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專案選址意見書專案需要資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申報表;
3、建設單位(委託人理人)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和委託授權書;
4、建設專案建議書批准檔案;
5、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限於擴大用地的專案);
6、經環保、土地、消防、水務等部門審批透過的評價檔案;
7、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限於位於文物保護範圍等情況);
8、規劃專家諮詢會的意見(重大專案地方規定需要);
9、1:500 地形圖;
10、專案用地規劃平面圖;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等。
二、 擬規劃設計條件包含內容
1、用地情況:包括用地性質、邊界範圍(包括代徵道路及綠地的範圍)和用地面積;
2、開發強度:(規劃控制指標):包括總建築面積、人口容量(指導性指標)、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建築高度控制等;
3、建築退讓與間距:建築退讓“四線”,即道路紅線、城市綠線、河道藍線、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紫線,建築間距、日照標準、與周邊用地和建築的關係協調;
4、交通組織:包括道路開口位置、交通線路組織、主要出入口、與城市交通設施的銜接、地面和地下停車場(庫)的配置及停車位數量和比例;
5、配套設施:包括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市場、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和給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等市政基礎設施;
6、城市設計:建築形態、尺度、色彩、風貌、景觀、綠化以及公共開放空間和城市雕塑環境景觀等要求;
7、公共安全:滿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8、其他特殊要求:如地段內需保留和保護的建築和遺蹟、古樹名木,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其他特殊審批程式要求等。
三、 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要資料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覆;
3、《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影印件);
4、專案合同(影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 或1 :1000 勘測定界圖、總平面規劃圖,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於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專案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影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影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4)如屬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影印件);
注: 1、影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說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四、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資料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專案,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1、建設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檔案、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地形圖上應由設計單位用HB鉛筆標明下列內容:建築基地用地界限、建築物外輪廓及層數、新建建築物與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規劃紅線及相關控制線、相鄰建築物間距尺寸軸線標號;(作圖格式見《報送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形圖示意圖》);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建築施工圖一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點陣圖章;
⑺分層面積表(應按國家有關建築面積規定計算);
⑻建築工程預算書;
⑼相關單位部門稽核意見;
⑽日照分析檔案一份(可選);
⑾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2、市政工程類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施工圖2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
⑺工程預算書;
⑻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⑼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⑽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 專案立項需要資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許可或規劃條件等符合規劃要求的意見
3、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證
4、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審批意見
5、經委出具的合理用能審批意見
B:報建流程及所需資料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的報建。工程建設專案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檔案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專案立項的批准檔案,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准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檔案的行為。在完成報規的基礎上再開始報建。
一、申請《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需要資料
1、提出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的書面申請;
2、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紅線圖及建築立面彩色效果圖(存影印件);
3、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完成的建設工程竣工測量圖;
4、市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建築立面彩色效果圖,重點地段規劃、建築設計的彩色立面及夜景效果圖;
5、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檔案資料合格證書;
6、提供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簽章的建設工程竣工圖及相關資料;
備註:申請者在法定有效期內憑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書及附圖到房產部門辦理房產手續。
一、 申請專案選址意見書專案需要資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申報表;
3、建設單位(委託人理人)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和委託授權書;
4、建設專案建議書批准檔案;
5、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限於擴大用地的專案);
6、經環保、土地、消防、水務等部門審批透過的評價檔案;
7、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限於位於文物保護範圍等情況);
8、規劃專家諮詢會的意見(重大專案地方規定需要);
9、1:500 地形圖;
10、專案用地規劃平面圖;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等。
二、 擬規劃設計條件包含內容
1、用地情況:包括用地性質、邊界範圍(包括代徵道路及綠地的範圍)和用地面積;
2、開發強度:(規劃控制指標):包括總建築面積、人口容量(指導性指標)、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建築高度控制等;
3、建築退讓與間距:建築退讓“四線”,即道路紅線、城市綠線、河道藍線、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紫線,建築間距、日照標準、與周邊用地和建築的關係協調;
4、交通組織:包括道路開口位置、交通線路組織、主要出入口、與城市交通設施的銜接、地面和地下停車場(庫)的配置及停車位數量和比例;
5、配套設施:包括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市場、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和給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信等市政基礎設施;
6、城市設計:建築形態、尺度、色彩、風貌、景觀、綠化以及公共開放空間和城市雕塑環境景觀等要求;
7、公共安全:滿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8、其他特殊要求:如地段內需保留和保護的建築和遺蹟、古樹名木,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其他特殊審批程式要求等。
三、 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要資料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覆;
3、《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影印件);
4、專案合同(影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 或1 :1000 勘測定界圖、總平面規劃圖,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於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專案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影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影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4)如屬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影印件);
注: 1、影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說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四、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資料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專案,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1、建設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檔案、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地形圖上應由設計單位用HB鉛筆標明下列內容:建築基地用地界限、建築物外輪廓及層數、新建建築物與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規劃紅線及相關控制線、相鄰建築物間距尺寸軸線標號;(作圖格式見《報送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形圖示意圖》);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建築施工圖一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點陣圖章;
⑺分層面積表(應按國家有關建築面積規定計算);
⑻建築工程預算書;
⑼相關單位部門稽核意見;
⑽日照分析檔案一份(可選);
⑾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2、市政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檔案、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施工圖2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
⑺工程預算書;
⑻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檔案;
⑼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⑽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 專案立項需要資料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許可或規劃條件等符合規劃要求的意見
3、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證
4、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審批意見
5、經委出具的合理用能審批意見
B:報建流程及所需資料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的報建。工程建設專案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檔案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專案立項的批准檔案,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准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檔案的行為。在完成報規的基礎上再開始報建。
一、申請《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需要資料
1、提出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的書面申請;
2、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紅線圖及建築立面彩色效果圖(存影印件);
3、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完成的建設工程竣工測量圖;
4、市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建築立面彩色效果圖,重點地段規劃、建築設計的彩色立面及夜景效果圖;
5、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檔案資料合格證書;
6、提供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簽章的建設工程竣工圖及相關資料;
備註:申請者在法定有效期內憑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書及附圖到房產部門辦理房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