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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盟主直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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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夜v風聲
我個人認為不是什麼新稱呼,而是一種全新的定義。
新零售應該是一種全新的模式,跟以往不同。之所以叫新零售只是現在大家都不知道是什麼樣子,所以只能先以新零售命名。
就像跟開始出現汽車的時候一樣,不知道叫什麼。汽車不叫汽車,叫無馬車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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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拉不吃魚
新零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一種商業模式,絕非忽悠。
現在,網購的興起,已經無處不在無所不在,改變了長久以來形成的購物大賣場型式。試想,,在家裡登入淘寶、京東,足不出戶,就能搞定衣食住行,是多麼的方便和快捷,傳統賣場根本無法比擬。但網購假貨盛行,消費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也是網購無法規避的弱點。
新零售,賣場為網點,圍繞賣場組建區域物流配送,線上接單線下派送,或線下接單,線上維保,,較好的取二者之長避二者之短,具有長遠的發展潛力和前景,是未來商貿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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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別不服真的天佑中華
傳統零售打通線上,本身就是一個笑話,就和馬雲當年的比喻,坦克加上翅膀,他也不是戰鬥機。網際網路的作用是去中介化,降低出廠加價率,提升消費體驗。傳統零售本身就是中介(二房東盈利模式),怎麼可能去中介化呢?阿里和京東的下一步,就是開自己的線下體驗店。把自己線上的商戶,招商招到體驗店裡。體驗店裡只倉儲樣品。作為消費者的試衣間。試好衣服還是去網上交易?這種體驗店是分兩種樓層的,一種樓層就和倉庫一樣,顧客是不允許進去的,一種樓層是體驗樓層,吃喝玩樂什麼都有,顧客如果要試穿某件衣服,可以到服務檯領取蓋衣服,試穿完以後再還回去。這是一種沒有專廳專櫃的商場。打個比方京東可以以3000萬一年的租金,從一房東那裡,把這棟樓租下來,然後以2500萬的租金分攤到眾多入駐的商戶身上,自己還補貼500萬,並且由於入住的商戶只需要付按立方米收費的倉儲費(一些樣衣,佔不了多少立方米的)所以租金是很低廉的,打個比方,這棟樓隔壁的以純專賣店,上下兩層樓,有10個營業員。而京東線下體驗店,這相等的款式只佔幾十個立方,沒有營業員,同樣一首拿貨價60元的牛仔褲,專賣店賣200,體驗店賣100,消費者買哪個?你傳統零售怎麼幹?而且這種體驗店允許當地的原本進駐商場的區域代理商上線銷售(為了解決區域串貨的問題,只限當地收貨)也可以選擇入駐還是不入駐體驗店支援試穿,這樣一來,傳統零售的商戶都要跑光了。沒有貨源沒有商戶,光靠房租差價盈利的模式,你怎麼跟線上對接?在整個利益傳遞價值過程中,你傳統零售扮演吸血鬼的角色,要你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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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171124686065789
小象發現基於網際網路生活服務消費思維, 利用社交圈強關係鏈屬性為使用者精選-附近高品質、低價格商戶!提高您的生活品質的生活服務類社交新零售平臺。構建消費者 商家 服務商共贏的消費生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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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零售創業者
新零售利用最新的大資料和物聯網技術對現有的零售業態進行創新和最佳化。包括供應鏈和終端模式。
針對特定場景,特定消費者的特定需求,按照特定的戰略目標,對店鋪位置、店鋪規模、店鋪形態、商品選擇、定價策略、銷售方式、服務方式進行創新,以提供特定的價值供給。
無人售貨,社群拼購,社群化電商、短影片帶貨,虛擬現實購物體驗都屬於新零售領域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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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E小錦
沒有什麼新零售
零售的發展史是一步步升級演變 從原始以物換物到擺地攤 再一步一步到超市 後來網際網路出現繼續演變 變成了線上與線下 到目前為止還在不停的發展進步
零售每一次的發展與進步都可以貼上“新零售”的標籤 但這麼做似乎沒有多大意義
就好比一件耐穿的衣服 修補改裝了一次之後 就可以稱之為新衣服嗎?
回覆列表
所謂的新零售是一種全新的零售模式嗎?還是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新稱呼?
這段時間,老羅開直播的訊息讓本已處於風口的直播行業再次火了一把,同時也讓背上一身債務逐漸淡出公眾視野的老羅再次成為了流量的中心。
對於老羅直播帶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老羅不過是換了個場地繼續說相聲,更多的人覺得他在抖音賣貨,不過只是“肉身償債”——錘子科技欠銀行、合作伙伴和供應商約6個億,其中羅永浩個人擔保的債務達1個多億。
當然,事實也打了很多人的臉——在抖音和多位科技大佬的瘋狂加持之下,老羅的直播首秀迎來了開門紅——其帶貨的23款產品銷量近1.8億,前後有4800多萬人進入直播間圍觀,被打臉的這些人包括認為老羅會說相聲的。
雖然在直播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瑕疵——不熟悉流程、唸錯廠商名字、搞錯商品退改政策等狀況,讓這場首秀顯得不那麼順利。
拋開這些悲觀論不談,換個角度來說,老羅雖然創業過程中屢戰屢敗,但其選擇風口的眼光還是不錯的。
01、老羅數次創業皆在風口
老羅、羅老師、羅胖子、羅騙子、羅老賴……多種不同的稱謂,都指向同一個人:羅永浩。
羅永浩的發展史
2000年——英語培訓老師
2000年,出國是熱門,出國英語培訓很火,羅永浩苦學英語,在第三次試講之後,高中肄業生羅永浩成了新東方學校的老師。其“老羅語錄”風靡大江南北,成為中國的“第一代網紅”。
2006年——創立牛博網
韓寒、柴靜等都曾是裡面的常客,那時候正是部落格盛行的時代。
2011年——創立錘子科技
2011年,中國產手機跨進智慧時代, 翌年羅永浩宣佈進入智慧手機行業,創立錘子科技,其估值一度超過10億元。
2017年——入駐陌陌,賣課程
2017年,入駐陌陌的時候,正是直播如日中天之時。
同樣在2017年,老羅在得到APP開了專欄,賣創業課程,那時候也剛好是知識付費的風口吹起來之際
縱觀老羅多次的職業和創業歷程,雖然多以失敗收尾,但其對行業選擇的眼光,還是獨到的。這次宣佈進入直播行業,也已被證明是處於風口上的行業。
02、直播帶貨——這個風口有點大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猶言在耳,已近天命之年的老羅轉頭就不顧漫天蜚語當起了賣貨主播。
背後的因素可能很多,但最根本的就是這個行業很賺錢——據傳,老羅第一場直播收入已過千萬(產品坑位費+產品返點+主播打賞)。
拋開抖音這場“造神”運動和背後的野心,我們發現老羅已對直播行業做了很多的功課,確認直播電商是一個很大的風口。
老羅在直播前提到的調研報告中有一組資料:“2019 年直播電商總 GMV 約超 3000 億元,未來有望衝擊萬億體量,同時 MCN 機構快速發展,目前市場規模超 100 億元,未來有望加速放量成長。”
其實對比之下更明顯,拼多多 2019 年全年 GMV 達 10066 億元,京東 2019 年 GMV 是 20854 億元,2019 年直播帶貨帶來的成交額已經是三分之一個拼多多,六分之一的京東。
未來高速成長之下,直播帶貨會成為一種佔比非常大的網購形式,這可能會超出從沒有看直播買東西的人的認知。
直播已經成為了一種新的帶貨方式,滲透消費者的日常生活。艾媒諮詢報告顯示,約有25%的直播電商使用者每天會觀看直播帶貨,約46%的使用者則每週都會觀看電商直播,超過60%的使用者表示直播帶貨能夠非常大或者比較大地引起消費慾望。而中國電商直播行業的總規模,在2019年達到4338億元,預計2020年市場規模將突破9000億元。
龐大的市場規模、紛紛入局的直播平臺,這些跡象都表明,電商+直播已經成為時代風口。在如今“不做直播就不好意思稱自己為電商”的時代,老羅的出現加上抖音的強勢推送,一切顯得十分地適宜。
但老羅和他的直播帶貨真的那麼容易打入電商直播賣貨的市場嗎?或者換個話題,電商直播等同於目前紅的發紫的網紅直播帶貨模式麼?
03、直播電商:重新定義人貨場三角關係
老羅的調研報告中有一句話十分精闢:“內容化的直播電商是零售界‘人貨場’的一次蒸汽革命。”說白了,電商直播就是對人、貨、場三者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最佳化和重構,提升商業效率。
“人”即電商直播的受眾,任何購買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被說服的過程,傳統電商的圖文,是使用者的被動消費,使用者購買的效率較低,過程較長。直播和短影片則超越圖文種草,以增加想象力的方式快速傳播,在主播人格化和形象化的能力中快速被種草。這塊的關鍵就是“內容能力”,使用者看似在為商品買單,實際上也是在為有趣的內容買單。無論是李佳琦、薇婭還是辛有志、大衣哥,在直播賣貨時足夠有趣,內容質量過關。
“貨”是直播電商商業模式的核心命題,關鍵詞是“價效比”,其實就是便宜。無論是頭部紅人透過自身流量優勢和供應鏈拿到商品資源,還是透過直播去中間商從而得到的價效比,都是降低了貨的成本,同時使用者選擇效率上的成本也會下降,極致的價效比達到轉化使用者的效果。“全網最低價”象徵著江湖地位,網紅直播帶貨,表面上拼的是顏值,實際上拼的是供應鏈。
據介紹,淘寶直播一姐薇婭,公司有3000人,其中300人負責她一個人的供應鏈;另外一個做網紅直播的辛巴,公司有3000人,負責供應鏈的達1000人之多。
“場”其實說白了就是消費場景。在物聯化的今天,門店、電商、移動、電視等等,渠道更加多元化,消費者基本實現了隨時隨地購物的便利性,可以說,只要有螢幕和網路的地方,都可以達成商品的交易。對於網紅而言,場對他們而言就是直播間。
直播電商重構了電商消費的業態,提升了效率,實際上是重構和優化了人貨場三者之間的關係。
那麼,老羅一頭扎入的網紅直播會是直播電商的終極形態麼?
04、商業直播營銷系統嶄露鋒芒
3月31日,盟主直播CEO裴勇做客中國網++創新中國直播,對於疫情期間傳統企業如何走出困局,盟主直播如何賦能進行現場講解,給出了不一樣的“人、貨、場”關係定義。
人:網紅帶貨主要透過給粉絲進行種草來實現流量的沉澱和積累,盟主直播是透過創客系統來實現精準流量的引入,實現全域裂變,解決企業引流難題,培養品牌自有獲客能力,從網路的公域流量中汲取意向粉絲,進而形成品牌“私域流量池”。
簡單理解就是:網紅帶貨是透過內容及人設吸引使用者,這些使用者是他自身的,和“金主爸爸”——品牌主沒啥關係。而盟主直播有一套創客系統,這個系統是透過招募KOC和導購人員,他們透過完成系統頒發的不同任務為品牌方吸引人氣,這個流量會成為品牌方的自有流量。
貨:網紅透過自身流量及供應鏈實現產品的低成本,但網紅本身就有坑位費(頭部主播約為60萬左右)+產品抽成(一般為10%-20%)等,這些費用最終會轉嫁到使用者身上。而盟主直播則是廠家直播帶貨營銷,省去了中間商(網紅本身其實就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中間商),價效比更高。
場:從某種意義來說,直播間的“尺寸”決定了網紅所售賣的產品品類,基本侷限於美妝、零食、服裝、生活用品等快消品(薇婭賣火箭的不算),大宗產品如廚衛、電器、大家電、傢俱等產品因為沒有現實場景很難售賣。
裴勇還提到很重要的一條,一般的網紅直播帶貨,直播結束就意味著整個銷售環節的終結,而對於盟主直播而言,這僅是整個銷售生態的一個上半場。作為主打直播營銷平臺的盟主直播推出了“3O”(Offline-Online-Offline)新零售解決方案,透過精準線下導流、線上引爆和線下二次營銷的手段,以直播為紐帶,為企業打造了完整的營銷閉環。
兩場直播,我們從中看到了不同的解讀。如果說老羅當網紅證實了直播帶貨成為當下的風口的話,那裴勇的直播則向我們展示了直播的一種“進化”形態。
黑天鵝襲來,直播成為了風口,當黑天鵝離去,直播電商究竟走向何處,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