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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天仙子1

    我在馬路邊的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叔叔接過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說了聲叔叔再見!

    看到這個問題不由得我的大腦裡蹦出了這首歌。我的微電腦穿越了那個時代!

    那時候人們一心為公。真正做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解放初家家都很清貧,但是思想境界都很高。大人孩子撿到錢一定會上交的,每一個人都不願意落後,大家都想進步。上面那首歌是那個時代的真實寫照。

    孩子在小區裡撿到一塊錢,爸說自己留著,媽說交到學校裡,誰對?

    我認為爸爸說得也對,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一塊錢還不如以前的一分錢,誰也不會在乎。

    但是我認為媽媽說得對,這對孩子來說有一定的教育意義。如果每個人都能向他學習,一傳十,十傳百,社會上拾金不昧的行為,會得到更多人的支援。那麼在這個進步的大時代,人們的思想境界迴歸。無私無畏,大公無私。人與人之間充滿Sunny,愛國愛黨愛人民。我們的國家將更加富強昌盛。

    所以我認為媽媽說的對,對孩子有教育意義。希望拾金不昧的行為能得到表彰。在學校樹立榜樣,大家都來學習,拾金不昧形成風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好風氣指日可待!

  • 2 # 崇文重教

    當然媽媽說得對!應從小就要培養孩子拾金不昧的思想,不要貪小便宜,否則長大後會吃大虧。

    我兒時家境也很窮,但媽教導我們就是窮不識志,要有骨氣,撿了東西一定要交。

    有次我去廁所發現地下有卷錢,發開來一看,裡面有35斤糧票和幾元錢,當時我想到人家一定是買米去的,上廁所丟了,此時肯定急壞了,丟了糧票就沒飯吃了。當即也沒回家直接交到居委會。

    丟了錢和糧票的人,果然當天去居委會,失而復得欣喜之餘,立即寫了感謝信送上門來。

    這樣的便宜千萬不能貪,否則害了人家捱餓罪就太大了。這樣做自己也心安理得,心情愉快。

    所以孩子從小教育就不能貪小,要拾金不昧,長大也不會當貪官,也不會於人斤斤計較,道德品質也高,不會做損壞別人的事,在人生路上受益無窮。

  • 3 # 宋志申

    人的思維定性是從幼小時期開始建立的,大多數是刻骨銘心,至少也是留有烙印的。剛步入社會的人,展現出的品行實際是他的家長、老師、同學圈的身影。我覺得,只要是長輩,都要給孩子做表率,做孩子的指路人。

  • 4 # 乞丐天后

    拾金不昧一直是中華文化弘揚的良好品德,意在勸誡世人,心存善念,不可貪圖小便宜。

    回到問題,爸爸的觀點雖然直接抱著無所謂的態度,也是人之常情,畢竟只是一塊錢,如今物質發達的社會,誰會在意呢?

    而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孩子的教育,自然從小要懂得拾金不昧的道理。

    小孩既然撿到一塊錢第一反應應當交給小區管理員而不是老師。

    兩者不在同一個範圍,你能夠保證老師在她不存在的範圍內找到失主麼?很明顯這樣的機率渺茫。

    如果交給小區管理員尋得失主的機率大一點,畢竟有監控,但是需要注意一個問題,你覺得管理員還真的去為了一塊錢而大費周章麼?

    失主是否真的在意呢?如果在意失主為何不向小區管理員而釋出懸賞通告呢?

    媽媽的觀點出發點是好的,教育確實優於爸爸觀點,但實際解決不了任何也只是徒勞無功。

    如果是我的話,第一反應交給小區管理員,但也不排除小區管理員不會因為此事情而操心。

    那我會直接採取另一份措施把它捐給貧困的人,就當是為失主的名義為,社會出一份力,貢獻自己的力量,也讓它物有所值。

  • 5 # 80娛樂人生

    一塊錢的丟失也不會對失主造成損失。再說交給老師有什麼用呢?是能找到失主?還是能說明什麼呢?不同情況不同處理。

    首先告訴孩子,你撿到了一塊錢,如果是小朋友的他一定很傷心,當你有一天知道是誰丟的,我們應當還給失主。但是如果,你撿到的是更多的錢,一定要努力找到失主,可以交給警察叔叔找到失主。因為,誰丟了很多人都心疼,都想找回來。所以,不同情況要讓孩子明白這個道理。而不是一概而論!

  • 6 # 我有一點糊塗

    我撿到一分錢的故事家喻戶曉,但認識問題也應與時俱進,不能機械照搬。目前看是無主物,失主也不會找甚至誰也不知是自己丟的。在此情況下,交給誰都處理不了 ,給老師 警察 物業平添負擔,應誰 撿的誰拿上就是了,小題大做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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