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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年達

    8月3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聯合10部委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民展的指導意見》,意見對共享腳踏車是肯定的鼓勵的,但目前還需要提高及規範。意見對共享電動車持慎重的意見,不反對也不鼓勵。

    共享腳踏車不是新鮮的事物,早在1965年荷蘭政府就主導推出了免費腳踏車,APP共享單車也是源於匈牙利,車輛內建GPS,電子鎖,手機安裝APP,收取少量的使用費,隨用隨還。所以共享的意義是提倡環保經濟,提供最後一公里的便利。中國的共享單車也是在2016年左右單車企業大融資的情況下迅猛發展的,全國據統計達到投放45萬輛。共享單車發展了這麼多年還問題種種,還是需要出臺意見規範,源於提供最後一公里的便利這個理念是對的。

    既然理念是對的,而且共享腳踏車走了這麼多年也還需要規範,為什麼大家對共享電動車卻並不看好?因為源於目前電動車問題太多了,電動車騎行亂象太多了,主要事故電動車太多了,主要還是怕推出後不可控。作為使用者,我來到一個城市,累啊,當然希望有一個方便的騎行工具到我的目的地。既然有市場需要,那麼一定有市場前景。腳踏車王國已經升級為電動車王國、汽車王國。共享腳踏車經過了漫長的時間洗禮被大家接受使用,成為習慣,這是源於需求決定的。電動車一定有他的需求在那裡,因為問題在那裡就否定他的市場前景那是片面的。

    我看好共享電動車的前景,但決不是現在這種普通的大眾電動車。輕便、鋰電、快充、限速、安全、政策都解決好的情況下一定可以與共享單車平分天下。

  • 2 # AI財經社

    是的,9月21日,包括交通運輸部在內的10部已經引發了有關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不鼓勵共享電動腳踏車的發展”。繼北京和上海後,杭州等多地有關部門也陸續叫停了共享電動腳踏車。從政策上看,共享電動腳踏車不死也將剝幾層皮的。

    雖然與共享腳踏車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的遭遇卻截然不同。

    社長了解到,因為當前市場上投放的共享電動腳踏車普遍超標、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火災隱患突出、車輛執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汙染問題嚴重等,日前交通部新聞發言人已表示,建議各地審慎對待,從嚴掌握。

    從今年8月起,多部委已經聯合下發了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多個城市還曾陸續下發“審判書”。北京市在9月15日出臺的《北京市鼓勵規範共享腳踏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中已經明確指出不發展共享電動腳踏車。

    然而,監管態度是明確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共享電動腳踏車卻仍在偷偷執行。有報道提到,多位共享電動車行業內人士給出了兩個關鍵資訊:“按兵不動”和“戰略轉移”。所謂“按兵不動”是指觀望;“戰略轉移”,一是運營市場轉移,二是運營業務轉移。

    為何企業遲遲不肯退出市場?社長分析,還不是這個行業有市場需求,有錢可賺。如果解決了一線城市早晚高峰交通擁堵問題,然後替代其他環保類的價格合理的交通工具,這種車企的競爭力自然會被削弱。然而,早晚高峰交通擁堵問題卻是個世界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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