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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LJY

    (離婚)(前任)提示了不論時間、日期幾何,都已經是過去式了。既成事實(離異)的關係,即便涉及到對於子女的撫養責任,從情理以及道義間都應該要區分清楚(什麼是有關聯的與什麼是無關聯的),若是再婚成家者更應該要有主次、內外有別的區分對待。人性,在某些層面上也分有德與無德或有志與無志(志氣);例如(乞丐)(乞討也是一種行業)有的(乞丐)就是好吃懶做的、就想要不勞而獲的討吃;有的乞丐或許遭災或意外而淪落;職業乞丐每天按部就班的乞討,若到了某戶人家得以佈施之後,每天或隔天就會再去(戶主家)乞討如此往返。有志氣的人即便短暫淪落街頭,也會盡快的找機會用勞動換取報酬。提問者試想一下,前任不論任何藉口討要理由,給與不給在於你自己,(她討要)是她本性,給不給要看你自己的心意或心情,你不給前任又能把你怎樣呢?“人善被人欺”意指的不是讓人不要善良,而是善良應該對應(什麼樣的人)。不論前任出於各種什麼樣的理由原因只有一個:(騷擾)你的生活,若是你又再婚成家,或許是針對你的再婚家庭。人的感情最忌諱的就是“糾纏不清”的剪不斷理還亂,而有些人就是自己過不好了,別人也別想過好的心態,來損害自己以及別人的生活。

  • 2 # 左岸花語情感故事

    我和前妻離婚八年了,財產分割得很清楚,她一直以各種藉口問我要錢怎麼辦?

    不知道題主當時的財產分割是兩個人商量的分的,還是有法院或者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分的!

    如果是前者,那可能有點麻煩,因為兩個人商量的沒有什麼法律效應,對方就是厚著臉皮問你要,你給還是不給!

    如果是後者 ,你就可以不用理會了,因為當時已經分的明明白白的,不是她想要就能要的!

    還有就是你的經濟情況,如果說你現在日子過的還不錯,前妻日子過的挺艱難的,那你就看在往日的情分上,適當的資助一下!

    如果說你的日子也不好過,那你就實話實說,沒有能力就不要逞強。

    還有我根據題主的描述,是不是一開始你前妻跟你要錢的時候,你都給的,所以現在經常要。

    有的時候,就不能有第一次,因為很多事都是第一次和很多次,沒有其他的選擇!

    所以給題主的建議就是:量力而行,適可而止!

  • 3 # 正斤

    離婚八年還經常以各種藉口討要(錢財)。原因不如下幾種:1,你倆都未再婚,她還情感寄託,想破鏡重圓。2,你相對富裕,她心有不甘,故意騷擾。3,她無自尊無底線。4,孩子跟著她,生活不易,雖離得明明白白分的清清楚楚,但你作為父親對孩子沒有盡到父親的義務和責任。只要搞明白原因處理應該不難。

  • 4 # 向南流浪

    你和前妻離婚八年了,財產分割得很清楚了,肯定都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按手印,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奇怪的是離婚後,前妻卻以各種藉口問你要錢?而且離婚後八年一直這樣,她哪裡來的勇氣和底氣這樣理直氣壯?難道你有什麼把柄抓在她的手裡嗎?我們來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你生性膽小懦弱

    在原來的婚姻生活中,她一直都是站在主宰的地位,你就是一個軟弱無能好欺負的小綿羊,你只是賺錢的機器,離婚肯定是她提出來的,你是被動接受。

    第二:離婚後你沒有再婚

    你是不是經常偷偷的跑去她家約會了呢?這八年裡你又不找女朋友,又不再婚?我們都很想知道你是怎麼熬過來的日子?

    第三:有什麼把柄抓在她手裡

    這個就不好分析了

    接下來就是我們給你出的解決方案。

    第一:考慮一下復婚

    地還是你家那塊地,房還是你家那套房

    第二:找女朋友、再婚

    既然選擇再婚了,就把前面的了斷乾淨了,再問你要錢,直接說新的老婆管錢!

    第三:逃

    如果你是北方人,跑來南方發展也不錯的,山清水秀,氣候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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