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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r相由心生

    謝邀!這類人總結起來要比普通拜金女行為表現得更為惡劣。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一、人人都愛滿足自己虛榮心無可厚非,拜金女可能違背了人心道德,他們除此之外還觸犯到了法律。二、滿足虛榮心要量力而行,而不要影響到他人的前提。要追求跟自己相匹配的“虛榮”,一月10000的工資,偶爾拿出幾千塊或者過萬來買心儀已久的化妝品、包包和衣服,愉悅自己而又沒犧牲別人利益;月薪2000卻天天惦記價值20000的奢侈品,這種心理已經表現出病理,慾望戰勝了理性,就會想著傍大款(有能力傍上富二代表示支援),借朋友錢甚至一些非法手段……此類人已被慾望侵蝕,即使滿足了自己感官和朋友的炫耀讚賞,自己內心實屬痛苦。三、過度追求奢侈生活,無異於賭博。人於己,最怕慾望,同樣人活著也不能缺少慾望和追求,但這一切都要基於實事求是、合理、合法之上。四、未來社會將是忠於內心而不是流於表面的主流。凡事皆有輪迴,拜金社會如此“猖獗”之際,那些注重內心塑造的人,才會表現的超群脫俗,經過歷史演練,他們才是“領導社會”的主流。

    所以我倡導如今社會“拜金”不如“拜己”(追求奢侈品在中國也屬白金範疇),多提高自我修養和認知能力,多學習多讀書,總有一天會活成自己想要的和朋友羨慕的樣子,而不用自己為了曬個朋友圈,拍半天照,P半天圖,點擊發送之後才知道東西其實不是自己的。與“美女君”共勉。

  • 2 # 龍宮的寶藏

    從心理學角度講,小花的這種瘋狂購物行為,其實就是典型的“強迫性購物行為”,“就是一個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購物慾望,瘋狂消費,不考慮後果。”

      專家說,引起強迫性購物行為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焦慮、自尊、衝動、逃避、社會孤立等。可以說,購物狂買的不是物品,而是情緒,需要從心理角度去疏導。

    消費社會的一個基本原理是,把產品強加在美好的生活現象之中,將產品作為人們的幸福想象的表徵物。這時產品自身的使用價值已經不再重要,產品是作為一個符號。人們自以為獲得了這個符號,就可以獲得符號所代表的幸福。

    口紅和愛情本是無涉的。廣告把二者強行聯絡起來。“男票愛我就要捨得給我買。” “你不捨得?是不是不愛我了?” 在這樣的聯絡中,產品究竟是什麼,有怎樣的使用價值,根本不重要。它可以是口紅,可以是鑽戒,可以是名牌包包,也可以是廢紙一張。 即便是廢紙一張,它只要足夠貴,要讓男方承擔一定的付出,就能完成戀愛關係的權力確認。男方作為施與者的形象得到穩固。女生從而變得更加安心更加小鳥依人。 消費需求已經不是為了產品的使用價值,而是戀愛中的女方為了“測試愛情”而對男方進行的一次“考驗”。 在這樣的邏輯裡,“就算一坨屎又怎麼樣?男票愛我,再貴也捨得給我買!”一點兒都不顯得突兀。

    即便拋卻這種愛情關係中畸形的男權因素不談,也難以將這種情形合法化。因為這種產品和生活幸福的聯絡不是確在的,而是被生造出來的。戴上鑽戒並不能得到永恆,用奢侈品的也並不一定是貴族。但人們普遍情願相信,這種產品和幸福的聯絡是確實的。從本質上講,人們是在利用消費品“騙取”幸福,“祈求”永恆,這與巫術別無二致。正如原始人戴上動物面具舞蹈,祈求獵物豐盛,現代人用消費品裝扮自己,祈求富足和愛情。二者的共同點是,動物面具與奢侈品作為符號抽象了實際價值,與生活實質僅存在一種虛假的聯絡。 然而,原始人比現代人聰明的地方在於,他們不會因為丟失動物面具而放棄打獵飢餓至死,但某些現代人卻會因為沒有得到消費品而否認生活的意義,包括否定愛情。

    可惜的是,大部分現代人沒有能力全面地面對這個問題。即便有能力面對,也不可能徹底杜絕消費主義意識形態的統治。作為現代社會的成員,答主我也時不時參與到消費品崇拜的洪流當中,為已經足夠荒誕的現實生活調味。 今天中午女票向我提及此事,我表達了對該營銷文三觀的鄙視後,仍然接受了這種消費行為可以在我們的關係中適當存在。隨後,我們達成了這樣的共識:

    是的,我們的三觀就是這樣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結過婚,沒有小孩。男朋友沒有結過婚。男朋友不想告訴他的家人我結過婚,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