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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伏龍蘇

    宗祠習慣上稱祠堂,是漢族人祭祀祖先、先賢和神主的場所,被視為宗族的象徵。宗廟制度產生於周代,《禮記·王制》中已記載了帝王貴族的宗廟制度。上古時代,士大夫不敢建宗廟,宗廟為天子專有。後來宋代朱熹提倡建立家族祠堂: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初立祠堂時,還要從現田中每龕取二十分之一作為祭田。祠堂除了用來供奉和祭祀祖先,還具有多種用處。祠堂也是族長行使族權的地方,凡族人違反族規,在這裡被教育和受到處理,直至驅逐出宗祠,所以它也可以說是封建道德的法庭;祠堂也可以作為家族的社交場所;有的宗祠附設學校,族人子弟就在這裡上學。正因為這樣,祠堂建築一般都比民宅規模大、質量好,越有權勢和財勢的家族,他們的祠堂往往越講究,高大的廳堂、精緻的雕飾、上等的用材,成為這個家族光宗耀祖的一種象徵了。祠堂多數都有堂號,堂號由族人或外姓書法高手所書,製成金字匾高掛於正廳,旁邊另掛有姓氏淵源、族人榮耀、婦女貞潔等匾額,講究的還配有聯對。

    一般來說,祠堂一姓一祠,由於舊時族規甚嚴,別說是外姓,就是族內婦女或未成年兒童,平時也不許擅自入內,否則要受重罰。除了"崇宗祀祖"之用外,各房子孫平時有辦理婚、喪、壽、喜等事時,便利用這些寬廣的祠堂以作為活動之用。另外,族親們有時為了商議族內的重要事務,也利用祠堂作為會聚場所。祠堂作為漢族民間宏偉的建築,並不是專為某一姓某一房祭拜先祖所用,它還有其他作用。如城鄉祠堂會被當地村民和城市居民用來開會、看戲、放電影、辦文化活動中心,給祠堂注入了新時期的豐富文化內涵和活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它既蘊涵淳樸的傳統內容,也沉澱著深厚的人文根基,還能從這裡尋找到人類前進的足跡。宗祠祭典代表著漢族祖先信仰的優秀文化形式,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和歷史價值。

    但是,關於嫁出去女兒建祠堂,因為每個地方的的習俗不一樣,所以不能一概而論。通常習俗是,出嫁的女兒從祠堂族譜中名字去掉,一般不能參加祭拜,普通民宅修建時也不能有婦女參加上樑,修祠堂一般不允許嫁出去女兒參加的,但女人在沒有出嫁以前是可以有自己的錢來修祠堂的,出嫁以後,就不能了。因為祠堂是不能用外姓的錢財的,女兒出嫁就跟隨夫姓了,也就是外姓人了。所以就不能用出嫁女兒的錢了,女人在沒有出嫁以前是可以有自己的錢來修祠堂的,出嫁以後就不能了。因為祠堂是不能用外姓的錢財的,女兒出嫁就跟隨夫姓了,也就是外姓人了.所以就不能用出嫁女兒的錢了,但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回家拜祖先,只是出於民間傳統和習俗,不能祭祖和建祠堂。

  • 2 # 易知命數6595904069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從過去譜牒中可以看到,無任己出嫁與未出嫁的姑娘都沒有明確的記載生平;而是附在母親名下(xxx配x氏、x裡xx女。生於x年x月x日x時。生子三:榮、華、富。生女二;長女xx適x裡xx。次女xx適x裡xx…)。修族譜時,一般出嫁的姑娘未收人頭費。我看了多姓族譜,依據現實情況,出嫁的姑娘照樣未收人頭費;末出嫁的姑娘收取了人頭費,而與兄弟樣在譜牒中記載下來。(如xx長女、xx生於x年x月x日x時。)體現男女平等。對於家族活動(修譜、祭祖、修祠堂....…)應該本著自願的原則。

  • 3 # 楚邾

    祠堂是一個宗族的象徵之一,其具體的作用和意義在此不作多論。在傳統認知中,修建祠堂必然是集合全宗族之力,如祠堂林立的徽州(清代嘉慶年間,僅績溪縣就有祠堂153座),修建祠堂是宗族大事,往往要耗費很長時間和大量金錢,休寧縣竹林汪氏宗族祠堂,從乾隆二十六年開始修建,歷時六年才完成,共耗費三萬八千兩白銀。而鉅額耗費,主要是依賴族中仕宦和富商,在徽州,徽商扮演著重要角色。

    但一般而言,祠堂的修建都不會假借外力,原因無他,祠堂作為宗族祭祀的場所,對外代表著一個宗族臉面,如果宗族勢力弱小,祠堂的規模也很小,如果宗族勢力較大,則祠堂的規模也大,嫁出去的女兒在宗法角度上講,自動成為夫族之人,也屬於外力,並沒有義務捐資修建祠堂,但個人主動捐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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