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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雜文詩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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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豆子人民藝術家
很顯然是“郭巨埋兒”啊,連古人都理解無能的東西。
故事說的是郭巨為了自己的母親能吃飽飯,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搞死。郭家原本家境小康,郭巨的爹死後,郭巨把財產分成了兩份,分給了自己的兩個弟弟,自己啥都不要,然後自己供養母親。這是第一個我無法理解的地方。你既然要供養母親,你給母親留點生活費怎麼了?他兩個弟弟也心滿意足地領了錢就走了?
不理解。
然後,緊接著,郭巨當時不是一分錢沒有嗎,所以他養不起自己的母親,日子過得很艱苦。他的妻子又生了孩子,郭巨的母親,也就是孩子的奶奶,很疼這個孫子,有點東西都留給孫子吃。這是人之常情,是奶奶對孫兒偉大的愛,很讓人心疼。讓奶奶(郭巨母親)多吃點東西是對的,我很支援這種行為。
但是,郭巨怎麼做的呢?
郭巨感到很不安,於是他對自己的妻子說:“孩子還可以再生,娘死了就沒有了。”所以居然預備把孩子埋坑裡,心想孩子死了就少一個人的口糧,這樣就可以讓母親吃飽飯了。問題是這和保大保小不是一個性質啊,孩子已經生出來了,奶奶也很疼孫子,你這時候把孩子埋坑裡,算是個什麼鬼?
這故事匪夷所思,邏輯也完全不通。所以古人也很不理解郭巨這種行為,認為郭巨這叫“賊恩”。所謂賊恩,就是惡毒的道德。這種道德不僅受惠者無法接受,被戕害的人也完全無法接受。甚至郭巨的妻子,也是因為“不敢違”。
古人中還有納悶兒的,因為“二十四孝”中不乏蠢到家的行為。“菽水承歡、繼志述事之為,非謂有子而得孝之稱。且世之人孰不有子,而不得一孝之名?郭巨埋兒,反居於孝之列?”說的是很多真正的孝子,繼承父母的遺志,努力工作努力學習,從而有個好工作奉養父母。郭巨把錢給別人,還把兒子埋了,這種人反而居於“二十四孝”之中,實在是令人不解。
對於“郭巨埋兒”,從這故事被稱作“孝道”以後,就有質疑。
古代學者認為,郭巨其實根本就沒有埋孩子的想法,是縣裡的人以訛傳訛。郭巨把家裡的糧食給母親吃,母親不吃,非讓孩子先吃。孩子三歲,很小,就真吃了。每回都這樣,郭巨就急了。他發狠對對母親說:“難道非逼著我把他埋了您才吃飯麼!?”這樣一看,故事反倒合乎情理了。只是,“郭巨埋兒”似乎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隱情。
那就是,故事發生的歲月,是大饑荒時代。即便努力工作,也不會有什麼吃的,僅有的吃的被母親給了孫子。
然而歷來被搬上臺面宣傳的“二十四孝”,確實就是一開始說的那個版本。後來郭巨挖坑的時候,挖出來了一罈金子,上書“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於是郭巨的孩子和母親就都有吃的了。即便故事的最後郭巨的孩子沒死,卻也完全不近人情。這意味著大饑荒的背景是不存在的,有錢是可以買糧食吃的。
不過,魯迅當年家境不太好的時候,“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這麼說,貧寒時擔憂柴米是正常的。如郭巨這種“十分孝順”的人,就要殺了孩子養母親。但我預料倘使郭巨沒挖出那壇金子,把孩子埋了,他的母親也會絕食或憂鬱而死。
為什麼?因為在孝悌外,還有一種東西叫慈愛。所以從古至今,沒見哪個人能把埋孩子這種事說得那麼冠冕堂皇。
另外整個故事的邏輯十分不對勁。
所謂孝順,有一條是順乎父母的想法,讓父母高興。郭巨這麼幹,他媽肯定既不順心也不高興。你還有倆弟弟,分了錢就跑了麼?你夫妻倆活著供養你媽,證明你仨都餓不死,不妨讓你弟弟也做工一起供養,不要獨霸“孝子”美名。
好吧,總之,這故事沒哪一句是符合邏輯的,就這還能忝列“孝道”之中,怪不得古人也跟著罵郭巨的恩是賊恩。
還有“臥冰求鯉”:
冰下有魚你砸啊,像這樣:
你脫了衣裳化冰是什麼鬼?所以“二十四孝”裡有好幾個,給人的感覺都是智商不線上,怨不得得到從古到今那麼多人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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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心的魚37
郭巨是個腦殘,他母親如此喜歡這個孩子,他把自己的親兒子埋了,不知道他母親會傷心嗎?而且兒子殺孫子,從感情上怎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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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晚安我的童年
孝道是一種呼聲和傳承,就像故事一樣是說給別人的,那麼不管闡述人還是編書人自己做到多少孝道呢,只有自己內心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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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秋水盈盈
我也最討厭那個〈埋兒奉母〉的郭巨,也不喜歡〈臥冰求鯉〉的人,覺得他們主要是懶惰吧,不去掙錢養家,卻做些極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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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虎1412423685
權利在不受監督時會無限膨脹。這一點在華人身上會體現的淋漓盡致。先不說這個故事的真實度,可信度有多少。就說說作者想要表達什麼。如果說母乳可以救活一位老人,我相信救老人的辦法會有千百種。華人對付八國聯軍不行,對付自己的人那可真是有一套。封建思想其實就是他媽的邪教。他就和你孝不孝順父母沒有一點點關係。他就是想表達一種東西:管理人員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不要反抗,不要反抗,不要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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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揮弓探賾
說段三國時期一個有關乎女權的故事 劉安,這個名字在三國曆史中幾乎找不到蹤跡。劉備在呂布奪取他的徐州之後倉皇逃跑,前去投奔曹操,一路上飢腸轆轆的一行人吃了很多苦頭,突然看到了坐落在大山中的一小屋子,便去想緩解飢餓。小屋中一家三口,主人劉安是個獵戶,還有他的母親及妻子,劉安見到來客,聽劉備一番介紹,嚇了一跳,這不是我的同宗嗎?於是趕緊出門打獵尋找食物,劉安歸來後給劉備們端上來一大碗肉食。次日凌晨劉備拜辭,前去後院取馬,忽然見到劉安的妻子在廚房被殺害,手臂上的肉被割得乾乾淨淨,這才明白,感動不已,想要帶劉安一同上路,劉安以老母健在,不可遠行,拒絕了邀請。劉安殺妻就為了兄弟的一頓飯,這究竟是哪盡人情?這種歧視女性行為,很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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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藍本動漫
關於這個問題最好是文言文要白話化,比如埋子孝母不能就字理解而落入民間思維邏輯中去。因為二十四孝絕對不是指民間傳說中的“孝”,此種原因原出於帝王血緣關係統治的傑作,即那些帝權偉業需要人物來繼承和延續,所謂“孝”字的結構就可看出: 子嗣披掛土德為了孝業也。土德在哪裡?中土地理位置而已。
所以說此孝非彼孝就是這個道理了,不然的話埋子孝母就不可理喻吧!其實使用白話直譯便可理解為: 埋葛子嗣孝天母系矣,即是一種走上道途的原始禮儀~葛天氏式的人物。因而“埋葛”就是上古帝王之意思(My God!)。
至於二十四孝的第一孝: 孝感動天,若使用白話直譯法就能理解為: 孝業感概動作天干矣;這是有真實存在於時間和地點的歷史事實,查檢視下便知了吧: 湖北孝感就是古制實行禮制儀式的場所,發生的時間乃周朝時期,此是一種仕途人生歷練的始發點,往往考驗那些後繼血緣要其發出誓言:真的孝順偉大的事業,而咆哮發自內附的聲音來表示明白血緣利益關係之“孝”也。
欲要真切瞭解關於二十四孝的其它故事,多留意白話直譯法的新動向,從此最也不被文言文所困惑在“民間意識思維方式”上,永遠得不到更加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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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果果愛分享
百善孝為先,任何時代,孝順都應該是被提倡的。二十四孝的故事,有多少真實性無從考證,一些別有用心的倡導者為了某些需求而編撰出的,亦或是一件小事生髮出的誇張行徑傳聞,不符合人性需求的要求會被淘汰。這些行為不可模仿,但行為背後說傳達的理念,對父母的孝順,養育恩情的回報不可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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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仁者上善若水
人類之所以能夠延續,就是因為做父母的能夠愛惜自己的孩子,培養自己的後代。所謂的二十四孝,其實就是反人類的糟粕。
回覆列表
魯迅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二十四孝圖》,專門談到“孝”這一問題。首先,魯迅的評論中,傳達出《二十四孝》在當時極其普及的資訊。如魯迅得到的《二十四孝圖》,就是“一位長輩的贈品”。這說明當時在給兒童的禮物中,常見的一種便是《二十四孝圖》。今天我們早已經不再為孩子送上這樣的禮品了。再如魯迅所說:“那裡面的故事,似乎是誰都知道的;便是不識字的人,例如阿長,也只要一看圖畫便能夠滔滔地講出這一段的事蹟。”這說明了當時十分普及的情況,不管是識字的還是不識字的,不管是社會上層還是社會下層,或一般人,比如魯迅的保姆阿長,即長媽媽,都知道其中的內容。如果今天,不要說一般人說不出《二十四孝》的內容,即使文科大學生也不一定一看圖就能“滔滔地講出這一段的事蹟”來。
其次,魯迅將《二十四孝》的內容分為幾類: 一類是可以仿效的。如《子路負米》、《黃香扇枕》、《陸績懷橘》等。魯迅說:“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負米’、‘黃香扇枕’之類。‘陸績懷橘’也並不難,只要有闊人請我吃飯。‘魯迅先生作賓客而懷橘乎?’我便跪答雲,‘吾母性之所愛,欲歸以遺母。’闊人大佩服,於是孝子就做穩了,也非常省事。”一類是可懷疑的。如《哭竹生筍》、《臥冰求鯉》。魯迅說:“‘哭竹生筍’就可疑,怕我的精誠未必會這樣感動天地。但是哭不出筍來,還不過拋臉而已,一到‘臥冰求鯉’,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家鄉的天氣是溫和的,嚴冬中,水面也只結一層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樣小,躺上去,也一定譁喇一聲,冰破落水,鯉魚還不及游過來。自然,必須不顧性命,這才孝感神明,會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蹟,但那時我還小,實在不明白這些。”一類是反感的。比如《老萊娛親》、《郭巨埋兒》。魯迅說,這是“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 魯迅還專門對此兩則加以評論。他說:“我至今還記得,一個躺在父母跟前的老頭子,一個抱在母親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樣地使我發生不同的感想呵!他們一手都拿著‘搖咕咚’。這玩意兒確是可愛的,北京稱為小鼓,蓋即鼗也。朱熹曰,‘鼗,小鼓,兩旁有耳;持其柄而搖之,則旁耳還自擊’,咕咚咕咚地響起來。然而這東西是不該拿在老萊子手裡的,他應該扶一枝柺杖。現在這模樣,簡直是裝佯,侮辱了孩子。我沒有再看第二回,一到這一頁,便急速地翻過去了。”——這是一個孩子的心理活動,說得很有道理。
魯迅又評論道:“那時的《二十四孝圖》,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畫的本子,敘老萊子事雲:‘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仆地,作嬰兒啼,以娛親意。’大約舊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詐跌’。無論忤逆,無論孝順,小孩子多不願意‘詐’作,聽故事也不喜歡是謠言,這是凡有稍稍留心兒童心理的都知道的。”——兒童需要真誠,《二十四孝》中的一些表述,有些地方太誇張,不近人情,因此引起人們的反感,尤其是兒童。此中也看到《二十四孝》在日本流傳之一斑。
魯迅於《老萊娛親》此則,不僅特別有意見,還專門進行了考據比勘,說:“然而在較古的書上一查,卻還不至於如此虛偽。師覺授《孝子傳》雲,‘老萊子……常著斑斕之衣,為親取飲,上堂腳跌,恐傷父母之心,僵仆為嬰兒啼。’(《太平御覽》四百十三引)較之今說,似稍近於人情。不知怎地,後之君子卻一定要改得他‘詐’起來,心裡才能舒服。鄧伯道棄子救侄,想來也不過‘棄’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須說他將兒子捆在樹上,使他追不上來才肯歇手。正如將‘肉麻當作有趣’一般,以不情為倫紀,誣衊了古人,教壞了後人。老萊子即是一例,道學先生以為他白璧無瑕時,他卻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我們在後文會對照文句,可參考。魯迅說得極是,有“詐”字與沒有“詐”字是不一樣的,他自己進行了獨立的研究與思考。
魯迅還十分反感《郭巨埋兒》,並加以評判。他說:“至於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雲:‘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雲: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魯迅還談到自己讀了以後的那番感觸:“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魯迅還將自己的心境往深裡敘說:“彼時我委實有點害怕:掘好深坑,不見黃金,連‘搖咕咚’一同埋下去,蓋上土,踏得實實的,又有什麼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雖然未必實現,但我從此總怕聽到我的父母愁窮,怕看見我的白髮的祖母,總覺得她是和我不兩立,至少,也是一個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礙的人。後來這印象日見其淡了,但總有一些留遺,一直到她去世——這大概是送給《二十四孝圖》的儒者所萬料不到的罷。” 魯迅還說:“但我還依稀記得,我幼小時候實未嘗蓄意忤逆,對於父母,倒是極願意孝順的。不過年幼無知,只用了私見來解釋‘孝順’的做法,以為無非是‘聽話’,‘從命’,以及長大之後,給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飯罷了。自從得了這一本孝子的教科書以後,才知道並不然,而且還要難到幾十幾百倍。”這些都是很深刻的見解。 魯迅之評論讓我們學到的智慧是,讀《孝經》、《二十四孝》等,都應當具有“四不”之睿識:一是,不能“愚孝”,愚昧做孝子,不是真孝子。二是,不能“愚讀”,不能愚昧地讀《二十四孝》,還有如《孝經》等。三是,不能“愚信”,就是不加獨立思考地相信所說的一切,甚至那些“孝感”的東西。四是,不要“愚傳”,愚昧地不加辨析地、不順人情地、不合時宜地宣傳與傳揚。 其實,讀任何書都不能“愚讀”,孟子早就說過:“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孟子·盡心下》)雖然此書指的是《尚書》,然而推而廣之,於一切書,不都應該如此?人人當用自己的智慧去讀,一個時代的人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讀另外一個時代人的書,更應該如此;要在有用的書中讀去那些無用的東西,而在表面上已經沒用的書中讀出今人有用的東西。當然,人生立世處事都不要“愚”,有聯語曰:“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此聯可味之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