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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濰坊城史話

    上述說法符合現行法律規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女婿與岳父母、兒媳與公婆無血緣關係,女兒、兒子去世後,他們無法律意義上的贍養義務,也無法律意義上的繼承權利。但中國的家庭是個講情分的地方。情分深厚的家庭,也有不少女兒去世後女婿贍養岳父母、兒子去世後兒媳贍養公婆的事例。

  • 2 # 非常有趣的寒風

    這個怎麼說呢按照我們華人民間的習俗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古代女人嫁人之後都會隨夫家姓,現在雖然沒有這麼封建但是大部分華人還是覺得女兒結婚後就自己跟女婿過日子去了,不是自己家人了!但是這又牽扯到另外一個問題,自從我們國家實行計劃生育就誕生了一大批80後90後的獨生子女,如果是家裡就一個女兒的家庭,女兒結婚了等到自己的父母老了女兒難道不管嗎?於情於理也說不過去啊,俗話一個女婿半個兒,怎麼也不能袖手旁觀啊,人心換人心,女婿給岳父岳母養老,老人身後財產自然也能拿的心安理得!

    另一方面,家裡孩子多的父母大多數會把錢花在自己兒子身上,再加上有的地方天價彩禮還會出現嫁了女兒才能給兒子說上媳婦兒這種現象,另外還會給兒子買房買車,給兒子帶孩子最後財產也是留給兒子繼承,這種方面收益的是兒子兒媳婦兒自然也就是受益的一方,為公公婆婆養老送終就很正常不過了!

    總得來說中國有句話叫做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不管是女婿對岳父岳母,還是兒媳對公公婆婆都有孝順贍養的責任,最起碼從道德層面來說就有必要,人心都是肉長得,人心換人心,什麼感情都是相互的!

  • 3 # 小康之家33

    法律是最低的基本行為準則,道德是無尚的品行。所以法律要遵從,道德要提倡!沒義務的事你盡了義務,別人會敬佩的。

  • 4 # 神經在發燒

    雖然看起來是合理的,我認為不符合國情。中國的傳統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勞動組織,依託著家庭的模式解決很多社會問題。

    目前當務之急就是養老問題,我們的老年人根本就沒有獨立的意識,(女婿沒有養岳父母的義務,兒媳也沒有養公婆的義務。)這條法律,直接給一部分貧窮的老年人撤了養老的梯子。

    特別是農村的老人,獨生子女家庭,適用這條法律都不適合。

    中國特色國情,不能照搬西方法律,老百姓接受不了,也會給社會來困難。

  • 5 # 草根情結

    這種說法有誤,女婿與女兒是一家人,同是父母的子女,法律明文規定呵贍養父母的義務。同理,兒媳與兒子是一家人,道理同上。

  • 6 # 手機拍攝特效製作2101

    根據國家法律女婿沒有養岳父岳母的義務,兒媳也沒有養公婆的義務至於合不合理依法辦事,養岳父岳母,養公婆只是一個傳統的美德。

  • 7 # 高山流水szw

    女婿沒養岳父母的義務,兒媳也沒有養公婆的義務。我認為不合情而合理。

    從法律上講合理 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新調理的家庭關係有夫妻關係,父母與子女關糸,兄弟姊妹關係,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關係。兒媳和女婿在家庭中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也是沒有地位的。在一般情況下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也是沒有繼承權的。贍養義務是由撫養事實轉化而來的。公婆對兒媳,岳父母對女婿沒有撫養事實,所以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也就沒有贍養的義務。這是合理合法的。

    從傳統文化上講是不合情理的 中華文明傳承幾千年,家庭結構,倫理道德,忠孝禮義,民風民俗,兒媳女婿都是家庭的主要成員。“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一個女婿半個兒”,兒媳進了門就是婆家人,女婿認了岳父母就成半個兒。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有贍養責任,但在倫理道德上,也應該協助你的丈夫或妻子盡贍養老人的義務。這才是符合情理的。

  • 8 # 斜陽86

    在宣傳只生一個好,生男生女都一樣的時代咋想的?

    現在很多人家就有一個女兒,出嫁了又和老公一起奮鬥養家。兒子養他父母受法律保護,女婿又可以不管岳父岳母,那生女兒的可是不一樣了。

    每個人都有雙方父母,怎麼可以不管一方?

  • 9 # 靠山4

    這種說法是不符合情理的,但話說回來,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女婿、女兒和兒子、兒媳婦都健康地活著。

    女婿、兒媳婦都有贍養岳父母和公公婆婆的責任和義務,但老人的財產,都與其他兒女一樣,有平均分攤的繼承權利。

    若女兒、兒子不幸去世,女婿和兒媳婦,就不再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了。

  • 10 # 紫蘇7171

    我不喜歡民法典這一條,孩子是父母含辛茹苦養大的,誰的孩子誰負責,誰的孩子誰養自己的父母。

    但是自古傳統雙重父母,你要想讓別人怎樣對你,你首先就得怎樣對待別人。怎麼能分的那麼清楚。要是配偶不在了,對方在不盡贍養義務,那麼老人會老無所依。所以我不喜歡這一條。

    人情淡如水嗎?

    如果想盡孝這條法律可以當他不存在,盡人知本份,但要是有極個別的是不就可以擺脫責任。所以無論法律怎麼規定,子女該盡孝還是不能打折扣的。

    這條法律我個人認為合情,但不合理。

    孩子都是父母在手心裡捧大的,中國的父母恨不得,把自己賣了給自己孩子好處,如果孩子的配偶對自己不好,為人父母的會心碎一地的。

    所以說,法律是一個層面,但如果你不贍養配偶的父母,在道德層面上你是說不通的。你也有孩子,我也有孩子。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所以對其配偶父母,贍養盡孝是人之常情。

  • 11 # 使用者3902057079593

    為什麼女婿養岳父岳母,她嫁女兒要那麼多天價彩禮。女婿買房買車,養家餬口。只能養自己父母。因為都是父母奉獻給的。養老丈一家。上天都不願意

  • 12 # 使用者2254173046685

    說起贍養義務主要是看岳父母和公婆怎麼做了,他們如果把女婿和兒媳當親生的待,女婿和兒媳會孝敬他們贍養老人,關鍵是岳父母和公婆他們不會把女婿和兒媳當親生的待,整天倚老賣老橫挑鼻子豎挑眼,所以對岳父母和公婆敬而遠之吧,別做夢他們會對女婿和兒媳好,還是讓他們自己的親生兒女孝敬贍養他們吧。

  • 13 # 使用者6091036138371

    簡單的割裂家庭關係,割裂家庭成員關係,本身就是極其錯誤的。在此基礎上的關於扶養與贍養的問題,都是不負責任的,家庭成員之間,有相互照顧的責任,也有扶養和贍養的義務。以沒有血緣關係而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說法,在理論和現實中都是站不住腳的,無論是女婿還是媳婦,作為家庭成員,都要盡義務,以任何藉口推卸家庭責任,社會責任,都是不道德的。

  • 14 # 銀翅翼虎

    試想一下你在女兒家住,病在床上,女兒不在家,女婿把你當空氣,渴了餓了也不管,還口口聲聲說管我屁事。你說合情合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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