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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創業者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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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陌菲zhang
古文三字經有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行相遠,就是說孩童時代最純潔,而走上社會會因環境而改變,不要說什麼我本善良逼不得己,人都有私心,當習慣成自然後,人的心也變了,現在法律不外呼人情的現框下,人變的越來越沒人味了,真可悲啊!
古文三字經有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行相遠,就是說孩童時代最純潔,而走上社會會因環境而改變,不要說什麼我本善良逼不得己,人都有私心,當習慣成自然後,人的心也變了,現在法律不外呼人情的現框下,人變的越來越沒人味了,真可悲啊!
我覺得可以好好看一下網友的一篇文章寫的還不錯!
網上有關於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的爭論,認為性本善和性本惡的網友都有,也有很大一部分人認為,人之初應該象一張白紙,依靠後天的教育或環境造就,使人從善或從惡。我對這個討論的題目非常感興趣,覺得很有必要深入研究。 華人兩千多年來讀的《三字經》第一句話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是孔子的提出來的;而“性本惡”出自荀子的《性惡篇》。
要探討性本善還是性本惡這個話題,首先要弄明白善惡的含義和區分的標準。
“善”表示的意義很多,字典的解釋有:善良,慈善;善行,善事;良好;友好,和好。還有其他解釋不符合這裡引用的意義。關於“惡”,字典的解釋是:很壞的行為,犯罪的事;惡劣;兇狠,激烈。 善和惡是人類根據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對行為屬性進行劃分的結果。善和惡是相對的,善惡之分沒有明確的界線,人與人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沒有完全相同的標準。一般人或一個群體往往把有利於己方的行為和事情定性為善,把不利於己方的行為和事情定性為惡,這是產生善惡標準不一致最主要的原因。
字典裡面把“犯罪的事”定性為惡,要知道,有法律才有“犯罪”這個詞,歷朝歷代都是根據統治階級的需要來制定法律,都是根據統治者的標準來衡量善和惡。例如,重慶市彭水縣詩案中,秦中飛的詩極大地諷刺了縣委書記和縣長,在該縣委書記和縣長看來,秦中飛就是大惡不赦,所以要鋃鐺入獄。秦始皇時期,一些儒生和遊士針對時政,引證《詩》、《書》和百家語,以古非今,在秦始皇等統治者看來,儒生和遊士罪大惡極,所以要焚書坑儒。但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場,秦中飛和秦朝那些針砭時弊的儒生、遊士都不應該列入惡人一類。對動物來說也一樣,你可以說“兇惡的豺狼,兇惡的老虎”、“善良的兔子和綿羊”,這是站在人類自己的立場來說的,如果站在豺狼和老虎的立場,它們一定不會覺得自己兇惡,這只是維持生命需要的本能而已。人類不是每天都殘殺數不清的動物嗎?連“兇惡”的老虎都被人類擺上了餐桌,要說“兇惡”,是不是人類才是真正凶惡的動物呢?在戰爭中,和敵人斯殺時,善與惡更是分不清楚,你殺死的對方可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也可能是忠厚老實的青年,但是,誰都不會因為這個顧慮就在戰場上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
不同的立場有不同的善惡標準,把善和惡綜合起來才能形成人類完整的人性。不同立場的人群對善惡標準的劃分不是完全不同,而是重合的,少部分不同,大部分相同。相同的地方主要有哪些呢?例如,喜怒哀樂、七情六慾是人類天生的本能或慾望,人的本能或慾望透過行為表現出來,當發揮自己的本能或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妨礙或傷害到他人,就形成了惡行,這個標準在很多地方都適用。人的慾望和本能是天生的,行為卻是後天學習的,同一種慾望可以驅使人做出惡行,也可以表現出善行。例如性慾,與合法的配偶發生愉快的性關係應該屬於“善”行,與法律、社會道德不允許的物件發生性關係應該屬於“惡”行。
其次,我認為要探討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要用科學的、客觀的、辯證唯物的觀點看問題,要運用事實規律來分析判斷。用文學的、主觀的、片面的觀點來判斷或臆想就會導致錯誤的結論。總之一句話,就是要尊重客觀事實,要全面科學地論斷。 下面,我逐一分析網上討論的三種觀點:
如果人之初是性本善的,那麼每個人一生下來就是善良的人,如果不受環境影響不和外界接觸,他(她)就根本不存在惡的一面。可能很多人都見過這種現象,一個七八月大的嬰兒見到另一個小孩子手裡的食物,伸手就搶,這又怎麼解釋?按照字典對於“惡”的解釋,人類嫉妒的行為應歸入“惡”的一類,聖經中人類的第一樁殺人案是由嫉妒引起的。幾個月的嬰兒就有嫉妒的行為發生,這是用“人之初,性本善”無法解釋的。例如,當嬰兒的媽媽抱別的小孩時,該嬰兒往往會表現出撒嬌、哭泣,推開或打擊媽媽懷抱裡別的小孩的舉動。
關於人之初是性本惡的觀點,現實生活中也能找到許多例子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例如嬰兒會表現出對父母的依賴親熱等行為,很小的孩子會把自己的食物與另一個小孩子共同分享,把自己多餘的玩具自發地送給同伴。
此外人之初也不是完全空白的。如果人之初是空白的,那遺傳科學怎麼解釋?難道遺傳科學是偽科學?有些人天生易怒暴燥,有些人天生忠厚老實,有些人天生聰明伶俐,有些人天生反應遲鈍。每一個人生下來都有求得生存和繁殖後代的本能,生存本能表現在行為上就是對食物的本能興趣和趨利避害的本能反應,繁殖後代的本能主要表現為對性事的興趣。華人由於幾千年封建思想禁錮,無論官方還是民間很長一段時間把性事看作是見不得光的,醜陋的事物。有一則《女人是老虎》的民間故事說明性乃本能:老和尚在小和尚下山化齋時交帶說,女人是老虎,千萬不要靠近,從來沒有接觸過女人的小和尚不但覺得女人不可怕,而且還很可愛,產生了接觸的慾望。所以,用“白紙一張”來解釋人之初並不合適。 有些人也許會說,你否定了以上三種觀點,你究竟想說些什麼?
我認為,人是善惡矛盾的綜合體,善和惡同時存在於一個人的身上,沒有誰天生就是善人,也沒有誰天生就是惡人,沒有誰一輩子都是絕對的善人,也沒有誰一輩子都是絕對的惡人。有對立的矛盾才有這個精彩的世界,地球上的生物才能生存發展,就象生與死,晝與夜,陰與陽、雄與雌。在人類進化過程中,把“惡”的行為不斷摒棄,建立的法律、道德體系越來越健全,越來越壓制人性醜惡的一面,於是人類和動物完全區別開來,產生了“人性化”這個詞。
每個人都具有善惡兩面性,最明顯的表現是對待敵人和朋友的態度上,“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他的有獵槍”。偉人語錄說過,凡是敵人支援的我們就反對,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支援。貪官汙吏是可惡的,但是有些貪官在現實生活中尊老愛幼,對下屬噓寒問曖,做了不少積極上進的事情。一個人一輩子都積善行德,突然之間做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惡事,並不是這個人發生了質變,一夜之間從善人變成了惡人,而是這個人本身存在善惡兩面性,在合適的條件下表現出了惡的一面。所以,要使人從善,僅靠教育和思想覺悟是不夠的,輿論、道德、法律、規章制度的約束才是主要環節。
如果再分細一些,善還可以分為:幫、謙、讓、忠、誠、慈……,惡也可以分為:奸、刁、貪、驕、淫、奢、欺…… 綜上所述,我認為善和惡是矛盾對立而又共同存在的兩個方面,“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性本惡”只是人性當中的一個側面,是片面看問題得出的錯誤結論,與盲人摸象得出的結論具有高度共同性。如果非要說“人之初,性本善”是正確的,那麼,象下面這些提法,“人之初,性本惡”、“人之初,性本貪”、“人之初,性本淫”、“人之初,性本驕”、“人之初,性本奸”、“人之初,性本謙”、“人之初,性本慈” 等等,也不能夠說其不正確,這些都是人性當中確確實實存在的東西,只不過進一步細化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