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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趣灬

    所以國外會有安樂死。

    像題中這種情況,花多少錢救回來的希望也非常渺茫。假如發生這種悲劇的家庭,是個不富裕甚至貧窮的家庭,那硬著頭皮四處借錢,搞得全家負債累累,而最終最好的結果,只是老人醒了,成了個器官功能喪失的植物人,幸運的享了一年陽壽後,撒手人寰,留下四處欠債的家人。所以從生者角度看,不救!當然,如果家裡富裕完全能負擔醫藥費,那可就一定要救。

    從奶奶的角度,忍受了漫長的之間,最終變成了一個植物人,那樣子活著,與死了有什麼分別。如果她還能有意識,知道了因為自己讓家裡欠了那麼多錢,她會怎麼想。不說從奶奶角度了,如果我得了那種治不好,家裡又承受不起的病,但凡我要是有意識,我也會要求家人不要治了,失去我已經很痛苦了,怎麼還能讓你們在我死後還那麼痛苦的過日子呢?

    這是我的想法。說到底,還是治療花費太高,但凡要是家裡有條件,誰不願意搏一搏讓家人繼續活下去的那一線希望呢?

  • 2 # 從勢容人

    家人命懸一線,救還是不救?乍一看,這個還用問嗎?肯定要救啊!況且我個人認為,中華民族可能是全世界最注重親情的民族了,很多家庭為了救治罹患絕症的家庭成員,不惜傾其所有,賣房子,借高利貸,想盡一切辦法。哪怕最後親人還是無奈離去,也無怨無悔。

    首先是救還是不救?我們有句古話叫死馬也當活馬醫,所以我是贊成救,這也是我們民族的優良傳統。家人一經查出癌症了,直接放棄治療,顯然無法讓人接受。

    再則就是值得討論的,怎麼救?救到什麼程度?說個例項:我二姨媽,今年75歲了,二十多歲開始抽菸,今年6月底查出肺癌晚期,兩邊肺葉都是黑色的了,還有水泡,持續咳嗽,胸口疼,疼痛從前胸直達後背,醫生診斷哪怕立刻化療最多也只能堅持半年左右。病情一出來,我兩個表姐和表哥就像瘋了一樣,跟我們所有親戚都通知了一遍,手裡的現金暫時不要拿去亂動了,意思就是他們做好了把所有的積蓄拿出來治療,而且還很有可能不夠,然後就需要我們這些親戚支援他們了。這就是他們第一反應,要全力治療,我們都很支援。

    然後我就送我媽和大姨去看二姨,我家和大姨家近,但是和二姨距離500多公里,一般每年也就春節見面,這次年中她們老姐妹相見,我二姨顯得挺高興。我們很擔心她,但是用她自己的話說,咳嗽算什麼病?就是咳多了有時胸口和後背同時疼起來就難受了,躺又不是趴著又不是的。

    我趁她們姐妹聊天,去詢問我表哥治療方案,結果要手術,放療,化療一起上,病人會很痛苦,持續時間估計就是從手術開始,然後一直在醫院病床上化療,然後一直到她生命的盡頭,而最多也就6個月左右的時間。

    這6個月,我二姨要經歷手術切除部分肺葉,要成天躺在病床上,要戴呼吸機,打點滴,渾身插滿管子。我表哥表姐要輪流去醫院照顧,還要管家裡,還要管店裡的生意。我說這樣的6個月是你們想要的嗎?是我二姨想要的嗎?我表哥說,治療後也許不止挽留我二姨6個月呢?那不過是痛苦持續了更久一點而已。何不盡量給她快樂的6個月?給她有尊嚴的6個月?

    最後我表哥表姐決定保守治療,也就是藥物治療,結合一些止痛藥和提高免疫力的藥物,手術和放療都沒有做。

    國慶節的時候,我大表姐還陪姨媽去了一趟老家千島湖,因為我們是淳安移民。今年春節,我們商量著去接二姨媽到處轉轉。我二姨媽也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咳嗽病,只是一天幾次胸口疼痛的時候,就說不想活了。不過現在6個月很快都要過去了,她老人家的身體和精氣神,並沒有太多惡化。也許這幾個月來,子女們更多的陪伴,更多的體貼,讓她心情愉悅,可能比任何良藥對她的病情都更加有效吧!

    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多的需要面對生離死別,這是一件讓人悲痛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經無法挽留,與其讓她孤獨的躺在病床上等待最後時刻的到來,我更建議選擇最後的陪伴,能走就出去多走走,走不動了,陪她一起在院子裡曬曬太陽,聊聊天,就像我們出生的時候,她們抱著我們一樣。

  • 3 # 3月最後一天

    看年齡吧,如果七八十歲了真沒必要,即使救回來往往也失去了自理能力,過不了幾年人還是要走的,與其讓他(她)痛苦的再活幾年,還不如早解脫。但如果年齡沒這麼大,還是應該積極救治的。前段時間有一朋友父親腦出血,才五十幾歲,住在ICU,費用很高,我是一直鼓勵他積極搶救,錢不夠,做為朋友的一定盡力幫忙,而且我還告訴他什麼時候有錢什麼時候再還,其實其中一部分錢我也是找人借的,真的沒辦法。可惜的是,最後一筆錢才打過去幾個小時人就走了。病痛死亡是誰都要面對的,這時候做抉擇真的很難。

  • 4 # 最後一支多巴胺

    這是一個我經常能夠遇見的問題,也是常常會引起我思考的問題。,

    我的觀點如下:

    1、人都是要死的!

    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註定有死亡的那一天,只不過壽命長短不同、死亡方式不同罷了。

    但,人又是有感情的動物。

    尤其是在面對自己的親人朋友時,我們是畏懼死亡的,包括我這個見慣了生死的急診醫生。

    2、我們希望的搶救結果是什麼?

    醫生的天職是救死扶傷,只要是病人自己和或家屬沒有放棄搶救治療,醫務人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要繼續搶救治療的。

    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醫生也是有權強行宣佈臨床死亡、停止搶救的。

    在我搶救的那些危重病人時,我有時候會不由自主的想:我真的想將這個病人搶救成功嗎?

    比如,我面前是一位胃癌晚期突發心跳呼吸驟停的患者。

    已經持續了一個小時的心肺復甦,不要說能夠搶救成功的機會極其渺小,就算是搶救成功又能怎麼樣呢?

    在不久的將來,患者不還是要面臨死亡嗎?

    更加殘忍的是,從被搶救成功到再次死亡的期間,患者將承受著更加痛苦的磨難。

    在生活中,類似的情況有很多。

    家人在情感上不能接受現實,衝動或者盲目的要求醫生繼續搶救治療。

    3、有時候病人活著的只是部分器官而不是他自己

    如果家屬比較理智或者經濟比較困難的話,很可能會放棄無畏的治療。

    但是,有些患者的家屬卻強行要維持著沒有意義的治療。

    事實上,躺在病床上的患者只是有著心跳和或呼吸,根本沒有任何意識,甚至已經出現了腦死亡。

    這個時候,患者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著,而是為了家屬而“活著”。

    當然,這種“活著”也只不過是一二個器官罷了,只是為了滿足家人的情感需求或者無知需求罷了。

    4、短而有質量的生存要比長而痛苦的生存有意義

    我個人的意見是:寧願要短暫而有質量的生存,也不要毫無生存質量的壽命。

    當你全身上下插滿了管子,躺在病床上,除了能夠轉動眼球之外,身體沒有絲毫反應......

    這種情況,你能夠想象嗎?

    既然你自己不能夠承受這種痛苦,又為什麼要強求自己的親人這樣活著呢?

    歸根到底:如果患者比較年輕,或者治療成功的機率比較大,經濟上又准許的話,應該積極治療。如果患者年紀比較大,病情已經處於無力迴天的地步,那麼就沒有必要逆天而行。

    畢竟在當下,除了親情人心之外,還有一點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殘酷事實:活著的人還需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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