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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43026667

    其次,這完全無厘頭的問題,請明確車撞車,車撞人,人撞人。請明確你是車主還是路人?

    第一,人撞人(或者說非機動車撞非機動車或人),這個一般後果不會很嚴重,而且即使是非機動車,只要有掛牌,三者是12萬,(這個只賠第三者,不賠車主自己)。12萬在這個層次的理賠,基本夠用了。

    第二,車撞車,這要分人有沒有受傷,人有受傷,參照下文。人沒受傷,就車問題,如果保險第三者、不計免賠夠,那你們可以休息了,其他都交給保險。發生事故後,打122,4s電話(幹嘛打4s,那是讓4s聯絡拖車,要不然人生地不熟,鬼給你拖車,)(注意在責任劃分上,本來是無所謂,可是即使是主次責,交警都會給你們雙方各開罰單,3分150元。那你們在認定前,就可以商量好,誰認全責,一方扣分,一方賠錢,然後來年保費按1000算,平攤,還有新車折舊,取一個雙方都能接受,馬馬虎虎就可以了。)

    第三,車撞人(非機動車),也就是有人受傷。這個就比較麻煩,發生事故夠,肯定要打120(一定要打120,要不然民事案件會變成刑事案件),122(高速12122),保險,不用打4s,因為你的車肯定會被交警扣走的。

    接下來就是事故處理,(這邊寫的可能不詳細,可以上網搜尋下。)雖然我不反對“三不一原則”,但當發生事故後,你想一分都不花,也有點不可能,至少,你會讓傷者家屬情緒過激,對你也沒好處。建議墊付2000,和家屬稍微接觸下,第一看家屬素質,第二,表達願意出錢的意願,(我準備回去賣房子來治病,以後接電話正在賣房子,正在借錢,正在……有意願,但就是沒錢,)。第三,積極配合保險那個1萬塊墊付所需要的手續,第四,透露出,第三者100萬,你們先治療,醫藥費等直接明確說,按適度治療,可以在後期療養,康復上多搞錢,反正100萬都賠了,我也無所謂。還有讓他直接起訴你吧。

    為什麼不墊付,土豪有時候會想,我錢也夠,反正到時候保險會報銷,我想這是錯的,第一,大部分人不會有那麼充足資金,也可能是個無底洞,(曾經朋友出現,輕微刮擦,醫院把人家肺病,胃病都給治好,)甚至太隨意,傷者好了,他也不出院,在醫院,空調吹著,有人照顧著,還有錢拿。第二,醫院治療,有的保險不賠的,或者賠少,比如換某個東西,中國產多少,進口多少,保險只按中國產賠。還有像上面,肺病、胃病治好,你覺得保險會賠嗎?第三,最扯的,精神損失費,這保險不賠的,無標準。當你交錢把傷都治好,出院了,找人家拿發票等手續,人家會說有可能後遺症,要精神損失費50萬,這保險不賠,你不給,他不給你發票等,你又報銷不了,三角債,會更加麻煩。

    至於你說的私了,你可能忽略了一個問題,交通問題,私了後,拿了錢,如果有其他問題,而且能證明這之間有關係,即使簽了協議,也沒有用,還是可以起訴的。到時候會被動。

  • 2 # 學民思考

    人做事,天在看,無善心,法來管。無論何事?人相處和諧一順百順,俗語:兩好擱一好。事故後,雙方商議順利就私了,不然,走法律程式。凡事從壞處打算,想省事,有以後麻煩的風險,先麻煩,避免了後來的煩惱,都是相對的。人生就是獨立思考和判斷執行力的考驗!

  • 3 # 彭城漢風

    交通事故發生後,無論責任在誰,報警是第一要務。私了是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做法。我曾見過一宗私了的交通事故。一輛私家車在小學校門口碰倒了一箇中年男子,當時被碰倒的男子並無大礙。車主在眾人的說合下給了中年男子200元錢,並留下車牌號、手機號走了。可是兩天後收到中年男子的電話,說是腿部骨折住院了。由此一個小事故演變成了大事情。中年男子的家人到車主的單位,居所鬧。最後還是車主花了不非的金錢擺平此事。有傳言,中年男子就是個痞子,事發當晚拿著車主給的200元錢去睹搏,半夜回家時在樓梯口摔傷了腿,還是下夜班的鄰居給送回家的。且不論中年男子的腿是如何傷的?如果當初由警查來判定責任,並對傷者進行傷情鑑定,相信一定不會有這麼多麻煩,花那麼多錢。所以,出事故後一定不可私了!謝邀請!

  • 4 # 光明正大15551996108

    昨晚我開的三輪摩托車被小貨車搞壞了,今天小貨車司機打電話給我要去交警隊籤事故責任簽訂,小貨車司機全責,修車由保險公司承擔費用。保險公司不能及時付修車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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