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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高說數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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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象萬千美妙幾年
我認為我以前每日每夜為了讀書而不知道疲倦而感到自豪,我為自己的夢想默默的寫下伏筆感到驕傲,我為了多走走看看默默累積著,我曾幾何時為了內心的良知默默工作著,我為了我領悟到了一些東西感到驚奇,我為了看透我與世界感到心酸,我為了一條狗有時也會默默難捨........
我認為我以前每日每夜為了讀書而不知道疲倦而感到自豪,我為自己的夢想默默的寫下伏筆感到驕傲,我為了多走走看看默默累積著,我曾幾何時為了內心的良知默默工作著,我為了我領悟到了一些東西感到驚奇,我為了看透我與世界感到心酸,我為了一條狗有時也會默默難捨........
我高中讀的是文科,班上的男生人數加起來正好夠一個足球隊的首發陣容,而女生的人數是男生的4倍,如此陰盛陽衰的慘狀,讓我彷彿回到了歷史書上說的母系社會。
我平素性格孤僻,不擅言語,所以熟悉的女生也不多,班級裡大半的女同學三年都沒有和我說過十句話。但是林晚晴,我每天至少都要跟她說幾十句才算過癮。
如果非要說為什麼的話,我想有三個原因。第一個是她很漂亮,任何一個青春期的男生都不會討厭和美女交流的。第二個,是她性格很和善,我任何幼稚的想法她都樂意傾聽,這種親近的感覺,是別人不曾給過我的。第三個嘛,那得謝謝我那可愛的班主任以及我的神隊友大偉,若不是大偉在全班月考集體撲街後第一節的英語課上戳我後背,若不是我回過首問他傻逼幹嘛,我相信我可能就永遠沒有和林晚晴同桌的機會。
當五十多歲的老班雷霆萬鈞的衝我倆發出一聲咆哮的時候,我承認,我慫了,我搭理大偉這個二逼幹嘛?但是當她皺著眉頭怒吼著讓我坐到林晚晴身邊的時候,我頓時覺得這個更年期的老女人生氣的時候分外可愛,可心裡竊喜的我,表面上還是得做出一副和大偉戀戀不捨的樣子。
2.
林晚晴很勤奮,這讓散漫的我也受益匪淺。每天給她帶一份飯糰和豆漿,就能在早上抄到她的作業。老班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英語單詞句子聽寫連續三次60分以下,就要把當天聽寫的內容抄100遍。自從和林晚晴做了同桌,我就免去了這種酷刑的折磨。每當我兩次聽寫掛掉以後,第三次我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瞄她的聽寫本。
她的字跡娟秀工整,我帶上眼鏡極好辨認,再加上老班有個聽寫時四處轉悠的習慣,所以不難得手。我的度數不深,只有在聽寫的時候會帶眼鏡,老班是不知道我近視的,她看著我80來分的成績,還以為我刻苦學習讀壞了眼睛,當著全班的面誇獎了我。
放學以後,大偉滿腹狐疑的問我是怎麼變得這麼牛逼的。我就故作謙虛的說,很慚愧,只是昨天做了一點微小的工作,奮鬥到了十二點。
我渴望在林晚晴的面前表現得優秀一點,所以語文和歷史課上,我會格外踴躍的發言。文史上的一些課外知識是我強項,當語文老師對著全班提問,有沒有同學知道這首詩的創作背景或者這位作者的姓字綽號生平官位時,我總是以搶答的形式不舉手發言。事實上也不用搶答,因為幾乎每一次,大家都是沉默的。
一來二去,難免招人反感,尤其是小女生,會有人認為我在炫耀。林晚晴也好心提醒過我:你下次先等一等,大家都不知道了,你再說吧。我反問她:你是不是也不喜歡我這樣?她說沒有,我是怕她們討厭你。
我笑了笑,告訴她,我不在意那些不相關的人的看法,她們怎麼想對我來說都是雲煙。言下之意就是:只要你不介意就好。
那時候天總是很藍,日子總過得太慢,每一次同她說話,都會讓我開心,尤其是逗她笑的時候。
4.
班級和年級裡有好多人喜歡林晚晴,正因為如此,我的書桌裡總是能收到許多莫名其妙的情書和奶茶麵包小禮品,情書林晚晴從來不看,讓我拿去做草稿本,奶茶和麵包讓我扔了。我說別呀,浪費糧食是可恥的,她說那你吃吧,我乾笑了兩聲,就把這些零食偷偷塞到了大偉的抽屜。
後來上課的時候,我和林晚晴就偷瞄著一臉懵逼的大偉捂著嘴笑。這件事的後果就是,直到畢業,大偉始終堅信班級裡有一位好姑娘在默默單戀著他。
表白的人多了,難免有要我幫忙的,有的是一起打球的球友,抬頭不見低頭見,我也不好拒絕,就委婉的告訴了林晚晴。林晚晴皺著眉頭,讓我以後不要和她說這些事情,我問她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了,她點了點頭,我說是誰,不會我認識吧?她怕別人聽見,就在紙條上寫了一個名字:喬宇。
我承認那一瞬間,我的心情很差。
5.
喬宇是班級裡成績最棒的男生,謙遜,成熟。林晚晴的喜歡是沉默的,她不會孩子氣的去寫矯情的情書,也不會輕易的送禮物表達自己的愛意,她用自己的努力,去追趕喬宇的足跡。他們似乎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而我,未來對我來說,就像英語試卷上的選擇題,永遠不知道怎麼做。看不懂的英文教人頭疼,四選一的機率總是會輸。從初中開始,我就不知道自己想要幹什麼,渾渾噩噩。
和林晚晴同桌的日子,我的理想突然變得簡單:大學以及以後,有她能陪著我,選個普通的專業,做份簡單的工作,過著平淡的生活。但是,這也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林晚晴喜歡喬宇這樣成熟的男生,而我始終那麼幼稚,改不掉的孩子氣。
6.
高考前夕是林晚晴的生日,她準備找個飯店和幾位要好的朋友一聚,我和喬宇都在相邀之列。
我的家離學校很近,就和林晚晴約好傍晚陪她一起先去預訂合適的飯店。那天出門就下起了雨,我帶了一把雨傘,而林晚晴則沒有。
我給她打著傘,在夜色斑斕裡趟著積水,車燈照在我們身上,地面倒映出兩個相依偎的影子,我覺得我們就像情侶一樣。
在飯店訂好了席位之後,我把林晚晴送回了學校,她是寄宿生。
路上有不少幽靜的地方,我突然想乘著四下無人,吻她一下,可我轉念一下,這樣她會討厭我的。我又想和她告白,但是又鼓不起勇氣。
她和我說再見以後,望著她慢慢消失的背影,我有些後悔,又有些悵惘,看著自己淋溼了一半的肩膀,苦笑不已。
7.
高考結束以後,全班聚會。
喬宇在KTV裡一展歌喉,林晚晴坐在沙發上望著他,醉眼朦朧。我得離林晚晴很遠,掩飾的玩著手機,但她的神情,我全清楚。
我也喝了不少,平時沉默的我,那天出人意料的敬了所有人的酒。包括大偉,包括一群男生,包括老班和其他老師,包括林晚晴和喬宇,包括所有沒說上十句話的同學。
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大概有一箱以上的啤酒,但奇怪的是,除了頻繁的上廁所和頭疼以外,格外清醒。
曲終人散已是凌晨兩點,小城的大街上分外安寧,我告訴林晚晴,我送你回學校吧,你喝了不少。她擺擺手,告訴我不用了,有其他女生們一起。
我沒有聽她的,執意送著這一群女生回去。路上女生們嬉笑著衝我說,L,你是不是喜歡晚晴呀?我笑著否認,因為這個問題已經沒有了意義。
當所有人都走的時候,兩點半的午夜,我倚在小城的老橋上,夏風吹著發暈的腦袋,突然感到無限的孤單,彷彿自己失去了所有。
8.
清晨七點,我醒了過來,是被林晚晴叫醒的。
她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幫她搬東西,我起身洗臉,我從來不願拒絕她的請求。
結束了高考的高三教室,就像一場鏖戰之後留下了成山屍體。只不過這“屍體”,都是每個人青春的印證。
密密麻麻的課本,廢棄成堆的筆芯,鮮紅耀眼的試卷,豪氣沖天的誓言,在教室裡都失去了他們的主人,被遺棄在桌椅地上,最終,垃圾站是他們的歸屬。
孤孤零零的幾個人無精打采的收拾著行李,這次高考,大家都不如意。
我和他們打過招呼之後,找到了林晚晴。
她笑得還是那麼好看,她對我說,“這次便宜你了,帶你去參觀女生宿舍。”
我笑著說,好啊。
她的東西很多,打包在兩大行李箱後,我幫她提到了學校門外。
然後她去打車,我看著小車開過來,心裡傳來了一個無奈的聲音:原來,都結束了。
9.
林晚晴的離開就像我和她每一次放學說的再見,只不過這次再見,再也沒見過。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每天早晨,我都習慣性的早起,然後洗完臉才想起,原來,高三已經過去了,林晚晴也已經走了。
起初,我和林晚晴還會在qq上聯絡,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聯絡越來越少。
因為我聽聞她和喬宇去了同一個城市,所以我刻意的斷絕了和她的聯絡。
我不知道他們後來的故事怎樣,我也不知道林晚晴會如何的回憶我。
其實我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和她表白的話,故事會怎樣?
如果我和她再相見,是不是還能一如從前般隨意?
我不知道答案,唯一知道的是,那些青蔥歲月裡的故事已經不再,只能化作我這篇文章裡面的幾個化名,聊以回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