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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兩根骨頭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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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御龍在天007
本來劉鑫應該是受害者,但是她的閨蜜為了保護她付出了年輕時生命。這是事實吧?案發現場她劉鑫鎖門不敢出來,這個問題華人可以理解。人都有懦弱的一面,怕死也是正常的。讓人們不能理解的是劉鑫過後的表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連江歌的葬禮都沒有出現。然後是消失的400多天,直到江媽媽用非常手段劉鑫這才出現,可換來的不是安慰,而是劉鑫父母的惡語相向。試問這是人性的表現嗎?然後媒體搓成見面,大家也看到了見面當天劉鑫居然穿著一條紅色的褲子(華人都知道紅色代表喜慶,劉鑫是故意的還是智商無下限?)口口聲聲說“當時沒有鎖門”(日本警方的報警錄音裡清清楚楚聽到“我鎖門了,你不要在罵了”)。這次和江媽媽見面後,劉鑫開始大量僱傭水軍,抹黑江歌、辱罵江媽媽。好不容易出庭了,法庭上裝傻充愣,什麼都說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開庭完畢馬上洋洋灑灑寫完幾千字的微博,詳詳細細的寫完事發經過可惜她避重就輕了。試問剛剛在法庭上不是失憶的嗎?咋沒有半個小時就恢復記憶啦?謊話連篇,沒有感恩的心,沒有同理心。這些已經觸犯人們的道德底線了,不招罵能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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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尋凰
江歌的被殺害,劉鑫有直接的關係。如果不是劉鑫找江歌要其收留住在一起,和陳世峰的感情糾葛還要江歌去出頭處理,要江歌威脅陳繼續騷擾劉鑫的話她就報警,陳沒有緣由去恨去報復江歌。
江歌被害之後,劉鑫沒有感恩心,做為江歌的普通朋友都應該去安慰一下江母,包括她的父母都應該去看看,估計做為老鄉,劉鑫和江歌是同學在日本,她們倆家以前應該有來往,互通電話。而她跟她家在江歌出事後,本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做法,對江母不聞不問。江母詢問劉鑫案件,因為劉鑫是案發現場唯一目擊人,又是陳前女友,劉鑫一家選擇了躲避,搬走,了無音訊。喪失了華人為人處世的起碼道德。
劉家的做法刺激了江母,我女孩因為你而死,而你家感不感恩除外,還給我來個閉門羹,江母憤怒之下爆出了劉鑫一家所作所為,引起網友公憤,幫助找到劉鑫一家的電話住址等,此時劉家坐不住了才打電話給江母,不是平常的來往,而是興師問罪。劉母的謾罵,詛咒江歌使人們更加的覺得劉家所做所為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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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朱達志
首先,劉鑫沒有挺身而出,見義勇為,與壞人壞事做殊死鬥爭。
劉鑫把自己在中國的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所接受的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忘得一乾二淨,貪生怕死,見死不救。
其次,劉鑫沒有盡到中國好閨蜜的責任,渣女一個。中國好閨蜜一定要犧牲自己,成全她人,至少要經常買廁紙和其他公共用品,自覺打掃室內衛生。
第三,劉鑫居然聽從日本警察的吩咐,長時間不見江歌媽媽,拒不道歉。這確實有些不對。不對的理由網路上汗牛充棟,恕不贅述。
第四,劉鑫為了開脫自己,不停地撒謊、狡辯。她撒了些什麼謊,狡了些什麼辯,網上同樣俯拾即是,你信也好,不信也罷,反正它們都在那裡,成了如山鐵證。
想起一個聖經故事,源自新約之約翰福音第八章,簡述如下:一位婦女正行淫之時,被人現場抓獲。按照猶太教的法律,這樣的婦女必須用石頭打死。文士和法利賽人(猶太教的一個派別)把她帶到耶穌面前,有意要讓耶穌作難。
耶穌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文士和法利賽人們聽見耶穌這樣說,就一個一個地走了。
這個故事傳到中國,肯定要合乎中國國情,於是邵燕祥先生把它做了一個改寫:……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到少面面相覷,他們自知都是有罪的。一個長鬍子的法利賽人站出來說:
“誰用石頭打她,就能證明誰是沒有罪的。”
於是他們一個一個爭先拿石頭打那婦人。其中有兩塊石頭還打在了耶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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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南地北2017
江歌案塵埃落定,結果強差人意!且不論殺人是否應該償命,單說另一個犯罪嫌疑人(劉女)卻以證人的身份出庭,滿口謊言,漏洞百出,極力為自己撇清洗白,並且發微博顛倒黑白,譴責網友,並揚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跟家人的權益,威脅起訴江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儘管日本的法律沒有追究你作偽證的犯罪事實,但華人有自己的倫理道德,有華人自己的法律法規,只要你敢回國,只要江母的身體能夠支撐下去,就必定向你討還公道!陳世峰殺死江歌的動機何在?且手段殘忍,深仇大恨由何而來?你到底說過什麼,做了什麼。除了你陳劉二人,誰還有資格做出解釋?你既然要擺脫陳世峰的糾纏,又為何將江歌的住址跟微信告知陳世峰,你意欲何為?案發當天面對陳世峰的威脅,你非常害怕,也十分警惕,便請求江歌與你一同回家,而當江歌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你非但沒有挺身而出,反而落井下石迅速關閉房門並反鎖!斷絕了江歌最後一線逃生的機會,這實質上是變相殺人。若當時還有把江歌推出房門的舉動,則更是罪加一等!而事後拒不交代實情,則涉嫌包庇罪犯!如果是在國內,警察能夠及時的突擊審訊,利用各種誘供技巧,用上各種偵聽裝置,致幻藥品,並搜查案發前後的聊天通話記錄,案子早就水落石出了。何容爾等百般抵賴,視法律如無物,玩弄大家於股掌?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要想以假亂真,首先要假中有真。事後如果及時的向江母道歉並承認錯誤,解釋當時是江歌為了保護你,讓你先躲進屋內並鎖上房門的。事後因害怕兇手報復而沒敢說出實情來。先求得江母的諒解,並幫助江母起訴陳世峰,而不是滿嘴謊言刻意的洗白,事情何至於此!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現在先把道義放在一邊,你就等著法律的嚴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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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胡糊途塗
沒有劉鑫,陳世峰不會遇到江歌;陳世峰本意殺劉鑫,可見陳劉矛盾很深。所以最不能原諒的是江歌冤死後劉鑫堅持不講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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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和有趣的人一起旅行
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人譴責劉鑫,不是因為她把門鎖了,因為在生命面對危險的時候,誰都會害怕,這是人之常情。讓我們憤怒的是,在這件事情發聲後劉鑫的態度。
劉鑫長時間不見江歌媽媽,也不參加江歌的葬禮。劉鑫一直在撒謊,當時在和江歌媽媽見面的時候,江媽媽問她有沒有鎖門她說沒有,結果庭審的時候警察錄到的音是劉鑫說把門鎖了。陳世峰被宣判後不到一個小時,劉鑫就發文給自己洗白,完全是在給自己開脫,狡辯,沒有一點承擔和道歉的意思。她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道德呢?真相又是什麼?估計真正的真相也只有陳世峰劉鑫和在天上的江歌知道了。
最後希望江媽媽節哀,保重自己的身體,不要做傻事。
以上。
回覆列表
你說的對,人多不一定代表真相!
那麼多人裡面包括你嗎?
如果不包括你,那麼你站出來告訴我們真相啊,不是可以為劉鑫洗白?
如果你也不知道真相,那麼你憑什麼認為這些不是真相?
你認為的真相是什麼?
這不是電影,這是一場血淋淋的殺人案!而兇手只是判了20年!
一條人命20年就打發了!這是不是真相?
要是想洗白劉鑫,拿出你的證據來!拿出你認為的真相來!
呸!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