰禁區內間接任意球之前,我們先來普及一下此類任意球的主罰規則:首先,是罰球隊員直接射門得分無效;其次,罰球地點與禁區外任意球相同,在哪裡犯規就在哪裡主罰;最後,是人牆的距離,同樣需要遵守9.15米的規定。

    這裡,對上述三項規則進行一些補充解釋。

    先說罰球隊員直接射門得分無效,此處並非很多人所認為的不允許直接射門,由於間接任意球的主罰規則和界外球相同,球在罰出後到進門之間,只有接觸第二位球員後才算得分(注意:此處的第二位球員並非一定是本方球員,也可以是對方球員),因此在主罰禁區內間接任意球的時候,也不排除有球員採取踢到對方身上反彈入門的方式。不過,畢竟這樣的辦法成功率不高,所以採用的人比較少而已。同樣是這一點,還需要說明一下新規則更改後的情況,此前規則規定主罰間接任意球時,只有皮球滾動一週才算罰出,而根據新規則規定,球員只要接觸皮球就已經算罰出,因此大家可以看到如今的間接任意球,有一部分都是第一位球員踩在球上,在另一位主罰球員踢出皮球前抬腳即可。

    然後,就是罰球地點。按照禁區內間接任意球的規則,如果犯規是在小禁區內發生,就不必遵循在哪犯規在哪罰的要求,而是從犯規地點做與兩條禁區線平行的直線,並與禁區線做交點,選擇禁區線上距離犯規點較近的點主罰。

    最後,是人牆距離的問題。如果罰球點距離球門不足9.15米的情況下,允許守方在球門線上佈置人牆。

    好了,說完禁區內間接任意球的主罰規則,我們書歸正傳,說說哪些情況下會被判罰禁區內間接任意球。

    第一種,也是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守門員手接本方隊員腰部以下位置踢出的回傳球。此規則是國際足聯在1994年開始實施,旨在防止比賽中故意拖延時間的現象;

    第二種,守門員手接本方隊員擲出的界外球;

    第三種,守門員二次觸球,也就是守門員在用手控制住皮球后,將球丟擲或因失誤掉落後,再次接觸皮球,這其中不涉及脫手後再次觸球的情況;

    第四種,守門員手和臂部接觸皮球超過6秒;

    第五種,守門員手持球后走步步數超過四步,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第四、五兩種情況一般來說裁判不會較真;

    第六種,就是其它特殊情況,譬如危險動作(有可能傷害對方球員或自己,自己的可能性居多,如果是有可能傷害對方球員多數會被判罰球點球)、故意伸展雙臂上下襬動並移動位置阻擋對方前進(不論是否發生身體接觸)、守方隊員將球壓在身下阻礙對方踢球(包括扒、坐,以及長時間雙腿夾球)、防守方故意離場(譬如退出底線人為製造對方越位);

    當然,還有一些極端情況,譬如守方隊員吊在橫樑上、手撐或腳踩本方球員借力起跳(所以,《足球小將》中立花兄弟的殺手鐧在正式比賽中並不被認可),以及在場上抽菸、裸奔等其它行為。

  • 3 # 體育圈全能王

    足球場上一共有九種情況會被判罰禁區內的任意球,其中五種是針對門將,四種是針對球員的。

    針對門將一,守門員接回傳球,這種情況是比賽中最常見的禁區內任意球,守門員用手觸及同隊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是不允許的,要被判罰禁區內任意球。但是如果本隊球員是用頭或者胸等其他部位將球回傳門將,那就屬於合理範圍之內

    針對門將二,門將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將球發出就不能再“第二次用手觸球”,除非在這兩次觸球之間有其他球員接觸過皮球。當然,這裡強調的是控制住了皮球,如果守門員撲、接球時手觸球后脫手,球著地後,守門員可以再次用手觸球。

    針對門將三,門將在控制住皮球之後,在發出球之前最多隻允許走四步,“四步”可連續使用或分開使用,但應累計計算。當守門員以一腳為軸,另一腳前後移動,不算作是一步。

    針對門將四,本方球員擲界外球,且擲入本方禁區由守門員用手觸碰到,也是不被允許的,需要判罰禁區內任意球。

    針對門將五,門將在控制住皮球之後,持球超過5~6秒,應判守門員故意延誤時間,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針對球員一,危險動作!本方球員動作具有危險性,有可能傷害對方球員或者自己,會被判罰禁區內任意球。

    針對球員二,故意阻擋,球員並沒有控制住皮球,用身體阻擋進攻隊員行動的犯規。

    針對球員三,干擾守門員發球,指守門員持球后準備將球再次發出的過程中,對方隊員上前阻礙干擾守門員,致使拖延了球進入比賽狀態的時間。

    針對球員四,其他,就是一些臨場出現的,明顯有礙比賽正常進行的行為,例如,某隊員趴在場地上,將球壓在身下,自己不踢球也不讓他人踢球,應被警告,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 4 # 爆笑吊筋

    Top 1: 黃政宇(綜合得分:5.78)

    黃政宇是中超聯賽中最年輕的首發中後衛。除上一輪對華夏的比賽未出場以外,其他場次全部首發出賽打滿全場,出場時間高居U23球員之首,而他實際年齡還不滿21歲。更難能可貴的是,黃政宇在後衛的位置上,23輪比賽只領到一張黃牌,表現出超過同齡人的成熟冷靜。

  • 5 # 搜達足球

    事實上,這道題可以當作裁判考級的一道大題來做了……

    罰球區(就是題目中俗稱的“禁區”)內間接任意球的判罰條件:

    (一) 首先,所有罰球區內的直接任意球犯規都執行點球,這沒什麼好說的

    (二) 其次,所有罰球區內發生身體接觸的犯規(守方針對攻方),都是直接任意球也就是點球。

    (三) 球區內間接任意球的幾種情況:

    1. 守門員犯規:

    1) 在發出球前,用手控制球超過 6 秒。——當然了,這條在實際比賽中很少會嚴格落實

    2) 二次手觸球:發出球后再次觸球,比如將球發出後再用手接住。

    案例:一場愛爾蘭甲級聯賽(第二級別),戈爾韋聯2-1擊敗了卡賓特利的比賽中。當時處於領先的戈爾韋聯門將瑞恩正企圖拖延時間,但是他犯了一個很業餘的錯誤,他將球在地上抱起之後再次放下,隨後又再次抱起。機智的卡賓特利球員克盧卡斯已經迅速搶過皮球開出間接任意球,助攻隊友道爾頓打空門得手。

    3) 用手接隊友故意回傳球。

    案例:16-17賽季英超第34輪阿森納vs桑德蘭,下半場剛開始不久,阿森納隊後衛蒙雷亞爾回傳門將但配合失誤,守門員切赫飛身將球弄出底線,裁判員鳴哨後,和助理裁判員交談一番,判罰球門區內間接任意球。

    4) 用手接隊員直接擲來的界外球。

    2. 隊員犯規(含守門員):

    1) 危險動作:以危險方式進行比賽是指在嘗試爭球的過程中做出的任何動作,存在對對方(包括自己)造成傷害的危險,包括使附近的對方隊員因為害怕受傷而不敢爭搶球。例如後衛抬腳過高,使得前鋒不敢去爭搶球,判罰間接任意球。而後衛抬腳過高一旦碰到了對方隊員,那就是直接任意球犯規,就是判罰點球了。

    2) 在沒有身體接觸的情況下阻礙對方行進。通俗的說就是阻擋,但注意前提也是沒有發生身體接觸。

    3) 以語言表示不滿,使用攻擊性、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語言和/或動作,或其他口頭的違規行為。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罵人了,所以多掌握幾門外語(或者要求再低點,掌握幾門外語中罵人的詞彙)對於裁判員有效執法是很有幫助的。

    4) 在守門員發球過程中,阻止守門員從手中發球、踢或準備踢球。通俗的說就是干擾守門員發球,但守門員球已發出後的搶斷不在此列——卡里烏斯最有發言權了。

    5) 犯有規則中沒有提及的,又需裁判員停止比賽予以警告或罰令出場的任何其他犯規。這個屬於外延條款,上述八種情況已經覆蓋了大多數間接任意球的犯規形式,但也保不齊會有其他形式的犯規行為出現,所以這條相當於兜底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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