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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龔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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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鯨鯊007
中國是法治社會,一切按合同辦事。你這種情況屬提前解約,按合同規定,單方解約若沒有正當理由,需支付違約金,你的問題解決有二個方法:一是裸辭,二是支付違約金。整個辭職按HR流程走,填好各種表格,簽字,審批。至於你想用極端手法,來離職,技巧是有,但不適宜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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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19337005永恆依然
我剛看了有兩位回答是純屬誤導你,你不要理會,什麼人總要一點契約精神,什麼撕破臉,
說什麼中國是法治社會,一切按合同辦事。你這種情況屬提前解約,按合同規定,單方解約若沒有正當理由。
你們自己看看這上面表達的都什麼邏輯?我告訴你,按勞動法規定入職即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如果提出辭工提前三天告知單位人力資源部,試用期過後辭工提前一個月告知人力資源部。如果出現辭工不批走法律程式。
有些人根本什麼都不懂在這亂七八糟的回答,文盲,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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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力資源實戰鄧玉金
我覺得老闆不讓離職可能有幾個原因:
一、你的崗位太重要了,如果這個崗位確認會給公司正常經營帶來很大的影響。
比如關鍵部門的經理或者總經理,崗位沒人負責,基本上就會塌腰,或者老闆自己頂上。
二、你的工作太出色了。
同樣的崗位工作,優秀的員工比普通的員工的產出會高3-20倍,所以說公司百分之二十的人做百分之八十的工作。你離開了,老伴受不了。比如公司一個億的銷售收入,你一個人完成八千萬,其他人只能做百分之二十的工作。
三、工作一般,但是沒人替換
你的工作雖然一般,但是臨時沒有合適的人選來替換你,老闆為了工作的順暢,不放你走。
四、你跟老闆私人關係很好。
老闆捨不得你走,就這樣了,,,,
五、你跟老闆關係不好。
老闆寧可閒死你,耽誤你,也不遠你來開企業,去嘗試更好的機會。
六、你想走,可是受制約。
比如公司有你的股份,未發的工資,違法的獎金等等,老闆以此為條件留難你。
七、有人不想讓你走,讓老闆留住你。
有很多種情況,所以你自己要根據情況,做出對策,評估一下去留的收益和損失,然後決定。而不能只說老闆不讓離職怎麼辦。實在不行,下下策:走人,周後辦交接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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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風HR
但是現在關鍵問題在於,是否真的確定要離職,從法理上過了30天離職是站得住腳的,但是從人情上真的能做到毫無牽絆的離職嗎,作為親戚的老闆真能撕下面子丟下不管走人嗎?
我想先想清楚自己的離職原因,是不是非離職不可,有沒有可能因為薪水的增加而讓自己撤了離職的想法。
如果撤銷離職的想法那就繼續在公司好好做,如果還是堅持一定要離職,我想既然老闆用人情的方式來留人,那麼為了達成自己離職的目的,同樣可以用人情的方式感化老闆。
一、告訴老闆真實離職原因是為了個人更大的發展。
相信作為親戚的老闆還是希望你未來更好的,告訴他想離職是為了個人職場上更大的進步,而在自己能力得到增強之後,其實對於親戚老闆來說也是好事,會促進共同提高。
二、給老闆承諾公司有任何需要幫助的都在能力範圍內回來幫忙。
老闆捨不得你,無非就是覺得對新人不放心,可以告訴老闆自己離開後只要是工作需要隨時可以回來參與相關事情,能力範圍內能盡力辦到的都會辦到。
三、給老闆希望,去了新公司給老闆帶來新的業務。
給老闆希望,告訴老闆,未來將要去更大更好的一個平臺發展,去了新平臺,說不定能學到更加先進的技術,更加好的管理,而這些經驗以後也可以分享給老闆,給老闆的公司帶來新的思路和模式,說不定還能為老闆帶來更多的業務拓展。
讓老闆覺得暫時失去你,可能未來會得到更多。
個人發展、隨時幫忙、給老闆希望和好處,相信透過這些人情牌的打出,你的老闆一定會同意你離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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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獵頭王凡
但是離職還是給些建議
1.和老闆好好聊聊,留人不留心沒意義
2.處理好手上的工作,未完成的後續有人接,快完成的處理好節點,收掉尾巴
3.培訓好交接之人,莫耽誤公司的專案進展
4,作好交接工作,即使離職了也可以簡單幫助老東家處理處理緊急事務
5.按照流程提請離職
離職做出好口碑,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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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場老學姐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但我十分理解你難為之處,畢竟是親戚提供的崗位,也許當初你沒什麼經驗的時候,是他提供了機會給你實踐和成長,而如今,你成長了,卻看到一個更好更大的平臺,就想跳槽。公司方面一時難以接受,一方面你是自己人,用慣了;另一方面,工作你也做的不錯,不希望員工背叛離開。
但不管什麼理由,辭職於情於理都行得通,假如你真的想清楚了,就果斷作出決定吧。辭職首先走正規流程,你必須盡了你的責任,辭職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如公司無法配合,後果只能公司承擔了。當然,因為要還人情,準備辭職時,可以做以下準備:
跟領導和相關部門溝通提前跟領導說明辭職原因跟期望離職的時間,讓領導做好交接安排。說明按照規定,最遲只留一個月,也就是明確離職日期,不然另一邊單位會有損失,你承擔不起(反正編一個非得離開的原因,比如說新單位要我一個月後上崗,否則專案無法順利進行,整組人等我開工等等)
整理工作整理工作,寫好工作交接文件,以便有人跟你交接馬上進行,不延誤進度。實在到時候沒人跟你交接,其他人也能看著你的文件照做,不給公司造成麻煩。
提交書面辭職信(必須)不管跟領導關係多好,為了保障自己辭職的權利,書面辭職信在提出離職之後一定要有,這是保護自己很重要的一步。勞動法規定,員工提交辭職信後,最多隻能留一個月,如果公司還是不讓你走,就是公司的不對了。
請領導(親戚)吃飯華人情許多都在餐桌上可以得以解決。職場上說話人們總是揪著自己的利益不放,或許換到餐桌上,氛圍會輕鬆點,警惕性也低點。主動跟親戚認錯(儘管你自由辭職沒錯,但示弱也是個不錯的辦法)。
可以從側面談,家庭壓力大,或者愛人不喜歡自己做現在這行,弄到家庭關係緊張,非得換工作;自己很渴望往新的公司那邊學習,自己在親戚公司已經到了瓶頸,恐怕無法再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收益了,也希望又更多新鮮優秀的血液加入,自己就不佔親戚公司的資源等等這些角度談。
最後,親戚如果連你最基本職工辭職的權利都無法保障,還一直揪著不放,甚至討厭你,那不知道這關係還維持來幹嘛?
總之一直拖著,對雙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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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常在機關應答人
可以加到多少,能夠加到新公司那麼多?能夠提供新公司那麼大的平臺?
實際上,一開始你和他就應該作出“早晚一天要離開”的準備。如果這麼打算了,肯定會踅摸代理人、接班人。
畢竟,鳳棲梧桐,你親戚給你提供的是家雀兒待的地方,不適合你待,走就是了,只是記住一定要幹好,衣錦還鄉,否則,“看,當初我不讓你走,你非走,現在後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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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本人不太支援你的做法,人總要一點契約精神的,說好了要幫人家幹兩年,然後你老人家要半路下車,看起來並不是一個厚道的做法。
或許你撕破臉,用郵件或許快遞信件的方式,通知老闆辭職,是可以得到厲害的律師的支援,甚至在某些地方,勞動局也會站在你這一邊,但是,我們想一想,這樣做值嗎?老闆聘用你兩年,或許就會有兩年的安排,說不定人家在用兩年的規劃做了前期投入,如果這樣站在老闆的立場怎麼想?而且這樣撕破臉的做法,對自己的未來幫助有多大呢?而且這樣撕破臉,你又能得到多少呢?
如果你一定要走,建議你跟老闆好好溝通,安排好你走後的事情,只要事情安排好了,我想,老闆不可能故意為難你。
人,總不能只想自己,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