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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悟法析律

    順路帶人在法律上叫好意幫助,又可以叫好意搭乘,總之出發點是對別人無償幫助,沒有收取好處費,不構成運輸合同關係。所以並不能用運輸合同關係來調整這類行為,但是在帶別人坐順風車的時候造成了損傷,是否要承擔責任就要看具體情節來定了。

    01假若同乘人有明顯過錯,經提醒不下車或者與受傷有直接關係,那麼應由此自行承擔主要責任

    坐電動車我們都知道,如果坐姿不正,或者在車上有其他危險動作是會導致交通事故的,而作為同乘人的乘客如果是自身的問題導致事故,對事故自然負有主要責任,那麼應當減輕駕駛者的責任。

    比如,在同乘到一定時候曾經要求其下車,但是其拒不下車還繼續乘做的,那麼可以理解為同乘人本身就具有干擾行駛的故意,這種情況下出了交通事故理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是,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承擔責任。這就是好意搭乘賠償的主要法律依據,因為即使沒有收取費用,但是駕駛者應當對好意同乘者承擔謹慎保護的義務,這是因為交通駕駛行為所要求的。

    02通常情況下出了交通事故,駕駛者都有責任,所以好意搭乘賠償是不可避免的

    既然好意搭乘的賠償有時不可避免,那麼就要求駕駛者一定要謹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嚴格謹慎注意安全保障,這樣的情況下自然會減少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

    如果在駕駛過程中,如果騎車者一方有明顯過錯(如駕駛技術問題),則由其承擔主要責任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電動車之類不有交通強制保險的同乘更應該要注意安全,因為駕駛者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需要自己來賠償,沒有保險為其兜底。

    當然,好意帶人本是出於好意,所以在實踐中往往會根據過錯情況合理分擔雙方各自的責任,並不像其他交通事故一樣完全的傾向於受害者一方。

    結語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騎電動車也有出交通事故的危險,所以在騎行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同時注意同乘者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作為好意人的駕駛者是有義務去謹慎的評判,是否要帶人同行的。

    這樣的過程,必然可以防備和減少自己搭乘過程中的活動風險,所以一定要謹慎而為之,小心對待每一個善意舉動的背後。

  • 2 # AHTV法治時空

    律師解答:您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順路帶鄰居去超市的行為實際上屬於一個幫工行為,您是幫工人,鄰居則是被幫工人。

    但是鑑於您屬於一種無償行為,被幫工人在過程中獲得了利益,因此法院在具體判定賠償責任時會根據你的過錯大小,進行相應的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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