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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飄搖的炊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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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在腳下27327
孩子是家長的心肝寶貝,也是家裡的希望,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過的好,平安健康快樂成長,不容許孩子受到任何傷害和意外,對一個女孩子來說,在外頭更應該保護好自己,現在社會複雜,不是你所想的那樣,遇事要三思而行,隨時與父母報平安,不要讓父母擔心。
先來了解下事情經過:
據吳女士透露女兒叫李某雨,今年已經23歲了,出事之前一直與男友沈某租處在離家不遠的一處公寓居住。25日晚上還和女兒正常聊天,沒有任何異常發現,26日再與女兒聯絡發現手機關機,聊天不回,到現在也不知道女兒任何訊息。隨後來到女兒租住地發現裡面住著一對男女,女兒確實不在,在交談下得知事前受李某雨委託照看房子。吳女士事後報警,警方調查女子資訊後並未發現李某雨和男友任何離開本市記錄。
我覺得照看房子的這對男女應該知道什麼或者是隱瞞了什麼?如果是叫來照看他們的房子說明關係不一般,非常要好的朋友,甚至是閨蜜,否則是不會隨便讓普通朋友來的。
還有他們說的話也未必讓人相信,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情況,但是現在的科技手段都設查出資訊?真的有種不好預感。也可以查查手機運營商對他們手機定位來幫助。對於劉某雨的男友也應該查下,也許能有收穫!
希望警方能儘快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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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以載道MZS
希望她們平安無事,無論是什麼原因,都不應該讓父母擔心。
一、女孩的父母很是通情達理,女孩不應該再讓父母擔憂,不溝通你就像斷了線的風箏,漂泊不定了。哈爾濱的吳女士的女兒已經失聯好幾天,現在一點訊息也沒有。於是選擇報警,到現在也還是沒有訊息。
按理說,吳女士選擇報警也是無奈之舉,因為確實無法與自己的女兒聯絡上,因為她23歲的女兒和男朋友在外租房同居,她都沒有阻止。她的女兒應該是慶幸的,有她這麼一個通情達理的母親。但是任何任性都是有尺度的,女孩有什麼事情都可以和父母溝通和協商,只要是合理的,沒有那個父母不支援的。所以不要動不動的玩失蹤和失聯,這是父母最不能接受的,因為有很多子女不與父母溝通,社會閱歷和經驗又不足,在社會上容易被欺騙,一不小心就會陷於別人的圈套。特別是女孩,更不應該讓父母擔憂,如果不與父母溝通和聯絡,你就像斷了線的風箏,漂泊不定了。困難和危險隨時就會發生在你的身邊。
二、居住在失聯女孩出租屋的一對男女可能是知情者。據吳女士需找女兒中出現的一些情況,可能會找出一些蛛絲馬跡。其中一個明顯的情況是當吳女士到女兒的出租屋尋找時,在敲開門時發現出租屋裡面住著的是一對陌生男女,對方稱他們是李思雨的朋友,是李思雨和男朋友要他們過來住,在這裡幫忙照看出租屋,年前不會回來了。
從這個資訊源來分析:現在出租屋居住的這一對男女可能是吳女士兒女去向的知情者,一是他們說是女兒的朋友,二是女兒要求他們過來照看房子。其中的隱情這一對男女應該知道,所以,不管如何,還是要求從他們身上開啟缺口,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方式同他們溝通,讓他們說出兒女的實際去向,還是發生了什麼問題。如果他們不配合,那就報警,反正女兒失聯幾天了,也是要報警的,由警方找他們進行調查,這樣的效果更好。
三、警方介入,讓失聯女孩事件水落石出。不管是什麼原因,筆者認為失聯女孩的父母都要報警,由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處理,這個事情的結局才有一個明朗的結果。父母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的調查取證,並把需找女兒過程中發現的一些資訊和證據通報給公安部門,以利公安機關及時掌握材料和資訊,在經過公安部門的努力下,讓失聯女孩事件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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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的女兒名叫李思雨,今年23歲,和男朋友沈慶南租住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兩人相處一年多了,但是吳女士對女兒的這個男友卻一無所知。這是令人費解的地方。
吳女士找到女兒和男友的租住處,發現裡面有一對陌生男女。他們自稱是李思雨的朋友,受其所託來幫忙照看房子。透過對話,吳女士感覺這對男女住在此處有段時間了。
吳女士預感到事情不妙,於是向警方保案。警方透過查詢,並沒有發現她女兒近期有開房和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的記錄。如此看來,李思雨也許乘坐私家車抑或網約車離開的,或者壓根沒有離開本地。
依我看來,當前住在李思雨租住處的那對男女肯定隱瞞了什麼。警方可以打這作為突破口,或許能獲取到相關線索。按理說,23歲女孩子沒什麼貴重的東西,怎麼會讓朋友來料理房子呢?而且這一切都沒有向父母提及。
雖然說25日晚間李思雨和母親聯絡過了,但此時她已經不在住處了。只能說父母對孩子的關心不夠,離女兒那麼近,都不知道她的動態。應該隔三差五的去看一下,看看女兒過得怎樣。
不由得想到了數月前發生的李倩月遇害案。她是在校大學生,和李思雨差不多的年紀,也是和男朋友未婚同居。結果被男友夥同另外兩人騙至雲南勐海殺害,拋屍荒野。
李思雨的事情發生四天了。在網路發達的今天,仍然沒有任何訊息,不免令人擔憂。時間拖得越久,越不利於事情的解決。目前看來,凶多吉少。
這個女孩子太隨便了,婚前就和男人住到了一起,且和父母離得不遠。可能她太任性,不受家人的管束。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話放在今天仍然是不無道理的。如果沒有未婚同居這件事,或許就可以倖免於難。希望警方早日幫吳女士找到女兒,挽救一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