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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小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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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銀時代270
看什麼角度來看信託,信託也有風險也有坑,相對來說信託專案經由專業人員尋找挑選,經過詳細盡調報告和經驗大神論證,有風控措施和償還邏輯,專案相對靠譜。相對那些依靠規模和高額利潤覆蓋風險的產品靠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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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形物語ll
2019年巨集觀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儘管經濟增速有所企穩,但是依然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很多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安全性產生了嚴重懷疑——信託是否可靠?
當然!信託是靠譜的!
但值得強調的是,這裡的靠譜不能和信託沒出現過風險和“保本保息”等劃為等號。任何理財產品都不能宣傳保本保息或者完全沒有風險。
信託之所以安全,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信託公司是正規持牌金融機構,而且中國目前正常經營的信託公司只有68家(另有三家處於停牌狀態),目前來看也不會再有新的增加。與國內上千家的銀行、數百家券商和期貨公司相比,信託牌照可以說是中國所有金融牌照中最為稀缺和最為值錢的牌照。
下文將從法律、監管、流程和現實這四個方面進行剖析,說明信託為什麼是靠譜的。
法律層面
所謂信託,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法律行為,不同法系的國家之間有著不同的定義,因此信託的定義至今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
2001年出臺的《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涉及信託的法律法規主要所謂的“一法三規”,指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正是信託的“一法三規”,規定了信託公司的經營範圍、行為規範;同時對信託公司的設立、信託業務的開展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因此信託公司在實際經營中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遊離於監管之外的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
所以,從法律意義層面上,信託是靠譜的。
監管層面
現在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分別是銀行、保險、券商和信託。這四大金融業態,共同構成了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在中國也不例外,根據資料統計顯示,信託業資產管理規模僅次於銀行,高於券商和保險。也就是說,信託是名副其實的正規軍。
信託是受銀保監會下的信託部所監管同時也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因為信託屬於金融這個大系統。
按照規定,信託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除了向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以外,還要向央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頻率至少是每半年一次。
所以,信託是在嚴格監管下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的機構。
流程層面
和銀行理財不同,信託是真正意義上的理財產品的生產商,而不是一個搬運工。兩者的流程是有區別的,銀行理財是將客戶的錢聚集起來進行各類產品的投資,比如國債、大額存單、國債逆回購、信託等等,利潤來源是利息差;
而信託公司則是直接開發產品,將投資者的錢募集過來借給給融資人,信託公司賺取的是管理費。兩者的模式,有根本的區別。
准入門檻
現實中,信託公司並不是什麼業務都開展的;也就是說信託業務的准入有一定的門檻,也就是政策指引。每家公司的指引對各類業務的開展,都有自己的標準。以政信類專案為例,會對交易對手(融資方)的區域、財政收入、主體評級有一個基本的要求。
准入門檻,是保證信託產品安全的第一道關卡。對於不滿足要求的,一概不介入。通過硬性條件的初篩,確保的就是專案可靠,風險可控。
風險控制
產品立項完成之後,就到了盡職調查的階段。所謂盡職調查,就是信託公司的業務經理作為受託人,就信託的融資各項事項展開的現場調查,包括企業的基本資料、執照、法人、經審計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等等,還有一些信託公司自己要求的材料。
通過資訊收集和分析,形成對交易對手的一個全方面的透視。比如資產品質、經營狀況、現金流、還款能力等等;盡調遵循嚴格的流程,也就第二道防火牆。
調查完之後,還有公司內部的貸審會。由風險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士進行評估,才能最終決定專案通不通過。這樣之後,還要給監管部門的報備,然後決定是否通過。
下一個階段,就是信託賬戶的開立和合同管理。按照《信託法》的相關規定,信託財產以第三方的形式獨立運營和信託公司自由財產進行嚴格的區分。因此,現實中會有兩個賬戶,一個是內部賬戶,一個是外部賬戶。在得到監管部門批覆,還要進行合同錄入;確保後面產品的推介和發行募資。
每一個信託產品都是嚴格遵循業務流程這也確保了信託產品的風險,總體可控。
現實層面
2018年,有這樣一個群體買了很多信託值得關注,這個群體就是中國的上市公司。
近年來,出於對公司閒置資金的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委託理財規模不斷攀升。而作為理財產品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信託產品在上市公司客戶中逐漸開啟銷路。
從wind的資料分析顯示,2018年以來兩市共有89家上市公司進行了404次信託理財,購買信託產品合計規模超過300億元。而去年同期,選擇信託產品進行理財的公司僅有52家,購買產品規模僅在200億元左右。
上市公司購買信託,而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這就是對信託靠譜的最好說明和背書,這也就是現實意義上的信託靠譜。
看到這裡,也許很多人對信託產品安全性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但是,2018年信託暴雷事件的陰影,仍然在很多投資者的心中揮之不去。其實,這只是主觀的心理感受。
從統計資料中顯示,2018年總共發行了15090單信託,違約的信託只有77單,平均違約率只有千分之五,1000個最多隻會有5個信託出現暴雷。
除此之外,在我們購買的眾多銀行理財產品中,其實很多的資金投向都是信託理財。銀行都信得過的信託,難道你還不相信麼?
招商銀行披露的2018年三季報中,顯示代理信託計劃收入達45.55億元。
其實,銀行理財產品的去向,部分去購買了信託產品等。若資金夠得上信託的門檻,為何承擔相同的風險卻又讓銀行再賺部分走呢?直接去買信託就好了!關注資金的去向,非常有用,可能會讓您的投資效果翻倍!
導致越來越多的人購買信託原因?
1、財產權利與利益相分離
信託有效設立後,信託財產從委託人的其他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項獨立運作的財產,僅服務於信託目的。對委託人來說,他喪失了對該信託財產的實際控制權。對受託人來說,他取得了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對受益人來說,他取得了信託收益的請求權,即信託受益權。
(1)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若受託機構(信託公司)解散、被撤銷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
(2)委託人的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互獨立。這是一種特殊的破產隔離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享有其對該信託財產的權利。
(3)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互獨立。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因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其他項信託財產。
3、投資範圍廣泛,運用方式靈活
信託投資範圍廣泛,是目前唯一準許同時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領域投資的金融機構。信託投資方式多樣,既可以以貸款、投資、出租、出售及同業拆放等多種方式進行組合投資,同時還可以視市場行情的變化,在委託人(受益人) 授權、同意等情況下,及時在三大市場之間靈活調整,使其在規避單個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同時,實現投資人收益的最大化。
4、託管形式多樣
信託財產可以以資金、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資金債權等多種形式進委託。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委託人可以為各種目的而創立信託;信託應用領域非常寬泛,信託產品品種繁多。因此,信託也被稱為“金融百貨”。
5、交易結構的靈活性
信託產品可以利用優先受益人和劣後受益人的結構設計,合理捆綁、分擔受益人和投資顧問的投資風險。
6、投資專案風險可控
信託公司採用多種手段對投資專案進行風險管理: 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結構化設計、信託直接持股(控股) 等。
7、適度的保密性
由於信託是以受託人的名義對外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有效地解決了委託人為了商業保密和其它因素不願公開信託財產委託人、受益人身份的難題。
8、合理避稅
目前國家稅務機構還未規定信託公司代扣代繳受益人信託收益的義務,因此對受益人獲取的信託受益還無需進行代扣代繳。在金融機構當中,信託理財機構相對數量較少,這也是一般福斯接觸較少的原因。截至去年底,全國信託公司總共有68家,分佈在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從事信託業的人數也並不多,至今大約為兩萬多人。長期以來,由於信託理財服務物件為相對小眾的富裕人士,一般福斯了解不多,由此給人一種冷門的行業形象。在收入高的階層裡,幾乎都接觸過信託機構的人員或聽說過信託理財業務,有相當一部分人在進行信託理財。
其實,信託理財產品種類較為豐富,且每家的風格不一樣,比如有的側重於房地產專案,有的側重於投資教育類行業,而有的偏重於醫藥類行業的投融資。信託產品的週期一般都在一年到兩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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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七古堂
2019年巨集觀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儘管經濟增速有所企穩,但是依然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很多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安全性產生了嚴重懷疑——信託是否可靠?
當然!信託是靠譜的!
但值得強調的是,這裡的靠譜不能和信託沒出現過風險和“保本保息”等劃為等號。任何理財產品都不能宣傳保本保息或者完全沒有風險。
信託之所以安全,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信託公司是正規持牌金融機構,而且中國目前正常經營的信託公司只有68家(另有三家處於停牌狀態),目前來看也不會再有新的增加。與國內上千家的銀行、數百家券商和期貨公司相比,信託牌照可以說是中國所有金融牌照中最為稀缺和最為值錢的牌照。
下文將從法律、監管、流程和現實這四個方面進行剖析,說明信託為什麼是靠譜的。
法律層面
所謂信託,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法律行為,不同法系的國家之間有著不同的定義,因此信託的定義至今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
2001年出臺的《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涉及信託的法律法規主要所謂的“一法三規”,指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正是信託的“一法三規”,規定了信託公司的經營範圍、行為規範;同時對信託公司的設立、信託業務的開展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因此信託公司在實際經營中都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遊離於監管之外的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
所以,從法律意義層面上,信託是靠譜的。
監管層面
現在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分別是銀行、保險、券商和信託。這四大金融業態,共同構成了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在中國也不例外,根據資料統計顯示,信託業資產管理規模僅次於銀行,高於券商和保險。也就是說,信託是名副其實的正規軍。
信託是受銀保監會下的信託部所監管同時也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因為信託屬於金融這個大系統。
按照規定,信託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除了向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以外,還要向央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頻率至少是每半年一次。
所以,信託是在嚴格監管下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的機構。
流程層面
和銀行理財不同,信託是真正意義上的理財產品的生產商,而不是一個搬運工。兩者的流程是有區別的,銀行理財是將客戶的錢聚集起來進行各類產品的投資,比如國債、大額存單、國債逆回購、信託等等,利潤來源是利息差;
而信託公司則是直接開發產品,將投資者的錢募集過來借給給融資人,信託公司賺取的是管理費。兩者的模式,有根本的區別。
准入門檻
現實中,信託公司並不是什麼業務都開展的;也就是說信託業務的准入有一定的門檻,也就是政策指引。每家公司的指引對各類業務的開展,都有自己的標準。以政信類專案為例,會對交易對手(融資方)的區域、財政收入、主體評級有一個基本的要求。
准入門檻,是保證信託產品安全的第一道關卡。對於不滿足要求的,一概不介入。通過硬性條件的初篩,確保的就是專案可靠,風險可控。
風險控制
產品立項完成之後,就到了盡職調查的階段。所謂盡職調查,就是信託公司的業務經理作為受託人,就信託的融資各項事項展開的現場調查,包括企業的基本資料、執照、法人、經審計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等等,還有一些信託公司自己要求的材料。
通過資訊收集和分析,形成對交易對手的一個全方面的透視。比如資產品質、經營狀況、現金流、還款能力等等;盡調遵循嚴格的流程,也就第二道防火牆。
調查完之後,還有公司內部的貸審會。由風險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士進行評估,才能最終決定專案通不通過。這樣之後,還要給監管部門的報備,然後決定是否通過。
下一個階段,就是信託賬戶的開立和合同管理。按照《信託法》的相關規定,信託財產以第三方的形式獨立運營和信託公司自由財產進行嚴格的區分。因此,現實中會有兩個賬戶,一個是內部賬戶,一個是外部賬戶。在得到監管部門批覆,還要進行合同錄入;確保後面產品的推介和發行募資。
每一個信託產品都是嚴格遵循業務流程這也確保了信託產品的風險,總體可控。
現實層面
2018年,有這樣一個群體買了很多信託值得關注,這個群體就是中國的上市公司。
近年來,出於對公司閒置資金的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委託理財規模不斷攀升。而作為理財產品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信託產品在上市公司客戶中逐漸開啟銷路。
從wind的資料分析顯示,2018年以來兩市共有89家上市公司進行了404次信託理財,購買信託產品合計規模超過300億元。而去年同期,選擇信託產品進行理財的公司僅有52家,購買產品規模僅在200億元左右。
上市公司購買信託,而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這就是對信託靠譜的最好說明和背書,這也就是現實意義上的信託靠譜。
看到這裡,也許很多人對信託產品安全性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但是,2018年信託暴雷事件的陰影,仍然在很多投資者的心中揮之不去。其實,這只是主觀的心理感受。
從統計資料中顯示,2018年總共發行了15090單信託,違約的信託只有77單,平均違約率只有千分之五,1000個最多隻會有5個信託出現暴雷。
除此之外,在我們購買的眾多銀行理財產品中,其實很多的資金投向都是信託理財。銀行都信得過的信託,難道你還不相信麼?
招商銀行披露的2018年三季報中,顯示代理信託計劃收入達45.55億元。
其實,銀行理財產品的去向,部分去購買了信託產品等。若資金夠得上信託的門檻,為何承擔相同的風險卻又讓銀行再賺部分走呢?直接去買信託就好了!關注資金的去向,非常有用,可能會讓您的投資效果翻倍!
導致越來越多的人購買信託原因?
1、財產權利與利益相分離
信託有效設立後,信託財產從委託人的其他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一項獨立運作的財產,僅服務於信託目的。對委託人來說,他喪失了對該信託財產的實際控制權。對受託人來說,他取得了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對受益人來說,他取得了信託收益的請求權,即信託受益權。
(1)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若受託機構(信託公司)解散、被撤銷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
(2)委託人的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互獨立。這是一種特殊的破產隔離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享有其對該信託財產的權利。
(3)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互獨立。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因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其他項信託財產。
3、投資範圍廣泛,運用方式靈活
信託投資範圍廣泛,是目前唯一準許同時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領域投資的金融機構。信託投資方式多樣,既可以以貸款、投資、出租、出售及同業拆放等多種方式進行組合投資,同時還可以視市場行情的變化,在委託人(受益人) 授權、同意等情況下,及時在三大市場之間靈活調整,使其在規避單個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同時,實現投資人收益的最大化。
4、託管形式多樣
信託財產可以以資金、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資金債權等多種形式進委託。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委託人可以為各種目的而創立信託;信託應用領域非常寬泛,信託產品品種繁多。因此,信託也被稱為“金融百貨”。
5、交易結構的靈活性
信託產品可以利用優先受益人和劣後受益人的結構設計,合理捆綁、分擔受益人和投資顧問的投資風險。
6、投資專案風險可控
信託公司採用多種手段對投資專案進行風險管理: 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結構化設計、信託直接持股(控股) 等。
7、適度的保密性
由於信託是以受託人的名義對外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有效地解決了委託人為了商業保密和其它因素不願公開信託財產委託人、受益人身份的難題。
8、合理避稅
目前國家稅務機構還未規定信託公司代扣代繳受益人信託收益的義務,因此對受益人獲取的信託受益還無需進行代扣代繳。在金融機構當中,信託理財機構相對數量較少,這也是一般福斯接觸較少的原因。截至去年底,全國信託公司總共有68家,分佈在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從事信託業的人數也並不多,至今大約為兩萬多人。長期以來,由於信託理財服務物件為相對小眾的富裕人士,一般福斯了解不多,由此給人一種冷門的行業形象。在收入高的階層裡,幾乎都接觸過信託機構的人員或聽說過信託理財業務,有相當一部分人在進行信託理財。
其實,信託理財產品種類較為豐富,且每家的風格不一樣,比如有的側重於房地產專案,有的側重於投資教育類行業,而有的偏重於醫藥類行業的投融資。信託產品的週期一般都在一年到兩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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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老黑說股
這裡的靠譜並不是說保本才靠譜。高淨值群體青睞信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各個層面相對性的要靠譜很多。但是值得強調的是,這裡的靠譜不能和信託沒出現過風險和“保本保息”等劃為等號。
下面從法律、監管、流程和現實這四個方面來分析,信託為什麼靠譜的真正原因。
一、法律層面上的靠譜
涉及信託的主要,有“一法三規”。一法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三規”指《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
不僅如此,還有銀監會配套的相關管理規定,這裡不再一一列舉。通過以上可以看到,國家對於信託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這就決定了信託作為金融“正規軍”的合法性,與非法集資詐騙機構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從法律意義層面上,信託是靠譜的。
信託公司作為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相對於銀行、保險公司和券商而言,並不為福斯所熟知。其實,信託公司作為四大金融機構之一,要接受嚴格的監管。
二、信託受銀保監會嚴格監管
根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信託監管部承擔信託機構准入管理。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和市場退出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指導信託業保障基金經營管理。銀保監會對信託業的監管相當全面,主要有:參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監管規則;對信託公司及其業務範圍實行准入管理;審查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制定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規範;對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資訊披露等情況進行監管;實行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與合規評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信託登記要貫穿產品全週期:
信託產品不是信託公司想發行就能發行的,想發行先登記!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機構應當在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發行日五個工作日前或者在單一資金信託和財產權信託成立日兩個工作日前申請辦理信託產品預登記(簡稱信託預登記),並在信託登記公司取得唯一產品編碼。
2017年9月1日,信託登記系統在原中國銀監會發布《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生效當日上線執行。
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登“)是經國務院同意、由原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並由其實施監督管理,現由中國銀保監會實施監督管理、提供信託業基礎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於2016年12月26日對外宣告成立。《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信託登記資訊包括信託產品名稱、信託類別、信託目的、信託期限、信託當事人、信託財產、信託利益分配等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資訊和變動情況。
信託產品及其信託受益權登記,包括:預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終止登記、更正登記等。
對於投資者而言,信託登記貫穿於信託產品生命週期的各主要環節,發行、募集、設立、期間管理和終止等各階段的重要資訊,並進行集合信託計劃資訊公示,信託公司及其信託產品被全部置於“Sunny下”,每個信託產品獲得唯一有效的產品編碼即“身份證”,為清晰辨認合法的信託機構和產品提供了條件。
中國信登對包括委託人、受益人等在內的敏感資訊採取了多重嚴格的保密措施。
四、信託具有信託業的保障基金。此項對於投資者本金安全來說,更加安全
為防範和化解信託業的風險,國務院決定建立信託業保障機制。原銀監會和財政部共同研究出臺相關制度,推動成立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匯聚信託業自身的力量來應對行業面臨的風險。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信託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
信託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式,並進行重整的;
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
信託公司因臨時資金週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援的;
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萬一出現極端情況,信託公司面臨破產、撤銷等,信託業保障基金可以發揮作用,及時化解風險。此外,信託公司如果出現短期資金週轉困難,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交流動性困難解決方案及保障基金償還計劃,由保障基金公司稽核決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申請通過後有償使用。
五、信託具有賠償準備金,更加保證行業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信託賠償準備金指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用於賠償信託業務損失的風險準備金。中國《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每年應當從稅後利潤中提取5%作為信託賠償準備金,信託賠償準備金累計總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20%時,可不再提取。《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163條規定了信託賠償準備金的具體用途,“從事信託業務時,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損失的,屬於信託公司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造成信託資產損失的,以信託賠償準備金賠償”。據中國信託業協會資料,截至2018年4季度末,信託賠償準備金為260.71億元,同比增長17.90%。信託業的風險抵禦能力有了提升。
《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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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由銀保監會進行監管,總共有68家信託公司,信託與銀行、保險作為銀保監會監管的物件,大部分信託公司都有國資委背景以及地方政府背景;過去由於行業內不成文的剛性兌付預設,許多投資人養成了習慣;覺得沒有風險;此外,在近幾年資管新規的釋出,打破剛兌成為業界的認識。
希望更多投資人擦亮眼睛,充分理解收益及風險的關係。尋找專業的信託公司,才能將風險鎖在籠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