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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體探索者

    如果這兩個人是搞化學的行家裡手,他們拿到上市的抗癌藥後進行化學分析,再自己仿製出價格低廉的藥。那這還說得過去。

    如果兩人完全是憑藉一些偏方,網上搜來的知識搞抗癌藥。

    那麼就是三個字

    瞎胡鬧!!!!!!!

    事實上,根據新聞介紹,兩人都是毫無醫學教育背景的人。

    一款藥物從研製到臨床使用,中間要經過多少到程式,首先要在動物上做實驗,驗證有效性和毒副作用,然後再在臨床上進行實驗,是極其嚴格和複雜的一個過程。投入的資金是上億,甚至數十億美元來計算的。

    (這是新藥研發的流程)

    兩個人在家裡自制藥物抗癌救母,真的不是在逗我嗎?

    就憑藉新聞照片裡面的工具,就能造出抗癌藥,那現在抗癌藥可能2塊錢一片了!

    他們這是在害他們的母親,吃了一年他們自制的藥物,我不曉得這個母親遭了什麼樣的罪!

    高血壓也吃出來了,蛋白尿也吃出來了,心臟和腎臟估計都被兩孝子的“抗癌藥”搞壞了

    多遭受了多少罪啊?簡直就是在虐待!

    最後說一句,有病好好醫,實在治不好,不想治了。真要是有孝心,就去給癌症晚期的老人家多搞兩支嗎啡。每天給老人家打兩隻嗎啡,多吃幾片止痛藥,都要遠遠強過往老人家嘴裡灌這些自制的抗癌藥要好——不,應該是毒藥

    大家千萬不要模仿!

    愚蠢的善良,這是愚蠢的孝心。

  • 2 # 掙脫枷鎖的囚徒
    如何看待母親患卵巢癌,兄弟倆自制抗癌藥救母?自制抗癌藥會不會起反作用?

    “自制抗癌藥”是一個噱頭,不是事實。

    因為涉及的兩種“抗癌藥”,“西地尼布(Cediranib)”和“奧拉帕利(Olaparib)”都不是兩兄弟“自制”,僅僅是透過非正當渠道購買的國外製藥企業研發的新藥的仿製化合物進行分裝。

    奧拉帕利

    奧拉帕利是PARP抑制劑。PARP也叫多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參與細胞DNA斷鏈修復。健康細胞存在多個斷鏈DNA修復途徑,僅抑制PARP細胞毒性相對不會太大。但是,BRCA突變的卵巢癌等腫瘤,對PARP抑制特別敏感,因而可以有效抑制這些癌症的生長。

    奧拉帕利於2014年12月透過美國FDA批准用於晚期BRCA(一種變異基因)陽性卵巢癌的治療。2017年7月,又被FDA批准用於鉑類藥物(一類化療藥物)敏感治療後復發的卵巢癌、輸卵管癌。

    這種藥物也在中國提交了上市申請。

    就是說,奧拉帕利是一種被證明可以有效治療晚期卵巢癌的藥物,只不過目前還沒有在中國上市。

    西地尼布

    西地尼布是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VEGFR)抑制劑。我們知道,癌症是不受正常調控而過度生長的組織,這種增長依賴於腫瘤血管的超常規生長。因此,選擇性抑制新生血管生長應該是抑制腫瘤的一個合理渠道。西地尼布正是基於這種機制設計的一種抗癌藥物,並經過實驗驗證對多種癌症具有作用。

    目前,西地尼布還沒有被任何一個國家批准上市。世界各地有多個III期試驗正在進行。

    倫敦大學領銜的西地尼布治療鉑類敏感的複發性卵巢癌的Ⅲ期臨床試驗結束,鑑於結果沒有達到預期,製藥企業阿斯利康已經於2016年9月撤回了於2015年6月提交的在歐洲聯合鉑類化療藥治療鉑敏感的複發性卵巢癌治療的上市申請。

    此舉,預示著在世界範圍內,西地尼布不可能在短期內被批准上市。

    也就是說,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西地尼布用於癌症治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自制抗癌藥會不會起反作用?

    由於兩種藥物都是新藥,無論從作用機制還是試驗結果看,對晚期卵巢癌都有一定治療效果,同時也有明顯的毒副作用。因此,所謂“反作用”應該不至於。

    但是,不經過醫生指導的私自用藥,療效應該說很難得到保障。更何況西地尼布還沒有被任何一個國家批准為藥物上市。

    “仿製藥”涉嫌違法

    由上可見,兩種抗癌“藥物”,一種是國外剛被批准上市的新藥,自然還處在專利保護期;一種還沒有被批准上市,不能算是藥物。

    但是,“仿製”來進行銷售獲利,這顯然屬於違法行為。

    答主多次強調,現代社會,“藥物”首先是一個法律概念。藥物的研發、試驗、上市、銷售,以及臨床使用都受相關法律的約束。

    而且,兩兄弟購買的也並不是“原料藥”。按照相關法規,原料藥也是需要經過藥監部門稽核發放生產和銷售許可證,才能進行生產銷售。

    比如,近段鬧得沸沸揚揚的瀋陽新地“違規”生產的撲爾敏就是經批准生產的原料藥,仍持續接受藥監部門的持續監管。

    新聞中涉及的兩種“藥物”都沒有在國內上市,當然也不會有企業被批准生產其“原料藥”,兩兄弟購買的只能是有的企業偷偷生產的“仿製化合物”。生產和銷售企業直接涉嫌違法。

    被醫生建議放棄治療後繼續存活13個月,能不能算是延長了壽命,則是未知的。

    很多醫生喜歡給晚期癌症病人下最後的判決:“還能活XX時間”,

    其實,有的醫生是基於統計學上既往這些疾病類似情況平均存活的時間。但是,具體到每個病人,這個終末期持續的時間存在巨大差異,有極少數病人甚至存活相當長的時間。有的醫生的“判決”則是沒有可靠依據的信口雌黃。

    這也是各類“神醫”喜歡專治晚期癌症病人的原因——早死了的都是“該死”,一旦有少數病人經過各種奇葩“治療”存活時間長於醫生判決的生存期限,這些“神醫”們就可以大吹大擂大撈特撈了。

    從這種意義上講,喜歡下判決的醫生們,往往在客觀上充當了各類騙子的幫閒。

    回到這個故事,這位母親在被醫生建議放棄治療後經過“自制抗癌藥”治療繼續存活13個月,很難說是不是真正延長了壽命。

  • 3 # 小醫生陳鵬
    他兩兄弟是具備製藥資格執業資藥師?

    這一看就是媒體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搞的“標題黨”作品。

    根據《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執業藥師按照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地區註冊。執業類別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執業範圍為藥品生產、藥品經營、藥品使用;執業地區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如果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並且執業範圍為藥品生產,那麼其具備藥品生產資質,然而,詳細看了北京青年報的採訪,兄弟二人均不是具有執業資格的藥劑師,也就是其不能稱為“藥師”。

    藥品是他們製備的嗎?

    顯然不是,根據北京青年報的採訪以及影片資料可以看出,他們是購買了在國內未上市的防制藥的化合物,然後經過簡單的分裝而已,並非製備藥品。

    北青報:您購買的原材料不是進口的?

    徐榮治:不是進口的,就是國內廠家生產的,只是還沒有正式上市。我們買的是仿製藥,比較便宜,剛開始也是聽其他病友家屬推薦的。

    這種“自制”抗癌藥是否有反作用?

    這裡的“反作用”,有歧義,是指

    不能抑制反而加速癌細胞生長嗎?,有文獻提到奧拉帕利、西地尼布對於卵巢癌有治療效果,並且奧拉帕利在美國FDA是得到批准的,但未在中國上市而已,所謂的反作用倒是應該不存在的。

    藥物治療作用以外的副作用嗎?,既是藥物,那麼肯定是有副作用的,只是發生的多與少、表現重與輕、機率大與小等罷了。

    這種“自制藥”真的“救母”了?

    從北京青年報的採訪中級影片中均提到了,他們的母親在服用“自制藥”後,腫瘤標記物一度下降,貌似病情得到了控制;

    對於這類癌症患者,醫師告知放棄治療,可能是基於治療價值而言,並非立即死亡,是否是該藥物延長的生命,還未知。

    癌症晚期患者,我在臨床一線也經常會接觸到,這些患者是非常之痛苦的,基本上所有這類患者常常對我們說“醫生啊,給我打一針,死了算了”,所以,這類終末期患者延長其生命也許徒增其痛苦罷了;

    祝大家健康!

    【才疏學淺,如有不足,望批評指正!】

  • 4 # 亡命之徒在路上

    兄弟倆真的是自制抗癌藥麼?

    並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制抗癌藥。自制的字面意思即為自己製作,實際上任何藥品的製作都是從化學原料經過一系列化學反應得到了性質穩定的化合物,並形成一定的劑型(如片劑、膠囊劑、注射劑等)後才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藥品。新聞中的兄弟倆,只不過是購買了未形成最終制劑的藥品粉末,然後分裝到自己購買的膠囊中而已,如同一些女孩子將化妝品彩妝分裝成小包裝便於攜帶的過程而已。

    分裝藥品就無害麼?

    我們必須強調的是,藥品的製造是一個龐大而又複雜的問題,其中涉及到藥物化學、藥劑學、藥物分析學等一系列學科,還涉及到無菌生產管理以及物流儲存等問題。我們所服用的藥物,並不是百分之百的有效化學成分,而是有一定的輔料輔助藥物形成藥品製劑。例如我們常見到的片劑、膠囊劑需要控制藥物在胃腸道中的崩解/溶解速度。還有一些特定劑型可以在特定部位釋放,如腸溶片的藥物只在腸道內有所吸收,而不在胃內吸收,避免了對胃部的刺激,也避免了胃酸對藥物的破壞。新聞中的兄弟倆,只是把化合物粉末裝入了膠囊,沒有考慮到藥物吸收問題。這可能導致血液裡藥物含量突然急劇升高,增大了不良反應發生的機率。

    藥品生產事關公眾健康,必須在無菌條件下生產,而從新聞圖中看到,兄弟倆分裝的時候完全沒有遵守無菌操作規定,簡單的手套、帽子並不能隔絕微生物。空氣中以及物體表面存在的微生物都對服藥的患者產生著潛在的威脅。

    另外,這些原料藥品購買渠道不明,物流途徑不明,在春夏,較高的溫度可能加速藥品的變質,並增加感染的風險。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銷售企業再到醫院/藥店最終到患者手上,經歷了複雜的物流過程,必須嚴格把控運輸中的溫度、溼度等條件,最大限度保證藥品的有效性。

    為什麼特效藥國內買不到?

    新聞中的藥品也只是在國外剛上市的新藥。鑑於國內外人種存在差異,我們無法照搬國外的臨床試驗資料來批准一個藥物的上市,這是對公眾用藥安全的極大漠視。另外,一個新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需要透過大規模的臨床試驗來證明。當年,反應停在歐洲若干國家上市使用時,大家並沒有想到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只有美國FDA的審查員對資料提出了質疑,保守地未透過其上市申請,讓美國的千萬兒童躲過了一劫。抗腫瘤藥品亦是如此。大多數抗腫瘤藥物具有細胞毒作用,在治療腫瘤的同時也給正常的機體帶來了損傷。媒體和公眾不能只看其好的療效一面,而忽視其不良反應。

    永遠要記住,藥品是把雙刃劍,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如何平衡利害關係是醫藥從業者真正要做的事情。建議大家勿要學習文中行為,專業的事情請交給專業的人來做。

  • 5 # 一節生薑張洪濤

    自制抗癌藥物,不是這兩兄弟的光榮,卻是癌症患者的悲哀。

    新聞裡的這個“自制抗癌藥物”,其實表達不準確,準確一點應該是原料藥:就是買來化學純度不夠高的藥物原料,自己裝一下膠囊,其關鍵的藥物活性成分還是專業人士合成的。

    試想一下,如果患者能吃上正規的藥,有誰還會自己去搞原料藥來填充膠囊?

    要說患者吃不上正規藥物的原因,有兩個:

    藥物太貴。比如某靶向藥物,藥是好藥,效果非常明顯,但是因為沒有入醫保,每月患者需要花費5萬元。有的患者就選擇去買便宜的印度藥,有的乾脆自己就買原料藥。 藥物還沒有正式銷售。因為藥物的臨床試驗和被國家正式批准銷售之間有一個時間差,有的患者就根據臨床試驗報道的結果,直接買來原料藥服用。即便是在外國正式批准的新藥,因為申請中國上市需要額外時間,所以在中國也沒有正式的銷售,患者或者選擇到國外買高價藥,或者就只好自己搞來原料藥。

    這裡說到印度藥便宜,為啥便宜?因為印度不用遵守國際上關於專利藥物的規定,所以印度生產的新藥,賣的簡直就是專利過期藥物的價,當然便宜了,但是再便宜也不如原料藥便宜。

    一般患者要是自己能配的原料藥,都是口服的,只要生產來源可靠,覺得應該比那些毒副作用不明的正規藥物安全,效果肯定也比偏方強,所以對於患者來說,價效比那是相當的高。但是,因為沒有正規的質量檢驗,肯定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醫生都不敢推薦患者使用。

    患者直接服用原料藥,其實已經不是個案了,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還是需要建立一個合理的醫保、商業保險的機制,能顧幫助患者負擔治療費用。

  • 6 # 紙老虎刀叨忉忉

    應該是化療藥紫杉醇吧,有人說紅豆杉裡面也含這個物質,但並不是有這個物質就有效果,卵巢癌術後的化療藥主要是副作用損傷程度。進口和中國產區別也在於純度和副作用。個人認為自制達不到必要純度,也呼籲把這部分藥納入醫保,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發明了,並不是什麼高壁壘生物藥。當然了,當年家人在這個藥上面花了幾十萬,的確負擔很重。這麼多年中國醫藥研發停滯不前,也沒可替代選項,生物藥更貴。所以希望他們萬事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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